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孙公司签订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
销售合同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一、合同签订概况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鞍山辉虹颜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虹科技”)于近日与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立方新能源”)签订了《采购订单(合同)》,约定辉虹科技向立方新能源销售200吨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本次签订销售合同系辉虹科技的日常经营活动,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二 、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立方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涂健
注册资本:9,012.59万元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燃料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电容器、电子元器件的设计、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和进出口业务;贸易代理;新能源技术的开发、咨询、转让、推广、服务;锂离子电池材料开发和销售;锂离子电池生产设备设计、开发、租赁、销售。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创业大道128号天易科技城自主创业园J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11083596435D截至目前,立方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次合同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2、类似交易情况
2023年7月12日,辉虹科技与立方新能源签订了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首张吨级订单,约定辉虹科技向立方新能源销售1吨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5万元。除此之外,最近三年公司及其子公司未与立方新能源发生类似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立方新能源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在日常交易中能履行合同约定。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辉虹科技向立方新能源销售200吨普鲁士蓝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合同金额(含税)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2、交货日期:2023年12月31日
3、付款方式:货到后次月20-25日间付款
4、生效条件:双方签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销售合同如顺利履行有助于推动辉虹科技普鲁士蓝(白)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品初期的市场推广,抢占市场份额,增强市场竞争力,将对公司及辉虹科技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情况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辉虹科技本次签订普鲁士蓝正极材料的销售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签订的销售合同不影响公司及辉虹科技业务独立性,公司及辉虹科技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合同而对立方新能源产生依赖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次销售合同的履行仍存在因市场环境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发生重大变化而导致的履约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采购订单(合同)》。
特此公告。
广东美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