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长华化学:关于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11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年9月8日,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华化学”或“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完成关于《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以下合称“《投资协议》”)的签署。《投资协议》项下具体对外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进一步落实,公司将根据《投资协议》及所涉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投资是以竞买目标土地为前提,土地使用权最终能否竞得、成交价格及取得时间具有不确定性。

3、本次投资项目在实施建设过程中及建成后均会面临宏观经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发展、当地政策、市场环境、生产经营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具体投入金额、投资周期、能否建成并投入使用均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本项目部分或全部无法实施的情况。

4、本协议书中关于投资强度、产值规模及税收贡献的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产值、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本次投资总额较大,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风险。

一、概述

为推动公司以二氧化碳聚醚为核心的产业链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助力实现化工产业的绿色转型,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2023年9月6

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为 600,000 万元,分期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2日、2023年9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进展情况

2023年9月8日,公司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完成《投资协议》的签署,该《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连云港徐圩新区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的先导区,是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是江苏沿海开发、“一带一路”支点建设中产业合作的主要实施载体,是连云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新型临港产业的核心区。本次签署的协议旨在充分利用公司自身技术优势与徐圩新区当地政策、环境、资源等优势,在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类资源,共同推进江苏沿海经济发展。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符合公司的整体战略发展布局,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发展,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完善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有助于提高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项目尚未正式投建,预计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