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习兵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本次监事会表决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同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8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编制《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23-08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特此公告。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