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2012-031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
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2年8月3日上午11: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
会议于2012年7月19日分别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了会议通知
及文件。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人数和
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吴萍女士主持,经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钢银电
商”)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钢银电商申请授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钢材
现货交易服务业务的发展,有利于公司建设大宗商品三大平台战略目
标的实现。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钢材现货交易服务的持续稳定发
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
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同意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提供担保。详情请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提
供2,000万元的委托贷款,用于钢银电商补充企业流动资金。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委托贷款定价合理,有利于控制公司整体资金成本,并
且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控制范围内,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
司为钢银电商提供委托贷款。详情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备查文件: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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