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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智科技: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873593 证券简称:鼎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3-099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华荣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丁泉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8,604,747股,占公司股本的17.92%,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苏达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独立董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陈龙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

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提名陈耀明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邵家旭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刘飞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李湘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四)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23年9月11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程佳伟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

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治理要求,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六、《关于提名陈耀明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名邵家旭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候选人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江苏鼎智智能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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