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作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的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司兴奎先生、黄文峰先生、司勇先生、马小川先生、李春梅女士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一致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核查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郭国庆先生、赵西卜先生、芦海滨先生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上述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候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国庆 赵西卜 唐 炯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