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五条 | 第五条 在公司年度经营计划范围内,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事项的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低于 | 第五条 在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权限范围内,总经理在公司资金、资产运用、签订重大合同等交易事项履行审议批准权限。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低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不含本数),或绝对金额在100万元以下(二者以金额较高者为准)。 本条所述之交易包括下列事项: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提供财务资助; (三)提供担保; (四)租入或租出资产; (五)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六)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七)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八)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九)签订许可协议; (十)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 ||
第十四条 |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办 | 第十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总经理办 |
条文 | 修订前 | 修订后 |
公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由行政部保存。 | 公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由综合管理部保存。 | |
第二十条 | 第二十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在权限范围内签署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超越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权限的合同,总经理应报送董事会处理。 | 第二十条 总经理根据董事会的授权或在权限范围内签署经营活动相关的合同,超越董事会授权及总经理权限的合同,总经理应根据授权审议事项清单要求报送董事长专题会、董事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