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鼎智科技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荣伟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7,752,5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79%。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考虑到公司经营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结合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拟进行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方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7,752,57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 310,806 | 100% | 0 | 0% | 0 | 0% |
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胡璿、应佳璐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经核查后认为,鼎智科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