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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发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9

证券简称:漳州发展 证券代码:000753.SZ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二〇二三年九月

1-1-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的批复,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同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且本次发行结束后漳龙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漳龙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最终认购数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漳龙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调整。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1-1-3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91,481,071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97,444,321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时按照发行对象实际认购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1,981.7057,000.00
2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82,650.9765,800.00

1-1-4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7,825.117,200.0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202,457.7818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发行人自筹资金解决。

7、本次发行对象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8、本次发行认购对象漳龙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前,漳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4,427,348股,合计持股比例为37.76%。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收购人可以免于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四)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自上述事实发生之日起一年后,每12个月内增持不超过该公司已发行的2%的股份。”根据公司与漳龙集团签订的《股份认购协议》约定,本次发行完成后,漳龙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较本次发行前增加不超过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认购对象漳龙集团免于发出要约,并已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1-1-5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1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2、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风险提示,并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汽车销售业务的政策和外部环境风险

目前,汽车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22年度,汽车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5.78%,汽车销售业务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

22.56%。鉴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提升、城市和郊区人口增多及城市化改造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持续增加等多种因素,同时国家出台购置税优惠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的政策,预计未来几年国内市场对乘用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将继续增长。但是,国内的汽车消费需求受多方因素影响,若政府推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发生变化、汽车工业景气度出现波动、油价与商品价格出现波动、芯片结构性短缺及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等不利因素持续得不到消除,将可能减少我国乘用车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业务的施工安全风险

工程施工具有其固有的施工作业危险,如设备失灵等,加之技术、操作问题和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害公司的信誉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虽然公司十分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专业经验形成了较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并在施工项目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但如果公司管理制度未能贯彻或公司未能就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风险获得有效保障,可能会产生较高的成本费用或导致重大损失;如不

1-1-6

能妥善处理可能损害公司信誉。

(3)原水供应和水质风险

供排水事关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发行人历来十分重视自来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后排水水质的质量控制。自来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排水水质也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公司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务主要从九龙江西溪、北溪或当地水库取水,按自来水处理工艺对水源水处理后,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发行人的原水供给存在季节性,又易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在丰水期易形成汛情,原水水质含沙量增加,杂质增多,从而将增加制水成本;在枯水期,原水水面下降,水流速度降低,河水低温低浊时水体污染物浓度增加,从而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此外,水源地附近的人为活动也增加了公司的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九龙江西溪沿岸采沙活动增加,会使原水水面下降,江水水质含沙量增加,杂质增多,也增加了公司的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九龙江西溪上游企业增多,向江水中排放的工业及生活污水增加,一定程度上对江水水质造成了污染;若政府不能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和关停工作力度,环保工作滞后,将可能导致水质下降。同时,采沙活动的增加也可使江水的含沙量和杂质增多,影响原水水质。水质下降将增加公司供水业务的成本,水质恶化严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被迫更改取水口,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时,水源水质短期内发生未预料的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供水安全问题,进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对取水口和生产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并积极寻找备用水源,但仍可能由于上述风险对公司供水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4)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业务体系,并根据积累的管理经验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且在实际执行中效果良好,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1-1-7

公司剥离地产业务,构建了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和产业投资“5+1”产业布局,每一块业务均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与竞争,要求公司建立起能适应各业务板块发展的管理团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随着公司新能源板块的业务扩张,在业务模式、业务流程控制以及人员管理方面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若公司在整体协作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未能及时适应业务扩张的需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5)财务风险

1)偿债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3.77%、66.30%、67.98%和70.28%,长期偿债风险较大;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60倍、0.47倍、0.56倍和0.56倍,公司有息借款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分别为5.51%、5.36%、2.89%和1.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3.03%、4.75%、-1.18%和0.9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盈利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3)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80.22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下降46.98%;2023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81.01万元,相较于2022年半年度同比下降37.86%。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系2023年6月,发行人漳发?尚水名都(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税款6,586万元,影响本年损益4,466.52万元。另外,2023年半年度汽车销售收入相较于上年同期减少12,645.30万元,同比下降17.00%,以及2022年下半年剥离房地产业务导致本期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1,995.64万元。未来若上述情况持续存在或发生其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的风险。

1-1-8

4)减值风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65.12万元、30,105.67万元、38,788.70万元和55,364.5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9%、

9.56%、16.77%和21.42%。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430.57万元、46,672.29万元、64,849.73万元和77,834.1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63%、14.81%、28.04%和30.12%。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资产余额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PPP项目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解释》规定,PPP项目建设期内确认收入,但由于尚未达到无条件收款权,对应金额计入合同资产,PPP项目建设收入增加使得合同资产相应增加。合同资产按照未来收取的现金流折现测算现值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未来PPP项目进度未达估计的进度,预期收取现金流的时间延后,可能使合同资产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工程施工业务及水务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客户,回款进度受财政拨款进度的影响,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回款较慢,使得余额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资金困难致使无法继续结算支付可能使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

(6)光伏新能源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

公司加快新能源赛道投资步伐,积极参与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生产、集中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等重点项目投资,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实现多元化发展业态。但是考虑到光伏新能源业务的终端市场、上游原材料市场、销售采购定价业务模式、生产运营管理与公司原来的业务板块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提升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新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

(7)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技术成熟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充分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投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变动大,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务预测依据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

1-1-9

公司面临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2)部分募投项目的用地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尚未取得,目前发行人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推进用地预审及选址手续,预计项目升压站用地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项目所在地的供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项目升压站用地取得程序出现滞后或无法取得升压站用地的可能,从而导致募投项目存在建设延期的风险。

3)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本次募投项目中,“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发行人尚未取得环评批复,预计项目环评批复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及时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将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进度产生不利影响。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8)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9)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公司本次

1-1-10

发行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1-1-11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录 ...... 11

释义 ...... 14

一、基本术语 ...... 14

二、专业术语 ...... 1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7

一、发行人概况 ...... 17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7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73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100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 103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 108

八、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 109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要 ...... 114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14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 118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 118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121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2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22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23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 124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 124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 125

1-1-12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 125

四、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 125

五、认购资金来源 ...... 125

六、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概要 ...... 12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3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 130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 130

三、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规定 ...... 147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 149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51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 152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的相关说明 ...... 153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53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54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 154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5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5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5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 156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57

