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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王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证券代码:831627 证券简称:力王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维海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召开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9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终止。李维海、王红旗、邹斌庄、张映华、王全锋、彭伟清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纪圣吉、王力臻、曹平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3)王孟君先生,198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2年7月毕业于湖南省长岭石油学校,实用电子专业;2019 年7月毕业于北京外国语大学,金融学专业。2002年至2003年,任辽宁长江龙实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至2006年,任东莞豫康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经理;2006年至2008年,历任东莞三友电器有限公司行政人力课课长、人力资源部长。2008年加入东莞市三友联众电器有限公司,任人力资源总监、投资总监;现任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肖晓康、王力臻、王孟君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纪圣吉、王力臻、曹平伟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拟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修改前修改后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供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并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应当取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并在关联交易公告中披露。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第四十七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过3000万元的交易,应当提供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或者审计报告,并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前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可以不进行审计或者评估。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 对于每年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司可以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根据预计金额分别适用本章程的规定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实际执行超出预计金额的,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披露。
第九十二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九十二条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第一百三十条 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和地点;
(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材料不完整或论证不充分的,可以联名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二)会议期限; (三)事由及议题; (四)发出通知的日期。 董事会会议议题应当事先拟定,并提供足够的决策材料。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材料不完整、论证不充分或者提供不及时的,可以书面向董事会提出延期召开会议或延期审议该事项,董事会应当采纳,公司应当及时披露。
(增加)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增加)第一百三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五)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一百六十八条 ...... (六)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公司董事会制定,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第一百七十条 ...... (六)利润分配决策机制和决策程序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以及外部经营环境发生的变化,确实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告编号:2023-080)。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作出修改,修改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编号:2023-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3-083)。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作出修改,修改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编号:2023-08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作出修改,修改后的内部审计制度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上披露的《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公告编号:2023-08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针对公司本次会议涉及的修改公司章程事宜,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备案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运营情况,董事会拟于2023年10月9日上午10:00在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力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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