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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3年6月7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尚未完成,故公司未进行2022年度利润分配。但同时,公司决定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实施完成后,尽快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事宜。近日,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

截至2023年6月30日,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6,099,695.18元,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8,851,113.89元(未经审计)。经董事会决议,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9月11日,公司总股本316,971,2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394,240.00元(含税)。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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