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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蛇口:关于为招商兴城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招商兴城提供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招商兴城国际展会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兴城”)因中白工业园明斯克国际展会中心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需要于2021年9月17日与国家开发银行香港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香港”)签署授信额度为2亿人民币的融资协议(以下简称“融资协议”),贷款期限15年,还款期13年。本公司按照55%的股权比例为上述项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2亿人民币*55%=1.1亿人民币)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的利息、费用、罚息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和2020年6月24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担保,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1日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0-053)和2020年6月29日披露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CMSK】2020-090)。

根据融资协议约定,提款期终止日为融资协议签署日的第二个周年日的前一日止,即2023年9月16日止。因项目建设进度原因,经招商兴城与国开行香港协商,拟延长提款期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延长提款期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贷款所涉的贷款本金、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等事项不涉及调整。公司与国开行香港针对本次调整签署了担保确认函,确认公司继续对贷款本金(2亿人民币*55%=1.1亿人民币)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的利息、费用、罚息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2023年4月11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亿元,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本次担保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326.56亿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余额为240.01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招商兴城成立于2019年06月20日,注册资本:7,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伟;注册地址:白俄罗斯共和国明斯克州莫列维奇区中国-白俄罗斯工业园区巨石工业园;本公司间接持有其55%股份,成都兴城人居地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45%股份;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项目开发经营。

招商兴城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3年7月31日,资产总额22,687万元,负债总额14,666万元,净资产8,021万元;2023年1-7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332万元(汇兑收益)。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8,983万元,负债总额11,339万元,净资产7,644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万元。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的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确认函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同意就延长贷款提款期变更原融资协议,确认原担保合同的条款继续有效:本公司将按照55%的股权比例为招商兴城向国开行香港申请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2亿人民币*55%=1.1亿人民币)以及与该部分本金相对应的利息、费用、罚息等,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意见

招商兴城因项目建设需要,延长贷款提款期,有利于保障其项目建设。招商兴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风险可控;招商兴城的另一股东亦将就本次调整向国开行香港提供担保确认函,担保行为公平对等,不会对本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不包括子公司为客户提供的销售按揭担保)为537.4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52.84%;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76.0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48%;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特此公告。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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