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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丰科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或“公司”)的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华丰科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9,148,924股,每股发行价格9.2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40,319,036.24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尾款44,453,525.97元后的募集资金595,865,510.27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于2023年6月2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24,382,129.6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1,483,380.6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326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以下项目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备案文号
1绵阳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27,941.7127,941.71川投资备【2101-510796-04-01-162419】FGQB-0017号
2研发创新中心升级建设项目9,636.779,636.77川投资备【2101-510796-04-01-912109】FGQB-0016号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备案文号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
合计47,578.4847,578.4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及安全性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七天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丰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该事项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鹏黄学圣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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