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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证券代码:000883证券简称:湖北能源公告编号:2023-078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9月12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在公司3706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其中朱承军董事、涂山峰董事、李锡元董事、杨汉明董事、李银香董事现场参加会议,陈志祥董事、关杰林董事、黄忠初董事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承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江陵电厂二期项目的议案》

鉴于投资江陵电厂二期扩建(2×660MW)项目符合当前国家煤电发展政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电力供应保障能力,进一步夯实公司作为湖北省能源保障平台的功能定位,且能够助力公司新能源业务协同发展。同时,本项目技术经济可行,风险总体可控。会议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江陵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陵发电公司)

以总投资不超过54.65亿元投资建设江陵二期煤电项目,其中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总投资20%,江陵发电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万元变更为10.93亿元。项目资本金由公司对江陵发电公司出资解决,其他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江陵电厂二期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横山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鉴于投资建设榆林市横山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技术经济可行,风险总体可控,会议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榆林市横山区隆武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总投资不超120,889.45万元投资建设横山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横山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将由100万元逐步增加至不超过36,000万元,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西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北新能源公司)逐级增资,项目建设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西北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4亿元增加至30亿元,用于满足榆阳一期400MW光伏发电

项目、神木500MW光伏发电项目等5个项目资金建设需求。本次拟增加投资建设横山项目,公司拟向西北新能源公司另行增资3.6亿元,西北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金由4亿元调整至33.6亿元,具体根据项目进展逐步实缴到位。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横山200兆瓦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河东150MW风电项目的议案》

鉴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河东150MW风电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技术经济可行,风险总体可控,会议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宜城综电汉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总投资不超99,132.76万元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河东1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河东风电项目)。鉴于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及综电汉江宜城庞居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庞居光伏项目,总投资不超过45,153.64万元),会议同意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28,800万元,其中投资建设河东风电项目,拟增加注册资本19,800万元;投资建设庞居光伏项目,拟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汉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江能源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房县水利水电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县水电,为汉江能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宜城市综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30%、30%、40%,各股东方将按股权比例认缴出资,并根据河东风电项目及庞居光伏项目进展需要逐步实缴到位,汉江能源公司及房县水电按股比对河东风电项目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5,940万元。本项目建设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自筹解决。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河东150MW风电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庞居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的议案》

鉴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庞居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且技术经济可行,风险可控,会议同意由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宜城综电汉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以总投资不超45,153.64万元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庞居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庞居光伏项目)。鉴于项目公司投资建设本项目及河东风电项目,拟将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至28,800万元,其中投资建设河东风电项目,拟增加注册资本

19,800万元;投资建设庞居光伏项目,拟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汉江能源公司、房县水电与宜城市综信新能源有限公司分别持有项目公司股权比例为30%、30%、40%,各股东方将按股权比例认缴出资,并根据河东风电项目及庞居光伏项目进展需要实缴到位,汉江能源公司及房县水电按股比对庞居光伏项目分别认缴出资不超过2,700万元。本项目建设所需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融资自筹解决。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综电汉江宜城庞居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3年9月2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详见2023年9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其中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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