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3年第50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审议意见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三、审议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浙江前进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于大客户依赖。根据申报文件,(1)2020至2022年,发行人向Ideal公司销售金额分别为14,490.78万元、13,986.15万元、16,235.9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46%、72.02%、74.01%。
(2)2019年,Ideal公司为降低单一供应商带来的供应链风险,引入明志科技作为热交换器第二供应商。2021年,发行人对Ideal公司的销售收入同比下降 3.48%。(3)发行人报告期内第二、三大客户均开发于10余年前且销售占比不高,近十年基本未成功开拓新客户。请发行人:(1)说明第一大客户在其行业中的地位、透明度及经营状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风险。(2)结合与明志科技相关产品的竞争优劣势、发行人在Ideal公司的采购占比及变化趋势、
Ideal公司经营状况及业绩变化趋势、发行人新客户拓展进展情况等,说明未来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的可持续性。(3)说明报告期内开拓新客户较少、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持续开拓新客户的能力及具体措施,业务增长是否受限。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 关于产品竞争力。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新技术储备、产业化推进情况及发展规划,可持续发展的核心竞争力。(2)与国内外同行业竞品相比,热交换器产品的技术水平、技术优劣势、创新性体现,是否存在被替代的风险;在研项目的重要性和创新性体现,与可比公司相比,在技术研发和创新能力方面的优劣势。请保荐机构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北京证券交易所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