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63证券简称:计通5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3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锦绣东路2777弄9号5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秦伟芳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1,405,9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533%。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01,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56%。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列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3,865,6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3319%;反对股数7,371,66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401%;弃权股数168,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关联股东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议案关联股东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http:
//www.neeq.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44,264,16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1071%;反对股数7,128,66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674%;弃权股数13,1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如适用)
3.回避表决情况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
案适用)
本议案不存在需回避表决的情形。议案序号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774,400 | 9.3137% | 7,371,667 | 88.6586% | 168,600 | 2.0277% |
2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72,900 | 14.1064% | 7,128,667 | 85.7360% | 13,100 | 0.1576% |
三、律师见证情况(如有)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傅春梅、叶金莲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傅春梅律师、叶金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华虹计通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