一、汽车销售业务的政策和外部环境风险 ...... 157

二、工程施工业务的施工安全风险 ...... 157

三、原水供应和水质风险 ...... 157

四、管理风险 ...... 158

五、财务风险 ...... 159

1-1-13六、光伏新能源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 ...... 160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60

八、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 161

九、审批风险 ...... 161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6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6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 163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64

四、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 165

五、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 166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 167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68

八、公司董事会声明 ...... 169

1-1-14

释义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漳州发展、公司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漳州市国资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漳龙集团、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漳发新能源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鑫信建投漳州鑫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漳州鑫信房地产开发中心)
学鑫建设漳州学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鑫建设南靖县联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源鑫建设漳州源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漳发建设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
漳发水务、漳发水务集团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晟发地产漳州市晟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晟达置业漳州晟达置业有限公司
晟辉地产漳州晟辉房地产有限公司
矩正地产漳州矩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漳发地产漳州漳发地产有限公司
诏发置业漳州诏发置业有限公司(曾用名:漳州诏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产集团、漳发资产运营福建漳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曾用名:漳州发展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漳州欣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漳浦水务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金峰自来水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
上峰自来水漳州上峰自来水有限公司

1-1-15

生态科技、漳发生态科技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漳州东墩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漳发生态科技(平和)漳发生态科技(平和)有限公司(曾用名:平和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漳发生态科技(漳州高新区)漳发生态科技(漳州高新区)有限公司(曾用名:漳州马洲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漳发生态科技(云霄)漳发生态科技(云霄)有限公司(曾用名:云霄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汽车集团、漳发汽车集团福建漳州发展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福建漳发汽车有限公司、漳州公路港开发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
募集资金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
募投项目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股份认购协议》《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以及2023年1-6月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PPP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社会资本通过参与政府部门的公开招标等程序,与政府方签署合同协议并组成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资、筹资、建设及经营
BT英文Build Transfer,即“建设-移交”,指根据项目发起人通过与投资者签订合同,由投资者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项目发起人,项目发起人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BOT英文Build(建设)、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即“建设-经营-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
TOT英文Transfer(移交)、Operate(经营)、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即“移交-经营-移交”,是一种通过出售现有资产以获得增量资金进行新建项目融资的一种融资方式
一种化学元素,元素符号Si。硅是地球上含量仅次于氧的元素,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和光伏发电行业
单晶硅硅的单晶体,具有基本完整的点阵结构的晶体,是一种优质的半导体材料

1-1-16

多晶硅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光伏电池与半导体设备的主要原材料。根据纯度,多晶硅可分为光伏级多晶硅与电子级多晶硅
硅棒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直拉法(CZ)、区熔法(FZ)生长成的棒状的硅单晶体,晶体形态为单晶
硅锭由多晶硅原料通过真空感应熔炼或定向凝固工艺生长成的锭状多晶硅体,晶体形态为多晶
硅片由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形成的方片或八角形片
电池片利用太阳光直接发电的光电半导体薄片
P型电池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P型半导体硅片,使用P型半导体硅片制成的电池即为P型电池
N型电池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N型半导体硅片,使用N型半导体硅片制成的电池即为N型电池
碳达峰在某一个时点,二氧化碳的排放不再增长达到峰值,之后逐步回落
碳中和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清洁能源不排放污染物、能够直接用于生产生活的能源,包括核能和可再生能源
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阳能、水力、风能、生物质能、潮汐能等,在自然界可以循环再生的能源
装机容量该系统实际安装的发电机组额定有功功率
弃光由于电力系统消纳能力不足,光伏电站的发电能力未能得到最大化利用的现象
平价上网常见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用户侧平价上网”,是指光伏发电的度电成本低于用户的购电价格;根据用户类型及其购电成本的不同,又可分为工商业、居民用户侧平价。一种是“发电侧平价上网”,是指光伏发电度电成本低于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优先供屋顶资源业主使用,所发电量未被使用部分由国家电网公司按照当地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
全额上网分布式光伏电站所发电量全部由国家电网收购
“三大三新”产业“三大”产业:大石化、大健康、大装备等三大主导产业集群;“三新”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三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KW、MW、GW千瓦、兆瓦、吉瓦
MJ百万焦耳

注:本募集说明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系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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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股票简称漳州发展
股票代码000753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的中文名称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漳州发展
公司的外文名称Fujian Zhangzhou Development Co.,LTD.
公司的外文缩写ZZDC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60688P
法定代表人赖小强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12月14日
注册资本99,148.1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
注册地址的邮编363000
办公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胜利东路漳州发展广场21楼
办公地址的邮编363000
公司网址http://www.zzdc.com.cn/
经营范围对道路公路的投资与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市政工程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及管理;金属制品、五金交电、机电设备、通讯设备、建筑材料、陶瓷制品、电脑及配件、纸制品、玩具、健身器材、灯具、日用百货、饲料、花卉、初级农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额为991,481,071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项 目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91,481,071100.00
合 计991,481,07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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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股)
1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285,750,39428.82%-
2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88,676,9548.94%-
3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5,778,1753.61%-
4漳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10,090,5511.02%-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901,2271.00%-
6漳州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8,310,0000.84%-
7刘伟琦7,009,9090.71%-
8高华-汇丰-GOLDMAN,SACHS&CO.LLC4,454,8470.45%-
9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005,6000.40%-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龙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佳然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099,9420.31%-
合计457,077,59946.10%-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主要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漳龙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285,750,394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8.82%;同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漳州公路交通实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88,676,954股,占发行人股份总数的8.94%。因此,漳龙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74,427,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漳龙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29710429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1日
注册资本382,8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吴子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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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16、17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灯具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公司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漳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漳州市国资委持有漳龙集团90%股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如下: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业务、工程施工业务、水务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新能源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汽车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17%、49.57%、54.48%和40.4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发行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归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大类下的“F52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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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理体制

1、汽车销售行业

国务院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我国汽车行业的主管部门。国家发改委通过制定《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以核准和备案方式对汽车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控制;工信部通过定期地发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对汽车行业准入和产品准入进行管理。此外,汽车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商务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认监委、环保部、公安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及各级政府的相应职能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对汽车行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等环节进行协同监管。汽车行业各环节的主管部门如下图所示:

资料来源:公开信息整理

商务部是汽车销售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的政策规章,对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县级以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是汽车销售行业的自律监管组织,是汽车流通领域唯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具有合法地位的国家级社团组织。该协会成立于1990年,协会工作接受国家发改委、商务部、交通部、公安部、劳动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国家统计局等政府部门的指导。该协会作为政府与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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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桥梁与纽带,结合行业的实际,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经常性向政府主管部门反映行业的有关情况,组织专题研讨,按照会员要求开展咨询服务和组织经济工作交流,并与国外有关单位建立和开展对外联系与合作。

