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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3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7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96.5750万股。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我们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可解除限售的447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对应限售期内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等考核结果满足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我们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47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第一个限售期共计2,796.575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22.80万股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十届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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