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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8-03
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2012-032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
司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钢银电商”)因业务规模扩大
和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的综合授信,公
司拟同意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钢银电商业务发展的实际需
要,在上述担保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该项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一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
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上海钢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住所:宝山区友谊路 1588 号 1 号楼 601 室
3、法定代表人姓名:朱军红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5、成立日期:2008 年 2 月 15 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7、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
8、经营范围: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四技”服务;电子商务(不
得从事金融业务);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铁矿产品、生铁、钢
坯、焦炭、卷板、铁精粉、有色金属(不含贵重金属)、建材、木材、
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
物品、易制毒化学品)、耐火材料、汽摩配件、机电设备、五金交电、
电子产品、通讯器材、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第二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9、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持有钢银电商 59.36%的股权,钢银电商为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钢银电商的股权结构如下: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所属期间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1 年        21,168.11      15,145.29   15,089.62   324.01
 2012 年第一季
                   20,330.85      15,279.86   10,908.20   134.57
      度
注:201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钢银电商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壹亿伍仟万
元人民币,公司及钢银电商将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银行签订协议。
四、董事会意见
    为了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的经营发展,公司根据其业
务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同意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
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钢银电商主要从事钢材现货交易服务,钢材现货交易平台已经建
立并在持续完善各类交易规则、风险控制制度,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
一步扩大,仍存在交易监控不当、工作人员违规等风险。以上风险因
素可能给钢银电商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从而影响其偿债能力而未能
清偿债务,导致公司代为清偿,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失。
    为管控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钢银电商采用货物抵押与账户质押
相结合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如因钢银电商未能如期偿还上述贷
款导致公司代为清偿债务,则公司实际代偿且未能从钢银电商追偿的
金额(即公司最终实际损失金额),由钢银电商全体法人股东按照其
在钢银电商的出资比例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即:本公司按59.36%的比
例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其他股东上海钢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按10.63%
的比例、上海华兴投资有限公司按10.00%的比例、上海申景实业投资
有限公司按6.67%的比例、上海海泰钢管(集团)有限公司按6.67%
的比例、上海慧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6.67%的比例承担一般保证责
任。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为钢银电商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钢银电商
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董事会同意钢银
电商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
保累计金额为零元。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此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
币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涉及担保的对
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因其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保证周
转资金需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钢材现货交易服
务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已制定了严格
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因此,同意
钢银电商向银行申请壹亿伍仟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
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取得并
查阅了钢银电商有关工商资料、业务资料、财务报表、企业基本信用
信息报告及相关合同等资料,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上海钢联为钢银电商提供授信担保,有利于钢银电商的资金
筹措和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上述担保事项已经上海钢联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2、为管控本次对外担保的风险,钢银电商采用货物抵押与账户
质押相结合的方式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如因钢银电商未能如期
偿还上述贷款导致公司代为清偿债务,则公司实际代偿且未能从钢银
电商追偿的金额,由钢银电商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承担一般保证责
任,因此此次对外担保风险相对可控。
    3、上海钢联为钢银电商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宏源证券同意
上海钢联为钢银电商提供担保。
    4、风险提示:钢银电商主要从事钢材现货交易服务,目前经营
情况良好,钢材现货交易平台已建立并在持续完善各类交易规则、风
险控制制度。但随着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钢银电商依然存在交易
监控不当、工作人员违规等风险。
    宏源证券对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申请银行授信提供
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2 年 8 月 3 日
7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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