2、环境治理行业

我国对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管理采取国家宏观指导及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式,行业管理体制为国家宏观指导及协会自律管理下的市场竞争体制。国家宏观指导是指由政府部门对行业的运行进行统一的调控、指导等;协会自律管理是指由行业协会对所属领域进行管理,推动环境治理行业的良性发展。环境治理行业主要监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以及国家发改委,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见下表:

部门名称相关管理职能
生态环境部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减排目标的落实;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国务院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国际合作交流,研究提出国际生态环境合作中有关问题的建议,组织协调有关生态环境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生态环境事务,参与全球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治理相关工作等。
农业农村部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指导农业综合执法;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等。
自然资源部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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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名称相关管理职能
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等。
国家发改委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环境治理行业主要的行业协会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各自律组织的具体职能如下:

组织名称相关职能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开展全国环保产业调查,环境保护技术评价与验证,参与制订国家环境保护产业发展规划、技术经济政策、行业技术标准等;制定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参与行业管理;为企业提供技术、设备、市场信息;组织实施环境保护产业领域的产品认证、工程示范、技术评估与推广,组织合作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引进资金、技术和设备;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咨询和技术服务,促进环境科技成果推广,为企业的污染防治和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中介服务等;开展环境科学技术评价工作,承担项目评估论证和科技成果鉴定;为制定环境保护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规划计划提供咨询服务和技术信息支持。
中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开展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学术交流、技术交流,开展科技研究及考察,组织承担全国性或地域性的调研课题、科技考察和研究课题,开展科技咨询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普及农业生态环保方面的科学知识,推广先进技术和经验,利用现代传媒手段,开展科技信息传播;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委托,对国家或区域性农业生态环保发展战略、科技政策和重要措施进行决策论证。

3、水务行业

目前我国对水务行业采取了国家制定宏观指导、地方实施具体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的多层次管理方式。

国家宏观指导是指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等中央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全国性的供水及污水处理方面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行业的运行进行统一的调控、指导等,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见下表:

部门相关管理职能
国家发改委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水利部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等。
生态环境部组织制定陆地和海洋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海洋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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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相关管理职能
制指标;制定环境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等。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等。

各级地方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制定适合当地的水务方面地方法规,且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对当地供水及污水处理公司的经营活动实施具体监管,主要监管部门包括地方财政部门、地方环保局、地方住建部门、地方水利部门、地方物价局、地方市政管理部门、地方卫生局、地方质监局、地方安全监察机构等。我国政府部门对水务行业的监管内容主要包括:运营模式、项目审批、产品或服务质量、运行安全、环境保护安排等诸多方面。中国城镇供水排水协会是水务行业的自律性组织,由各城市供水、排水、节水企事业单位,地方城镇供水(排水)协会,相关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及城镇供水排水设备材料生产企业和个人自愿参加组成,是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主要在行业自律、服务和交流等方面发挥促进作用。

4、房地产开发行业

房地产行业的监管主要涉及土地、规划、施工、信贷、交易等相关业务环节,管理体制主要分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和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两个方面。我国房地产行业宏观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包括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及央行等部门,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见下表:

部门相关管理职能
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综合研究拟订房地产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宏观调控房地产行业改革与发展
国土资源部主要负责土地资源的规划、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
住建部主要负责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等
商务部主要负责外商投资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监管、审批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央行主要负责房地产信贷相关政策的制定

各地方政府对房地产开发进行管理的主要机构是各地的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建设委员会、规划管理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房屋交易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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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伏新能源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2009年修订)第五条规定,“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对全国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施统一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工作”。目前光伏行业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各部门的管理职责见下表:

部门相关管理职能
国家发改委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规章。
国家能源局要负责起草能源发展和有关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送审稿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拟定有关改革方案,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等。

光伏行业自律组织包括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主要职责是研究光伏行业发展,提出光伏行业发展与整体布局建议,推动行业标准、规范的贯彻实施以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等。中国循环经济协会为政府制定循环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并开展试点、强化培训、提供技术支持,为行业、企业和会员单位提供政策、管理、技术、市场等信息咨询服务。可再生能源学会下设光伏专业委员会,致力于打造我国光伏领域技术交流平台,促进光伏技术的创新进步、推动光伏产业的稳步发展,为加大光伏技术的应用和普及推广做出贡献。

(二)行业发展情况

1、汽车销售行业

(1)汽车工业整体情况

汽车工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对推动国民经济增长起着重要作用。2005年以来,我国汽车工业稳步发展,产销量保持持续增长,汽车产业结构得到了持续优化。

1)汽车产销量保持稳步增长

2005年至2022年,我国汽车产量和汽车销量整体保持稳步增长,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9.58%和9.48%。2022年,我国汽车产销量继续保持全球第一的地位,分别达到2,702.06万辆和2,686.37万辆,同比增长3.60%和2.24%。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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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在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的冲击下,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有所放缓,但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实现正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2)乘用车市场仍然占据汽车工业市场的主导地位2005年至2022年,乘用车市场仍然占据汽车工业市场的主导地位,且乘用车销量呈现波动上升的趋势,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2022年的汽车产销中,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2,383.61万辆和2,356.33万辆,占全部汽车产销量的比例分别为88.21%和87.71%。乘用车2022年产销量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11.34%和9.69%。

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年鉴》的数据,在2022年的乘用车产销量中,国内制造的乘用车产销占总产销量的比例均达到99.99%;而其中1.6升及以下排量国内制造的乘用车产销量分别为1,173.15万辆和1,154.90万辆,占全年乘用车产销的比例分别为49.22%和49.01%。

3)乘用车自主品牌占我国市场四成左右份额

目前我国乘用车市场中主要的品牌包括自主品牌、德系、日系、美系、韩系、法系及其他品牌。2009至2022年,自主品牌在我国乘用车市场中占比保持在40%左右,并在2022年达到新的高点。2022年的汽车销售中,自主品牌乘用车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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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6.20万辆,占乘用车市场销售量的49.92%,市场份额较2021年上升5.45个百分点。德系、日系、美系、韩系、法系及其他品牌占比依次为19.51%、17.80%、

