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3-068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以及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公司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条件,不再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应调减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同时,调增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并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
除上述披露外,本次授予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2、截止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4、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本次确定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2023年9月8日为权益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87名激励对象授予2,760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