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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厦环能: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27日上午10: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3-079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证券代码证券简称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873703广厦环能2023年9月25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韩军、刘永超、范树耀、马庆怀、北京和君兴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二)审议《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详情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发布的《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战略配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韩军、刘永超、范树耀、马庆怀、北京和君兴业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议案序号为(一)、(二);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公告编号:2023-079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3年9月27日9:00-10: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范树耀;联系电话:010-82864488;传真:010-82864499;联系地址:北京市大兴区金星西路6号兴创大厦702室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北京广厦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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