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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源新材: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

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众源新材”) 拟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际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董事会审议本事项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81号),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数量为73,147,2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9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24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30Z0218号)。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众源新材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根据公司实际发行结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5,620,224.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8,179,543.8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7,440,680.11元,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730,000,000.00元,现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后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施主体项目名称投资总额调整前拟使用募集资金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
安徽永杰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及5万吨铜带坯生产线项目(一期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合金板带)86,442.0041,000.0041,000.00
芜湖众源铝箔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电池箔项目(一期年产2.5万吨电池箔)35,000.0019,000.0019,000.00
众源新材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13,000.0011,744.07
合计134,442.0073,000.0071,744.07

三、本次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议程序

2023年9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根据公司分别于2022年3月25日、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调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调整募投项目的投入金额,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众源新材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安徽众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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