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交易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9月12日披露的《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已获得董事会批准并签订相关协议,公司计划将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年6月30日)全部资产与负债予以置出,由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相关资产与负债的承接方承接相关法律权利或义务。为进一步保障债权人、债务人权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确保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本次重组涉及的公司置出资产中相关债权债务转移事项公告通知如下:
1、针对2023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公司享有债权的债务人,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视为完成债权转让事宜,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取得相关债务的债权人地位。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相关债务人届时应直接向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履行相关债务人义务,履行债务的方式和条件不变。如公司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完成时点之后向公司清偿相关债务的,公司将与相关方予以沟通并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权转移。
2、针对2023年6月30日之前(含当日)依法对公司享有债权的债权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与公司联系协商办理有关债务转移事宜,相关债权人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采取书面形式提出声明或意见,逾期未办理者视为同意本次债务转移事宜。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依法依规办理相关债务转移手续。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联系人:郭晶联系电话:0411-84498127电子邮箱:dlrd_zqb@sina.com联系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香周路210号
特此公告。
大连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