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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达药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1

证券代码:300558 证券简称:贝达药业 公告编号:2023-075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70人,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价格为41.02元/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本次拟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概述

(一)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1年9月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价格:41.34元/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为1,555.0000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30.5103万股的3.7442%,其中:首次授予1,274.79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81.9801%,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30.5103万股的

3.0695%;预留280.2100万股,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数的18.0199%,占本次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1,530.5103万股的0.6747%。

5、激励人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68人,包括公司及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6、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72个月。

(1)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应在首次授予日满12个月后的60个月内分五期归属激励对象,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10%
第二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三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第四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第五个归属期自首次授予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0%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自预留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以是否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能否办理归属的条件。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期归属比例
预留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预留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预留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预留部分 第四个归属期自预留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25%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派送股票红利等情形增加的股票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7、归属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1-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①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2021年2021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不低于22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2022年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2023年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第四个归属期2024年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第五个归属期2025年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归属安排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
预留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2021-2022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2021-2023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87亿元。
预留部分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2021-2024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141亿元。
预留部分第四个归属期2025年2021-2025年度,公司合计营业收入不低于221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若公司在各归属期未能完成业绩考核指标,则该期激励对象对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应不同的当期归属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激励对象职务性质的不同,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票数量。具体如下:

①绩效考核以等级或10分制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考核等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A/A+/9分及以上B/8(含)-9分 (不含)C/8分(不含)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85%0

②绩效考核以目标达成率为考核结果的员工

考核等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100%或 以上90(含)-100%(不含)85(含)-90%(不含)85%(不含)以下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95%85%0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

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9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9月3日至2021年9月13日,公司将《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在内部进行了公示,截止2021年9月13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7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9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取消2名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资格。经过上述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1,555万股调整为1,553万股,激励对象人数由468人调整为466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74.79万股调整为1,272.79万股,预留部分数量为280.21万股,预留比例为18.04%,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确认2021年9

月27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进行了核实。

5、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41.34元/股调整为41.09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9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0.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0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41.09元/股调整为41.0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万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395.2625万股;因员工离职、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同意作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89.3275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条件成就、激励对象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1、限制性股票数量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9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2.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6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0.11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92.54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综上,首次授予部分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95.2625万股。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5.7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第一个归属期已授予但未归属的63.627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综上,预留授予部分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9.3275万股。

综上,本次激励计划合计作废484.59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1)2022年9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5月30日实施完毕,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415,388,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03,847,166.7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41.34元/股调整为41.09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9月19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8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280.2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1.09元/股。

(2)2023年9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5日实施完毕,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417,467,04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7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9,222,693.15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由41.09元/股调整为41.02元/股。

(四)关于本次归属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变动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9月27日。因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9月27日至2023年9月26日。

(二)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万股,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激励计划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件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 ZF10203号《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2,245,855,591.46元,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业绩考核目标。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达成归属当期相应比例的激励股票个人归属条件,激励对象可按照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计算实际额度归属,当期未归属部分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或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未通过,则其相对应归属期所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并作废失效。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岗位变动的,以归属前考核年度末的考核结果作为当期最终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所有激励对象在各归属期对应的满足归属条件可归属的董事会决议激励对象2021年度绩效考核情况: 1、365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100%或以上,个人层面归属比例100%; 2、2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90(含)-100%(不含),个人层面归属比例95% 3、3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85(含)-90%(不含),个人层面归属比例85%; 4、1名激励对象2021年绩效考核结果:85%(不含)以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0; 5、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9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告日前(含公告日)须为公司及子公司在职员工。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万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统一为符合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因员工离职、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等原因,未达到归属条件的395.2625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

三、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9月27日。

2、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人数:370人。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数量:116.90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8%。

4、授予价格(调整后):41.02元/股。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可归属情况(调整后):

序号姓名职务国籍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可归属 数量 (万股)可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籍员工、持股5%以上股东等
1丁列明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中国17517.510%
2万江董事、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中国353.510%
3JIABING WANG (王家炳)董事、资深副总裁兼首席科学家美国353.510%
4童佳行政总裁、董事中国30310%
5范建勋董事、副总裁兼 首席财务官中国30310%
6蔡万裕1资深副总裁中国272.710%
7吴灵犀董事会秘书兼 董事长办公室主任2中国151.510%
8LI LILY YING (李盈)副总裁 (外籍员工)美国30310%
9HONG LAN (兰宏)副总裁 (外籍员工)美国272.710%
10FUQIANG LIU (刘福强)副总裁兼 CMC负责人 (外籍员工)美国252.510%
11WENXIN XU (徐汶新)免疫学高级总监 (外籍员工)美国10110%
12丁师哲董事长助理 (实际控制人亲属)中国70.710%
小计44644.610%
二、其他激励对象
1其他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358人)724.190072.30409.98%
小计724.190072.30409.98%
合计(370人)1,170.19003116.904049.99%

注:1、经公司2022年1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副总裁蔡万裕先生被聘任为公司资深副总裁,同时被确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2023年2月10日,公司董事会秘书吴灵犀先生职务调整,被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长办公室主任。

3、上表中不包括95名在本次归属前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及其获授的102.6万股限制性股票。

4、上表中不包括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0.115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370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万股。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登记等相关工作。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6.904万股,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70名。本次归属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370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了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六、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的,本次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在本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归属相关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八、本次归属对公司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

关规定。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116.904万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417,467,045股增加至418,636,085股(本次归属事项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5、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

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贝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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