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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固集创: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300749 证券简称:顶固集创 公告编号:2023-106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展期的议案》,公司拟将已提供给持股39.53488%的参股公司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的99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至2025年6月30日,有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展期的公告》,该议案尚需经公司将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近日公司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建议函》(投服中心行权函〔2023〕48号),就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宜对浙江因特的偿债能力、担保方的担保履约能力提出质询建议。公司高度重视,立即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股东质询建议函》所列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问题一、说明浙江因特的偿债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3条及7.1.4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时,应当充分关注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在对被资助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披露该财务资助事项的利益、风险和公允性,以及董事会对被资助对象偿还债务能力的判断,并及时公告上述董事会意见。

浙江因特成立于2021 年,主营智能门锁研发、生产和销售,2021年、2022年2023年1-6月净利润分别为-413.68万元、-1,799.79万元、-431.31万元,经营连续亏损;截至2023年6月底,净资产为-644.77 万元,已资不抵债。请你公司说明在浙江因特持续亏损、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对其偿债能力的判断,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概述

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因特”)于2021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当时持有其51%股份,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因特主要从事智能门锁研发、生产和销售。浙江因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时,公司为支持其经营发展,公司提请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浙江因特进行财务资助,公司在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向浙江因特提供了财务资助借款,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向浙江因特提供的财务资助余额为990万元。2023年7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议案》,同意浙江因特新增注册资本580万元,由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522万元、周秀凯先生认缴出资58万元,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公告》。2023年8月9日,浙江因特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持有浙江因特的股权由51%下降至39.53488%,浙江因特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基于浙江因特由公司控股变为参股,且浙江因特正处于成长发展阶段,需要先期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市场拓展和产能扩充,短期内清偿公司的财务资助借款会给浙江因特造成较大的资金压力并影响其业务的发展。综合考虑智能门锁业务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继续支持浙江因特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向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暨已提供予浙江因特的990万元财务资助展期至2025年6月30日。

浙江因特另两名股东周秀凯先生、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由于资金有限未能按同等条件、同等出资比例向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其中第一大股东周秀凯先生同时为浙江因特法定代表人兼经理,能够对浙江因特财务、生产经营、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同意为公司上述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浙江因特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4MA2L1L387P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康宏西路108号(万禧幸福工业城3号楼二至五层)法定代表人:周秀凯注册资本:贰仟伍佰捌拾万元整成立日期:2021年01月29日营业期限:2021年01月29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安防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门窗制造加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门窗销售;安防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周秀凯1,038.0040.23256%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1,020.0039.53488%
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522.0020.23256%
合计2,580.00100.00000%

(3)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经审计)2022年12月31日 (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7,165.297,102.976,430.01
负债总额5,778.977,316.437,074.78
净资产1,386.32-213.46-644.77
项目(经审计)(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5,200.054,749.611,524.01
净利润-413.68-1,799.79-431.31

三、对浙江因特偿债能力的判断

(一)浙江因特亏损的主要原因

浙江因特创立于2021年,初始投入为2000万元。2021-2022年,浙江因特完成了产品研发、设备投入和人才建设等主要工作。由于处于初创期,受经济下行压力冲击,浙江因特的经营业绩并未实现预期目标。虽出现了短期亏损,但浙江因特打造了较为成熟的研产销经营班底。2023年,浙江因特新一代产品逐步量产并持续开拓营销网络,但受销售规模限制,其生产成本和费用率短期较难摊薄,造成了2023年上半年的继续亏损。截至2023年6月30日浙江因特货币资金余额为1,027万元,考虑其货币资金中有部分为银行保证金,且公司经营需要保持一定流动资金,因此浙江因特短期内清偿公司财务资助可能会影响其正常经营发展。

(二)对浙江因特未来偿债能力判断

1、智能门锁发展前景

近年来,智能家居行业蓬勃发展,随着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和5G等技术的不断进步,智能家居产品变得更加智能、高效、稳定和互联互通。人们对生活品质和便利性的要求不断提高,智能家居产品能够提供更加智能化、舒适、安全、节能的居住体验,符合现代人的生活需求。市场需求的增加促进了智能家居市场的良好增长势头。智能门锁是智能家居领域中的一个重要类别,是智能家居的入口产品。智能门锁采用多种开锁方式,如生物识别、密码、手机APP、IC卡等控制,提供便捷、安全的门锁解决方案。智能门锁产品已经逐渐走入寻常百姓家,为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便捷和智能化的体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市场的发展,

智能门锁预计在未来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据洛图科技(RUNTO)预测,2023年中国智能门锁市场规模将突破230亿元,预计中国智能门锁行业2027年市场规模为400亿元,智能门锁市场将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动力。