9.36%、1.63%、0.76%、1.03%。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4)汽车出口波动性增长,进口市场有所回落2009年至2021年,我国汽车整车出口数量呈现波动性增长趋势,并于2020年首次超过汽车整车进口数量。2021年,我国汽车整车全年累计出口196.9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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辆,同比上升106.90%;出口金额合计343.37亿美元,同比上升119.46%。

进口方面,我国汽车整车2021年全年累计进口量为93.90万辆,较上年增长0.64%;进口金额合计538.90亿美元,较上年增长15.45%。2009年至2021年我国汽车整车进出口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年鉴

(2)汽车销售服务业现状

伴随着中国汽车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汽车销售服务业也经历了5个不同发展阶段。其中,第一阶段为1978年以前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统一控制分配流通时期;第二阶段为1978年~1984年计划经济松动下的汽车厂商自建营销渠道的萌芽时期;第三阶段为1984年~1990年中期,市场机制逐步深化以汽车企业为主导的销售渠道纷纷建立;第四阶段为1990年中期至2017年,“4S店销售模式”进入中国并得到扩张,品牌化营销快速发展;第五阶段为2017年至今,随着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的出台,我国新车销售渠道形成了以4S门店为主,汽车市场、超市及电商并行的多元化模式。

目前汽车销售主要有经销商和直营两种模式,主流传统车企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汽车4S店是指将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供应(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四项功能集于一体的汽车服务企业。2005年出台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要求销售汽车必须获得品牌授权并实行备案管理,确立了4S店作为新车销售的主要平台。2017年商务部公布了《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新办法允许授权销售和非授权销售两种模式并行,销售汽车不再必需品牌商授权,未来市场销售渠道将进一步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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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国汽车经销商的营业收入构成来看,新车销售业务为经销商的主要收入来源。根据J.D. Power(君迪)最新发布的《2022中国汽车经销商满意度研究》,2021年我国汽车经销商新车销售业务营业收入占比为84%,较2020年上升7个百分点,而二手车业务、售后业务的占比分别为2%、6%。相比于美国,我国的汽车经销商存在收入结构不合理,新车销售收入比重过高,二手车及售后服务业务比重过低的问题。根据《美国授权经销商2021年度报告》,2021年度,美国授权经销商新车业务、二手车业务和售后服务业务的占比依次为52.2%、36.7%和11.1%。因此,我国汽车经销商的业务结构还有待进一步优化。

从我国汽车经销商的利润构成来看,售后业务为经销商的主要利润来源。2020年至2022年我国经销商的利润结构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流通协会

2022年度,我国汽车经销商新车、售后、二手车、金融保险及其他业务的利润占比依次为19.70%、49.00%、3.10%、18.20%、10.00%,其中售后业务利润占比最高且在近三年稳定在50%左右,而营业收入占比最高的新车销售业务的利润占比在近三年呈现出持续上升的趋势。

从市场集中度来看,我国汽车经销市场的行业集中度依然较低。根据“2022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的数据,2022年的百强经销商集团在2021年度的总销量为869.90万台,其中前五名汽车经销商的总销量合计266.45万台,占2021年全国乘用车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40.50%、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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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汽车销售行业发展趋势

1)自主品牌的崛起将成为乘用车市场的主要增量近年来,随着消费者的年轻化以及国潮的兴起,消费品类的国货风潮从手机等电子行业延伸至汽车行业,自主品牌抓住了新能源乘用车发展契机,率先推出众多设计感强、智能化程度高、性价比高的纯电动和插电混动新能源汽车产品,深得消费者认可,市场终端零售节节攀升。根据中汽协数据,自主品牌在2022年新能源乘用车批发销量达到520万辆,批发渗透率达45.5%,领先合资品牌。

2)多因素驱动汽车后市场,万亿级市场规模继续巩固根据公安部统计,2022年全国汽车保有量达3.19亿辆,较去年增加1,700.00万辆,增长5.63%;汽车驾驶人数4.64亿人,较去年增加2,000.00万人,增长

4.50%。同时,随着我国汽车平均车龄增长,叠加人均可支配收入、女性车主和年轻车主增加等因素,车主对装饰、养护和维修等汽车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因此,我国万亿级的汽车养护与维修市场将持续增长。但市场增长趋势明显,涌入者不断增加,加之缺少相关法规对管理人员进行规范,汽车后市场整体行业目前仍处于“散、乱、小”阶段,亟需利用“数字化”赋能传统服务场景,升级优化客户服务体验,促进行业高质量整合,以市场为主导规范行业。3)二手车市场蓬勃向前,汽车经销集团有望从中获益当前,中国汽车市场进入增换购的高峰期,二手车市场交易将逐步标准化、专业化。随着行业政策不断建立健全,二手车交易将成为拉动整个汽车市场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数据,2021年,我国旧新车比已经达到

66.9%,但和更加成熟的欧美市场相比,我国二手车市场仍然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同时,我国二手车市场已经从单一的价格竞争逐渐走向品质、服务、消费者保障等多元素的竞争,具有规范化、品牌化的汽车经销集团将会在未来的二手车市场快速发展中收益,成为二手车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

4)新能源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未来市场潜力巨大随着“碳中和”和“碳达峰”任务目标的提出,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十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等政策,指出要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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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保障能力,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根据国务院在2020年11月2日发布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预计在2025年新能源汽车的销量能达到汽车总销量的20%。新能源汽车未来市场潜力巨大。

2、环境治理行业

(1)我国环境污染概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了高速发展,但是在经济突飞猛进发展的同时,由于经济增长方式的粗放、监管环境的不健全等原因,我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环境污染、生态破坏问题越来越严重。2021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生态文明领域统筹协调机制,构建生态文明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建设美丽中国。按照环境要素划分,环境污染主要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噪声污染、土壤污染等,其中以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的危害最大,是我国环境污染治理的主要内容。

(2)环境治理行业发展概况

环境治理行业经历多年的发展,业务范围和内涵不断延伸,行业运营模式也从单一型环保服务向全域性、系统性综合服务模式转变。我国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大体上可分为政府主导、小规模市场化试点和市场化推广三个阶段。

1)政府主导阶段(1949年-2002年)

