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93 证券简称:盛弘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4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弘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3月18日,公司对《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进行披露。
4.2022年3月23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6.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4.81元/股调整为24.69元/股,并确定以2023年3月2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4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53.73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7.2023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8.2023年9月1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的情况
(一)调整事由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16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608,0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18581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967750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1)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①调整依据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Q=Q
×(1+n)其中:Q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②调整结果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归属)调整后数量=32,000×(1+0.496775)=47,897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三个归属期)调整后数量=2,046,900×(1+0.496775)=3,063,749股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数量=537,300×(1+0.496775)=804,217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①调整依据
派息时的调整方法为:
P=P
-V
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时的调整方法为:
P=P
÷(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②调整结果
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24.69-0.218581)/(1+0.496775)= 16.3494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激励对象的股票已于2023年4月12日上市流通,第二批1名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魏晓亮先生,因其减持计划影响,其第一个归属可归属数量共计3.2万股暂未归属。公司拟于近期为其办理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事项的范围内,所做决策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