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开拓路5号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松山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3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0,709,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9%。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5,532,3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许日山因公差缺席;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在任高管6人,出席6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3900万元,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解决生物工程新药产业化项目的资金需求,控股子公司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项目融资贷款39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60个月。上述贷款由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100%本息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反担保措施:由北京诺思兰德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将名下位于通州区靓丽五街3号院 6、7号楼(建筑面积分别为729平方米、9106 平方米)、通州经济开发区东区 D-18,D-19 部分地块(土地面积45420平方米)以抵押方式提供反担保、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80,709,27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6%;反对股数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陈烁、张迪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现行章程的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诺思兰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