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张也冬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52人,实际出席151人,代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37,660万份,占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98.5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
表决结果:同意37,660万份;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