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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自控: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4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9号)同意注册,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905,922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8.61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179,999,988.42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3,831,358.83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168,629.59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8月29日对公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100Z0025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按规定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实际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资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开关控制阀制造基地项目45,000.0012,616.86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有息负债5,000.005,000.00
合计50,000.0017,616.86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并按投资建设项目的进度安排使用。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承兑汇票(包括开立的承兑汇票和票据背书等方式)等银行票据方式支付部分募投项目款,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的操作流程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公司制定了相关操作流程,具体如下:

(一)票据支付的审批

严格按照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付款审批流程。

(二)款项支付及日常台账管理

财务部门按照月度资金预算和经审批的付款申请支付相关款项,经供应商签收确认后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登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台账。

(三)募集资金置换

财务部门按月汇总以承兑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总额,汇总编制成置换申请单,经内部审核、批准后,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监督检查

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的调查与查询。

四、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更好地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期间,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然后每月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等额资金至一般结算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3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在建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先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

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时,公司为此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发生的设备采购款及相关费用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改善公司现金流,符合公司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智能自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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