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并购重组)〔202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上交所审核机构对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问询问题,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对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核查及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9日、2023年6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计报告、加期资产评估报告,为落实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并对已过有效期的财务数据进行更新,公司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能否审核通过、完成注册及最终审核通过、完成注册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