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更新数据及相关承诺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1日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承诺事项的议案》(详见2023年8月26日公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承诺事项的公告》)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公司更新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具体更新情况如下:
(一)募集说明书的报告期更新为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份,并修改相关的数据;
(二)更新募集说明书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购事宜作出之承诺;
(三)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其他信息进行更新。
以上事项的更新及修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心提交相关会后事项,具体内容见《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及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佳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