我国自建国以来直至二十一世纪初期,环境保护及环境卫生管理作为重要的公共事业,其职责最初一直由政府承担,工作由政府“一揽子”包办,与外部市场主体的合作仅限于设备采购和工程发包,项目的运营管理责任主要由政府下属的企事业单位承担。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政府主导下的环保、环卫项目运营模式下,政府同时承担了作业职能和管理职能,综合效率较低,不利于环保工作的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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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小规模市场化试点阶段(2003年-2013年)2002年,住建部印发《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揭开了社会环境治理事业的市场化改革序幕。《意见》提出要开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对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经营性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应公开向社会招标选择投资主体,并建立特许经营制度,以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意见》出台后,沿海地区率先开展了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的试点,以市场化的方式选择公共服务的实施主体,引入社会资本,政府则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职责,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3)市场化快速发展阶段(2013年以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明确了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打造公共服务型政府,随后国家密集出台了多项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相关政策,我国环境治理行业也随之进入大规模市场化推广阶段。近年来,我国政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保持在较高水平。《2021年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我国2021年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为9,491.80亿元,占当年GDP的比重为0.8%。自2000年以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投资总额总体呈现增长趋势,2000年至2021年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23%。

根据国际经验,当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占GDP的比例达到1%-1.5%时,可以控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当达到2%-3%时,环境质量可有所改善。我国“十四五”期间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发展重要目标,未来我国环境治理行业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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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生态环境统计年报从细分领域来看,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环境治理行业可以被划分为水环境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固体废物环境治理、土壤环境治理等多个子行业;根据治理区域的不同,环境治理行业可以被划分为城市环境治理行业和农村环境治理行业。发行人所涉及的细分领域主要为水环境治理行业和农村环境治理行业。

①水环境治理行业

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我国水环境治理行业呈现快速发展态势,污水处理率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厂数量持续增加;但客观来看,由于起步较晚,我国水环境治理水平相比发达国家仍有较大提升空间,未来行业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从水环境治理行业的细分行业来看,主要包括市政污水处理、村镇污水处理、工业园区有机废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等子行业。

(a)市政污水处理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的污水排放量持续增加。2021年度,我国城市全年污水排放量为625.08亿立方米,同比增长

9.40%。自2002年以来的城市污水年排放量情况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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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目前,中国的经济发展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优美的生态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目标之一,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支持污水治理行业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国城市的污水处理厂数量和污水处理量都呈现出逐年增长的趋势。截至2021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数量达到2,8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0,767.22万立方米/日。自2002年以来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数量及处理能力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1年度,市政再生水利用量为161.05万亿立方米,占城市污水全年排放量的25.77%。随着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持续推进,未来水环境治理产业空间有望逐步被释放。(b)村镇污水处理我国村镇(包括建制镇、乡、行政村)中的对污水处理的村镇占比较低,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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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于政策支持和技术进步,村镇污水治理成为水环境治理行业新的增长点。2021年,我国村镇污水处理设施情况如下:

类别个数污水处理比例(%)污水处理厂个数污水处理能力(万立方米/日)
建制镇19,07267.9613,4622,932.71
8,19036.942,199122.04
行政村481,339---

根据《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的数据,近年来我国村镇污水治理投入迅速增加。以村庄为例,2015年污水治理投入为93.60亿元,2021年污水治理投入达到366.90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5.57%。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切实推进、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群众环保意识加强,我国村镇水处理设施水平将进步一提升,村镇污水处理市场未来将迎来良好发展前景。

(c)工业园区有机废水治理

工业园区聚集大量企业和人口,日常经营产生的生活污水催生工业园区有机废水处理需求。我国“水十条”要求“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的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生态环境部则要求工业集聚区设置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分散企业亦需设置污水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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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工业集聚区基本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任务,但污水处理任务仍存在一定挑战。根据生态环境部的数据,截至2018年9月底,全国2,411家涉及废水排放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成率达97%。同时,工业集聚区污染防治任务仍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处理工艺和废水类型不匹配等问题。未来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工艺改进及设施提标改造将进一步增加对环保新装备和新技术的需求。(d)黑臭水体治理根据生态环境部《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及《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黑臭水体是指城市及农村中颜色异常和(或)散发不适气味水体的统称。黑臭水体的形成原因主要为大量有机物、磷、氮等外源污染物的排放、底泥等内源污染物二次污染、水动力学条件不足、水体热污染等。

黑臭水体治理是水污染防治的重点内容。“水十条”明确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得到消除。2018年9月,住建部及生态环境部联合印发《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等方式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并从顶层设计方面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严格保障措施,为黑臭水体治理提供了政策大力支持。

受益于国家政策扶持,黑臭水体治理取得良好效果。国家生态环境部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底,全国29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的2,899个黑臭水体,消除数量2,513个,消除比例86.7%。其中,36个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有黑臭水体1,063个,消除数量1,023个,消除比例96.2%;259个其他地级城市有黑臭水体1,836个,消除数量1,490个,消除比例81.2%;截至2020年底,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含州、盟)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8.2%。

我国黑臭水体目前仍未完全消除,生态环境部指出目前仍存在管网质量、面源污染、调水冲污等问题,黑臭水体仍存在复发风险。因此,未来黑臭水体治理仍有可观的增量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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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农村环境治理行业

农村环境治理是近年来国家大力扶持的新兴环境治理细分领域,包括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等方面的环境治理,涉及环境学、生态学、农学(农业环境、作物和畜牧学)、林业学、水利学、循环经济学等多个学科,需要结合环境治理和资源循环两种理念,融合多学科进行系统治理。

近年来,我国农业农村环保政策密集出台,2015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规划》。2016年底,《全国农村环境整治十三五规划》出台;2016年“水十条”和“土十条”陆续颁布,强调了对农村污水处理、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的要求。同年,开始推进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打响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第一仗。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出台,农村环境治理纳入国家战略高度;同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相继印发,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开展试点。2019年,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同年,《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出台;《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发布。2020年,出台《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启动开展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202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前后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意见。2022年初,《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先后发布,农业农村政策性文件及行动方案接踵而至,国家致力于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我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问题不仅从政策方面得到了前所未有重视,更是从国家资金方面得到了重点支持。

(3)环境治理行业发展趋势

1)污水资源化利用趋势加速

2021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十部门共同发布《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对全面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进行了部署,将再生水纳入水资源统一开发管理,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要建立使用者付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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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自主协商定价。对于提供公共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河湖湿地生态补水、景观环境用水使用再生水的,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

我国的污水资源化利用率较低,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加大污水处理事业投资力度,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再生水利用率是有效防治水污染和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主要途径。因此,预计我国污水资源化利用事业将得到加速发展。

