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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泰达: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证券代码:836263 证券简称:中航泰达 公告编号:2023-071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

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泰达”或“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

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

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8月25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3年2月24日至2023年8月25日),除以下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外,其余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
交易时间合计买入(股)

黄普 2023-2-27至2023-5-17114,265 0

李政 2023-3-6至2023-7-129,000 10,000

经核查,公司已于2023年2月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并于2023年8月1日披露《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增持股份结果

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本次激励计划披露日,公司董事、总经理黄普增持股份系执行已披露的增持计划,且该增持计划已执行完毕。其在自查期间对公司股票的交易行为,系依据其本人自主决策进行的正常增持,属于独立、正常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经核查,股东李政为中航泰达子公司监事,根据其本人书面说明及承诺,并结合公司核查结果,其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公司也未在上述交易期间向其透露股权激励事项,其在自查期间买卖股票行为完全系依据本人自主决策进行的正常增持,属于独立、正常的交易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公司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自查期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二)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及变更查询证明》。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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