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9月7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9月13日在公司303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到会董事7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沈剑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且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在项目规划范围内预先进行了投入。容诚会计师对公司截至2023年9月8日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及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100Z1178号)。
截至2023年9月8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人民币0.43万元发行费用,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1,398.18万元,两项合计共人民币1,398.6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董事长沈剑标先生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此举将有利于资金增值,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
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与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