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838号华都大厦29楼D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3年9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徐广福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股份数量为
852.8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归属条件的74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此,持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徐广福先生、徐翔先生、施大峰先生、王西玉先生及孙逸铖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34.0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因此,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