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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明环保: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2

证券代码:603568 证券简称:伟明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3-084转债代码:113652 转债简称:伟22转债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项光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

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86)。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除上述延长授权有效期外,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3-08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编制《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及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再延长24个月,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12月5日。本次存续期延长后,不再设锁定期,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当本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账户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9)。关联董事项光明、朱善银、陈革、朱善玉、项鹏宇、项奕豪回避表决。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拟于2023年9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3-09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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