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等相关文件更新财务数据的提示性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49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8)。
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进行了说明和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46)、2023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补充回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50)及相关文件。
公司已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了《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修订,现根据要求对审核问询函补充回复及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及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做出同意注册的决
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天下秀数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