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85号
沈阳蓝英工业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5日至9月11日,你公司股价持续上涨,累计涨幅达78.36%,期间两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情形。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问题:
1. 前期,你公司在互动易平台答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精密清洗业务的芯片行业企业客户包括光刻机制造机企业的合资(参股)公司”。请补充说明你公司用于光刻机行业产品的主要技术特征、技术优势、生产研发团队、在手订单、毛利率、在核心客户供应链体系中的具体定位和价值占比,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行业竞争格局、你公司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及占核心客户同类产品采购的份额等,进一步分析说明上述产品对你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结合目前相关产品业务收入占比及变动情况、进入核心客户供应链体系相关在手订单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将大幅改善公司基本面情况,并进一步提示相关风险。
2. 请结合你公司所处行业、市场需求及环境变化、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产能利用率情况、市场竞争力等核实说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近期股价涨幅与你公司基本面是否匹配,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估值、市盈率、股价变动幅度等,就股价大幅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并核查是否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是否存在主动迎合市场热点炒作公司股价的情形。
3.请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近一个月买卖你公司股票及可转债的情况、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4. 请你公司说明近3个月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信息披露公平性原则的情形。
5.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辽宁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