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 □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修订前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2名为独立董事。 | 第一百〇九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会成员中3名为独立董事。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 √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告编号:2023-076
三、备查文件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拟增加一名非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人数因此发生变化。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上述修订。《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万达特种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