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及子公司年度授信额度及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审批授权期限即将到期,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公司拟对相关授信和担保进行续期。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上述授信事项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即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4日)。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即累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3亿元,有效期限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1月15日。
鉴于上述授信期限即将到期,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便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拟对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续期。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进行申请,实际融资金额需在上述授信
额度内。公司因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而对其进行担保的实际担保的额度、种类、期限等以合同为准,担保额度不超过上述授信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迟家升先生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上述授信包括公司及子公司已获得的银行授信,上述担保包括公司对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以及对董事长授权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申请对公司为子公司授信提供担保的额度进行续期,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各子公司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且不存在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阅《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提供授信担保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有利于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各子公司的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实际融资金额需在人民币 3亿元授信额度内;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续期,并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及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和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需要,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授信及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21,800万元。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480.95万元(均为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以上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