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修订稿)》,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2023年9月13日
胡旭微 | 蔡再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