2、浙江因特发展现状

现阶段浙江因特已完成前期投入和人才技术沉淀,新一代产品逐步量产并持续开拓营销网络,浙江因特已处于爬坡上升期,目前短期亏损及负债总额尚处于可承受水平,可通过经营改善实现扭转。2023年7月浙江因特引入了新的战略投资者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刘志丹,刘志丹先生曾担任过飞利浦智能锁中国区营销总监,在智能锁行业具有十余年市场营销和企业管理经验和丰富。目前,刘志丹先生已加入浙江因特担任核心高管并负责市场营销,这对浙江因特的经营发展和内部团队具有显著的信心提振,浙江因特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本面在持续改善向好。经综合考虑以上情况,公司对浙江因特的未来发展及中长期偿债能力具有信心。

(三)浙江因特为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主要计划措施

根据浙江因特未来三年的战略发展规划,浙江因特预计其销售收入将保持稳健增长,财务状况将逐步改善。浙江因特为改善其经营和财务状况而实施的具体举措如下:

1、开源节流,提升资产周转

浙江因特将重点发力营销,积极拓展线上线下渠道和品牌建设,开源创收,同时严控成本和提升人效,加强应收账款回款和存货周转,改善现金流。

2、引进投资者提升资本实力

2023年7月,浙江因特完成首次增资扩股,浙江因特的财务状况和股东结构得到改善优化。同时,浙江因特将持续引进战略投资者作为公司战略实施的一部分,已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相关事宜,若成功借助资本力量将进一步提升浙江因特的资本实力。

四、对本次财务资助的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防控措施:

1、浙江因特每月向公司提交财务报表,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浙江因特日常生

产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动态评估浙江因特的偿债能力变化,以便公司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浙江因特与公司签订了还款协议,浙江因特会分期偿还公司财务资助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率为年化利率4.35%(若出借方融资成本高于4.35%,以出借方实际融资成本计算)。

3、浙江因特的实际控制人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股东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本次财务资助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

五、风险提示

如果未来浙江因特自身经营得不到改善及宏观环境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存在公司财务资助借款不能正常收回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浙江因特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在《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中约定了相关还款保障措施,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采取措施积极防范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问题二、说明担保方的担保履约能力

公告显示浙江因特另两名股东周秀凯(持股40.2326%)、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0.23256%),由于资金有限未能按同等条件、同等出资比例向浙江因特提供财务资助,同意为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第一大股东周秀凯及其配偶杨巧华同意为财务资助展期事项承担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通过企查查获知,担保方之一周秀凯主要持有中山市因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92.5%股权及浙江因特40.2326%股权,中山市因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在2023年3月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升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浙江因特已资不抵债。另一担保方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 年7月12日刚刚成立,注册资本为522万元,是否实缴到位无法查证。根据目前可获知信息,无法判断上述担保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7.1.4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披露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应当及时公告所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被资助对象或者其他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是

否提供担保;由第三方就财务资助事项提供担保的,应当披露该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请你公司说明担保方的担保履约能力,并据此说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还款保障措施是否充分。

回复:

一、担保方基本情况

担保方1:

姓名:周秀凯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261983******18

住址:浙江省平阳县怀溪镇洋底村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公司关系:周秀凯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方2:

姓名:杨巧华

性别:女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3811984******2X

住址:浙江省平阳县怀溪镇洋底村

是否取得境外永久居留权:否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与公司关系:杨巧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担保方3:

企业名称: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CQ67NR1L

法定代表人:刘志丹成立日期:2023年7月12日注册资本:522万元经营范围:家居用品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家用电器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销售代理;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通用设备修理;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木制玩具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智能农机装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权结构:

股东认缴出资额(万元)股权比例
刘志丹516.7899.00%
周秀凯5.221.00%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与公司关系: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范围:借款方须向出借方偿还的全部债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实际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及出借方为实现债务发生的全部费用。

3、担保期限:本协议约定的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三、担保履约能力情况

1、周秀凯先生及其配偶杨巧华女士个人资信状况较好,无逾期贷款和大额到期贷款。问题所述的中山市因特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在2023年3月被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升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主要系其经营业务调整,需变更经营场所,周秀凯先生向公司承诺会积极并尽快予以妥善解决,确保不会因此导致影响担保履约能力。

2、深圳市凯丹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 年7月12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22万元,其股东按照其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本公告日已实缴注册资本203万元,不存在重大未清偿债务,资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3、公司本次为浙江因特已提供的财务资助进行展期,已充分考虑浙江因特所在行业发展前景、业务情况与财务状况,在《财务资助展期协议》中约定了相关还款保障措施和相关违约责任条款,设置了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截至本回复出具日,担保方资信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有正常的履约能力,还款保障措施充分,展期风险可控。

特此公告。

广东顶固集创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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