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和通讯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年9月11日以电话、口头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路京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向6名激励对象共授予360.00万份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9月11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北京中航泰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