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开立证券账户及银行账户,未有其他实质性进展情况。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原因
鉴于当前市场环境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之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若继续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综合评估和审慎分析,公司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拟决定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四、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拟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结合监管政策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综合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员工意愿,选择合适的时机与方式,努力建立长期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相结合,以实现共同发展。目前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推出新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可能,若发生相关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的审批程序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关联董事蔡福春先生、关联监事杜水荣先生均已对本议案审议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骨干员工的勤勉尽职。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