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滕有西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 同意聘任谢倩倩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同意聘任古媚君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朔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张杰、朱良保、叶玲
二○二三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