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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内容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3-05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相关内容暨

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051),其中拟审议的议案2为《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3年9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补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部分内容的议案》。同意对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关于公司住所变更的条款将补充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此补充外,原议案其余内容不变。

调整后,《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补充内容如下:

修改前修改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双北路6号。邮政编码为: 425202。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金星中路319号,邮政编码: 410031。

除以上修订补充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修订条款不变。补充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章程修改条款对比表》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除上述议案内容调整外,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审议事项、会议召开时间、

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未发生变更。现将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交易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与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与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602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临时)对议案2进行了补充。相关公告情况分别详见2023年8月31日、2023年4月28日和2023年9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上述第1项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2.上述第2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

30)。

3.登记地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楼512室。

邮编:41022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邹七平先生,联系电话:0731-8581209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参会股东登记表

3.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3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96”

2.投票简称:“EXPL投票”

3.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1.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股东账号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代理人身份 证件号码
电话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

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登记截止前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0《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注: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

公章。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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