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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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3年9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海洲先生主持。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未发生《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满足《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为1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499.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特此公告。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