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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赛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赛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福赛科技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62号文《关于同意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209,303股,每股发行价3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76,260,489.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030,78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29,701.0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4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9月4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22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1年产400万套汽车功能件项目(一期)公司35,600.0035,600.00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公司10,700.0010,700.00
合计46,300.0046,300.00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91,229,701.06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即超募资金为228,229,701.06元。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超募资金为228,229,701.06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8,000,000.00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9%。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金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本次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9%。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有效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经营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6,8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程聪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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