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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新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9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代码:036503,期权简称:建新JLC3。

2、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7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332.72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39元/份。

3、本次行权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

4、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建新股份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的数量为所获总量的50%。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22年7月11日,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3年7月10日届满。

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就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行权条件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行权条件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分年度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3]2700306号),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42,465,457.59元,较2021年增长18.20%,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74,503.04元,剔除期权成本后净利润为
行权 安排考核对比基准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指标A1或A2两者达成其一即可
营业收入增长率(A1)净利润增长率(A2)
净利润目标增长率(Am)净利润触发增长率(An)

第一个行权期

第一个行权期2021年2022年20%50%30%

第二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2021年2023年30%80%50%

第三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2021年2024年40%100%8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各期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据。2.上述“净利润”和“营业收入”指标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根据上述指标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各批次业绩考核指标与行权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公司层面当年实际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按照公司层面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办理相关行权事宜。根据考核结果未能行权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期权取消行权,并由公司注销。71,762,403.04元,较2021年增长425.99%。符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为1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行权比例×个人层面行权比例。未能行权的当期拟行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期权考核结果:6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本期可行权额度为100%,可行权296.80万份;7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可行权32.08万份,扣减8.02万份;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可行权3.84万份,扣减2.56万份;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共计9.20万份已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00万份已注销。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332.72万份。

期权共计9.20万份已注销;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其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00万份已注销。本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为74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为

332.72万份。

二、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1、期权简称:建新JLC3

2、期权代码:036503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后):74人

4、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332.72万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0%

5、行权价格(调整后):5.39元/份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7、行权方式

本次股票期权采用统一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8、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行权情况

职务本次行权前持有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本次实际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核心管理骨干、核心技术(业务)骨干(74人)676.02332.7249.22%

注: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9、行权期限: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7月10日当日止。

10、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三、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的处理方式

1、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2、不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332.72万份全部行权,总股本将增加332.72万股。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五、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票期权综合服务合作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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