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补
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及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议案,公司向陈静、孙乐、徐静峰、苏晓东、林显金和刘启卫等六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2,500,000股,每股价格4.00元,共募集资金10,000,000.00元,此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6月30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出资进行了验资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验﹝2023﹞8317号),确认实际认购股数2,500,000股,收到认购款10,000,000.00元。
2023年7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温州瓯海支行、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
2023年7月18日,公司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
公告编号:2023-070规及全国股转系统相关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该制度经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于5月11日在全国股转系统网站平台披露,并经5月2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针对本次股票发行,公司与主办券商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本次募集资金实行监管。
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温州瓯海支行账号:19231201040014172
三、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公告编号:2023-070
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已经按照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完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办理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温州瓯海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六、 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温州聚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