2)乡村污水处理市场前景广阔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任务,事关广大农民根本福祉,事关农民群众健康,事关美丽中国建设。由于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不足,以及经济条件有限,许多村庄缺乏完善的污水收集系统,直排现象普遍。同时行政村污水垃圾治理相对缓慢,与城市、县城相比,污水垃圾等环境基础设施严重滞后。据预测,2035年我国农村污水处理率将达到70%,形成2,000亿的市场空间。

3)农村环境治理行业竞争程度将会提高

近几年农业农村环境治理相关政策频发,国家资金投入日益增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不论是从政策层面还是资金层面,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支持。目前农村环保行业的竞争程度较低,大多为小型环保企业及生态农业企业。目前我国从事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上市公司日益增多,但主要聚焦于城市生态环保,目前还没有专门聚焦农业农村生态保护的上市公司,目前是环保投资的“蓝海”市场。随着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市场空间释放,大量的专业环保企业及资本将涌入农村环保市场,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竞争度将提升。

4)行业技术创新与集成是未来行业的趋势

受益于我国环保产业的高速发展,行业基础学科研究以及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我国的环保技术水平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国的水污染处理技术、固废处理技术、生态修复理念日益成熟,相关治理技术和设施设备也被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中,并呈现出技术设备化趋势。但我国的农业农村污染类型具有面广、分散、类型多元的特点,仅依靠复制城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技术体系来解决农业农村污染问题是难以奏效的。单一的服务模式也难以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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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农村环保治理的需要,农村环保治理不仅涉及环保产业,还涉及到农业产业,是一个多融合、各专业交叉的产业,对未来的环保公司要求越来越高,对准入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要来越高,对涉及的治理技术要求也越来越高、越来越丰富,单一的技术模式将由系统技术集成所取代。未来,随着农村环境治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将会越来越多的应用到农村环保治理中。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也将朝着资源化、节约化、市场化、产业化、高效化、智能化、装备化、绿色方向发展。

3、水务行业

(1)我国水资源利用概况

1)我国水资源占有量及分布情况根据2021年度《中国水资源公报》,我国水资源总量约为2.96万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值偏多7.3%。其中,地表水资源总量约2.83万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不重复量为0.13万亿立方米。虽然我国水资源总量位居全球前列,但由于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水资源约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被列为世界上人均水资源贫乏的国家之一。2002年以来,我国水资源总量与人均水资源量的变动情况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从水资源的分布情况看,我国呈现南多北少,山区多平原少的状况。全国约81%的水资源集中分布在长江流域及长江以南地区,广大北方和部分沿海地区水资源严重不足。华北、西北、辽中南、山东及沿海部分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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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水资源短缺已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2)我国供水、用水情况及供排水管道建设情况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21年,国内的供水总量为5,920.20亿立方米,较2020年的5,812.90亿立方米增长1.85%。其中,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占比分别为83.24%和14.42%,其他占比2.34%。

2002到2021年间,我国各年度的用水总量(指各类用水户取用的包括输水损失在内的毛水量)与供水总量相同,近年来每年的用水总量稳定在6,000亿立方米左右。从用水性质来看,各类别用水总量占比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是农业用水、工业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2021年度,我国农业用水占比61.56%,工业用水占比17.73%,生活用水占比15.36%,生态环境用水占比5.35%。从各类别用水总量的变动情况来看,近年来,生活用水总量和生态环境用水总量持续增加,而农业用水总量和工业用水总量有所降低,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从用水普及情况来看,我国用水普及程度总体较高,但城乡用水普及率存在明显差异。2021年我国不同区域的用水人口数量及用水普及率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人

区域用水人口数量总人口数量用水普及率
城市55,580.8655,928.0099.38
县城15,252.2315,655.009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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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用水人口数量总人口数量用水普及率
建制镇16,651.8918,445.8290.27
1,805.242,144.9184.16
村庄55,144.1064,626.4785.33

数据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各区域的人口数量包括非户籍人口数量。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计数据,2021年我国城市用水人口为55,580.86万人,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38%;而乡、村庄的用水人口分别为1,805.24万人、55,144.10万人,用水普及率分别为84.16%、85.33%。因此,乡村供水市场将为行业提供新的发展空间。

截至2021年,我国城市排水管道长度(指所有排水总管、干管、支管、检查井及连接井进出口等长度之和)为87.23万公里,城镇排水建设投资额为2,404.62亿元,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指污水处理厂和污水处理装置每昼夜处理污水量的设计能力)为21,745.70万立方米。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城市化水平的逐年提高,高层建筑不断增加,市政供水管网水压难以保证城市高层建筑的用水需求,因此需要新增加压设施,二次供水成为行业发展新的机遇之一。

(2)水务行业现状

市场化程度和投资主体方面,由于城市供排水设施建设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政府建设资金有限等因素,水务行业经历了从国家垄断、地区垄断到市场化运营的逐步开放过程,呈现从政府独资转向多元投资主体建设经营的趋势。2002年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首次允许外资进入中国供排水领域,并进一步放宽外商投资股权限制;2002年建设部颁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指出“建立水业特许经营制度,允许国外资本、民间资本进入水业”,随后逐步建立起了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适应城市水务行业特点的制度体系,外国资本和民营资本向水务市场涉足的步伐和力度也明显加大。2011年之后,水务行业步入资本推动时代,得益于水价改革的深入、水质标准的提高和有关支持政策的陆续出台,多元主体不断涌现,产业格局不断重塑,水务行业规模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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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2021年度,我国水务行业的营业收入规模达到4,225.08亿元,创下历史新高,其中,国有控股企业、私营工业企业和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68.49亿元、378.87亿元、569.66亿元,占比依次为72.63%、8.97%、

13.48%。截至2021年,我国水务行业资产规模为24,077.29亿元,国有控股企业、私营工业企业和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工业企业的资产规模分别为19,917.64亿元、1,012.77亿元、2,579.20亿元,占比依次为82.72%、4.21%、10.71%,我国水务行业主要还是由政府控制和管理,跨地区跨行业的市场化经营比例仍然很小。

市场集中度方面,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3,166家水务企业,其中,龙头企业北控水务的市场份额仅为5.40%,前五大企业的市场份额仅为14.47%。市场仍然处于过度分散阶段,行业集中度很低。

