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北京凯文德信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文件,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事项相关提名、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以及目前的身体状况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3、同意聘任董琪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叶潇先生、裴蕾女士和管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叶潇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裴蕾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黄乐平(签字):
高 峰(签字):
袁 佳(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