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振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项目建设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年产1200万平方米功能性膜材料项目增加投资6,600万元用于提高厂房建设标准、增加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内外部影响因素和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关于增加项目建设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