经营模式方面,许多城市的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主要由各地方政府授权下属市政部门或自来水公司经营管理,维持着政府建、政府管、政府运营的非市场化状态。在盈利模式上,供水业务一般采用政府定价和财政补贴的模式,污水处理业务则主要依靠政府财政补贴,市场化程度较低。

(3)水务行业发展趋势

1)水务信息化和智慧水务是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2016年以来,随着物联网、大数据、边缘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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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务行业的信息化需求正在向多样化、复杂化方向发展,能够提供水务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成为行业内企业赢得竞争优势的关键。当前我国供水管网迅速扩张导致管理压力加大,供水管网漏损率较高,污水排放量持续上升,这些因素都使得我国水务信息化和智慧化建设的需求日益迫切。

通过智慧水务系统的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和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已经成为水务行业的必然趋势。2)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有较大改善空间2022年1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控制的通知》,规定: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达到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确定的一级评定标准的地区,进一步降低漏损率;未达到一级评定标准的地区,控制到一级评定标准以内;全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力争控制在9%以内。

截至2021年,我国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为11.95%,而这一指标在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到8%以内。漏损意味着大量宝贵的水资源浪费,尤其在我国整体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无异于巨大损失。因此,通过降低供水过程中的漏损率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要求紧迫,城市供水管网在建设与升级改造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3)“供排水”一体化水务业务不断发展

“供排水”一体化建设指水务公司经营水务产业链中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多项业务。一方面,“供排水”一体化可以全面优化城市水务工作,通过一体化将供排水各方面的人力、管理及技术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有利于降低整体运营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另一方面,一体化管理同样也有利于发挥协同效应,在运营管理、技术研究等方面相互借鉴经验,同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

4、房地产开发行业

房地产行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在拉动经济增长、支撑地方财政收入、信用创造、促进消费、解决就业、财富积累、改善民生等方面均发挥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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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往房地产开发主要采用高杠杆、高负债、高周转的发展模式。在房地产上行周期,通过加杠杆扩大资源获取,并伴随高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可有效推动规模增长。但由于规模大小反作用于资源可获取量,导致房企规模诉求愈加强烈,风险逐步累积。同时由于房企持续压缩“拿地-开工-预售-再拿地”时间,提升效率同时亦对各节点资金(销售回款、开发贷放款、预售资金使用等)提出更高要求,抗风险能力随之降低。2020年起,央行、住建部和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相继出台“三道红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和“22城集中供地”政策,分别从融资端和投资端限制房地产行业激进扩张。在监管政策趋严的背景下,房地产开发商面临债务违约和信贷进一步萎缩的困境,房地产行业景气下行。2022年,我国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41亿元,比上年下降9.96%。其中,住宅投资100,646.38亿元,下降9.47%;办公楼投资5,290.77亿元,下降

11.44%;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0,647.36亿元,下降14.40%。2022年,我国主要房地产开发和销售数据如下表所示:

指标单位金额同比变动(%)
投资额亿元132,895.41-9.96
其中:住宅亿元100,646.38-9.47
办公楼亿元5,290.77-11.44
商业营业用房亿元10,647.36-14.40
房屋施工面积万平方米904,999.26-7.22
其中:住宅万平方米639,695.94-7.33
办公楼万平方米34,917.13-7.45
商业营业用房万平方米79,966.11-11.81
房屋新开工面积万平方米120,587.07-39.37
其中:住宅万平方米88,135.08-39.79
办公楼万平方米3,180.15-39.12
商业营业用房万平方米8,194.56-41.91
房屋竣工面积万平方米86,222.22-14.98
其中:住宅万平方米62,539.25-14.35
办公楼万平方米2,611.80-22.63
商业营业用房万平方米6,799.5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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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单位金额同比变动(%)
商品房销售面积万平方米135,836.89-24.30
其中:住宅万平方米114,630.65-26.77
办公楼万平方米3,263.51-3.29
商业营业用房万平方米8,239.46-8.91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在该轮房地产紧缩周期中,融资相对顺畅的国企(以保利、招商为代表)的表现较佳,有望在行业格局重塑中分享更多市场份额。从融资端来看,优质国企凭借稳健经营和良好的基本面,更容易获得充裕且相对便宜的资金。同时,房地产市场销售下行以及融资收紧导致了土拍市场的降温,为国企在低点取得土地储备创造了有利条件。此外,从中长期视角来看,随着部分出险房企的退出或规模萎缩,优质国企将有机会抢占市场规模。

目前,国家房地产行业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提出建立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扩大保障性住房供给,推进长租房市场建设,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因城施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在此背景下,房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迫在眉睫,稳健经营成为主要目标。

5、光伏新能源行业

(1)光伏行业产业链

光伏发电产业链上游为原材料,包括硅矿石、硅料、硅片、银浆等;产业链中游为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蓄电池组(可无)、逆变器等设备组成,其中太阳能电池板由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组成;产业链下游则是光伏发电站以及光伏应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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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1)上游

①多晶硅

多晶硅是单质硅的一种形态,是工业硅三大应用领域之一。其中,光伏领域用的太阳能级硅应用占比约95%,而电子级多晶硅主要用作半导体电子材料,对纯度要求极高,产量较低。在光伏领域,多晶硅料经过融化铸锭可做成多晶硅片,进而用于制造晶硅电池;电池片经排列、封装并与其它辅材组合构成太阳能电池板。近年来,我国多晶硅产量持续扩大。2022年,我国多晶硅产量达到82.70万吨,同比增长63.4%,产量占全球比重为8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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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中国多晶硅行业集中度较高,且有进一步上升趋势。由于多晶硅生产属于高资金、高技术壁垒的行业,项目建设、投产周期通常长达两年及以上,因此新厂商进入该行业较为困难。2021年度,通威股份、协鑫科技、大全能源和新特能源的产量分别为10.93万吨、4.76万吨、8.66万吨、7.82万吨,占比依次为21.65%、

9.43%、17.15%、15.49%,前4位企业市场占用率达到63.71%。2022年度,通威股份、协鑫科技、大全能源和新特能源的产量分别为26.69万吨、10.47万吨、

13.38万吨、12.59万吨,占比依次为32.27%、12.66%、16.18%、15.22%,前4位企业市场占用率达到76.34%。

2022年,国内多晶硅主流厂商的产能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吨

公司简称产能销量
通威股份26.00以上25.68
协鑫集团18.509.39
大全能源10.5013.29
新特能源20.0010.67

数据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公司公告

②硅片

多晶硅料经过铸锭制成多晶硅锭,或者熔融后加入单晶硅籽晶、并用直拉法或悬浮区熔法制成单晶硅棒。硅锭和硅棒经过砂浆钢线或金刚线切割被加工为硅片。

近年来,我国硅片产量总体呈逐年增长态势。2022年,我国硅片产量约为357GW,同比增长57.5%。我国硅片企业凭借在单晶连续拉棒和金刚线切割方面的技术创新以及在低电价区位布局带来的资源优势,建立了生产成本优势,进一步巩固了硅片产业在全球的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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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从生产企业看,目前全球生产规模前十的硅片企业全部为中国企业,截至2021年,前十硅片企业总产量达到223.2GW,产量合计占全球95.8%。尽管头部企业平均产量出现了大幅上升,但非头部的第二梯队企业产量也出现了迅猛的发展,即头部企业与二梯队企业差距减小,因此产业集中度有所下降。2021年全球主要的硅片生产企业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GW

公司简称产能产量销量
隆基绿能105.0069.9633.92
TCL中环88.0052.0551.82
弘元绿能30.0028.7026.43
晶澳科技30.00--
晶科能源32.5025.092.15

数据来源:公司年报、东吴证券研究所注:(1)TCL中环年报中披露的硅片产销量单位为万片,且硅片型号为166mm尺寸,表格中数据为根据单片瓦数6.31W转换而得;

(2)弘元绿能年报中披露的硅片产销量单位为吨,表格中数据为根据产能、产能利用率及产销率计算而得;

(3)晶澳科技年报中未披露硅片的产销量;

(4)表格中的销量数据为对外销售量,不包括自用量。

目前国内太阳能级硅片市场上单晶硅片(P型+N型)渗透率由2017年的

36.0%提升至2021年的94.5%,而多晶硅片渗透率反之下降。相对于多晶硅片,单晶硅片性能更加优良,同等条件下发电量更高,长期使用过程中功率衰减更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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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光响应更强。特别是在金刚线切割技术革命之后,单多晶硅片在生产成本上的差距大幅缩小,使之度电成本与发电效率相对于多晶硅片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预计未来单晶硅片的市场份额仍将呈上升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商产业研究院2)中游

①电池片

电池片能够实现光能向电能转化。电池片是硅片经过制绒、扩散、刻蚀等一系列环节后加工而成的,电池片加工需要较高的技术能力与资本投入。根据硅衬底不同,晶硅电池分为P型电池和N型电池。P型电池的PERC技术是当前晶硅电池的主流技术,效率普遍超过22%。N型技术是下一代晶硅电池技术,具有制程短、转换效率高、抗衰减、温度系数低等特点,有利于提高光伏发电量、降低发电成本,发展前景广阔。主要P型和N型硅电池技术及其特点列示如下:

类型电池技术特点
P型PERC在电池的后侧添加电介质钝化层,采用局域金属接触,能够有效降低背表面的电子复合速度,同时提升了背表面的光反射,能够双面发电。
N型PERT与P型PERC电池结构相似,主要差别是使用N型衬底代替P型衬底,制成双面都能受光发电的电池。2019年量产PERT效率达到22%以上。
TOPCon在电池背面制备一层超薄的隧穿氧化层和一层高掺杂的多晶硅薄层,二者共同形成钝化接触结构。该结构可以阻挡少子空穴复合,提升电池开路电压及短路电流。TOPCon和PERC技术共用多道制程,预计TOPCon将是对PERC产线进行升级改造的优选技术。
HJT薄膜电池技术和晶硅电池技术结合发展起来的一种高效电池技术,异质结比同质结有更宽的禁带宽度和电池效率提升潜力,有望成为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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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电池技术特点
的主流技术。
IBC正负金属电极呈交叉指状方式排列在电池背面的一种背结背接触电池结构技术,电池正面无栅线遮挡,最大化利用入射光,实验室转换效率突破27%。但制造工艺复杂,生产成本高,目前的性价比不及其它电池技术。

近年来,得益于我国鼓励发展新能源的优惠政策,太阳能电池片产量增长势头良好。数据显示,2022年我国太阳能电池片产量318GW,同比增长60.7%。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随着电池片环节的技术更迭速度日益加快,技术水平领先、产能结构合理的企业持续扩大市场份额,其所生产的光电转换效率高、长期稳定性好、具有成本优势的大尺寸电池片产品是下游组件市场需求的主流。目前主流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包括通威、爱旭、润阳、中润光能、捷泰等,2022年度,各主流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商的出货量如下:

单位:GW

厂商简称2022年出货量
通威47.98
爱旭34.42
润阳20.80
中润光能13.21
捷泰10.72

数据来源:Infolink、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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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组件

组件是将一定数量的电池片采用串并联的方式连接,并经过严密封装后,形成的光伏发电设备。组件是光伏发电系统最重要的设备,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光伏发电成本。得益于组件技术在光学、电气和结构三方面的优化和进步,从2010年到2016年,光伏组件转换效率平均每年提升0.3%-0.4%;从2017到2020年,转换效率提升速度加快到每年0.5%-1%。其中,光学优化是指减少光照的光学损失,途径包括通过优化和更换材料,降低光反射、提高光吸收;以及通过优化焊带结构(如三角焊带)和电池片拼接技术(如拼片),减少电池片片间空隙,提高对光的吸收能力。电气优化是通过优化电池内部的电流走势和电池片间的连接结构,减少电阻损失,涉及的主要技术包括半片、多主栅和叠瓦技术。结构优化是指从整体上改变组件排布和构造,或者基于上游技术突破实现结构优化,如双面组件技术和大硅片组件技术。目前主要组件产能均全面采用前述技术,并通过智能制造提升组件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降低制造成本。目前的主流光伏组件技术及其特点列示如下:

组件技术特点
拼片指电池片正面采用对光照利用率更高的三角焊带,电池片背面采用超柔扁焊带的双焊带超柔无缝互联技术。三角形焊带可以高效利用垂直入射光和斜射光,超柔扁焊带互联能缩小电池片间距。
半片将电池片切半,通过优化半片电池片的串并联结构,得到与全片电池组件相近的电流和电压。由于每串电池电流降低二分之一,欧姆损耗降低,组件功率可提高2%左右。半片电池组件有更优异的应对阴影遮挡性能、高温性能和更强的机械载荷性能,并兼容绝大多数电池技术。
多主栅(MBB)使用5条以上栅线,增加栅线改善电池片的电流收集能力,使用更细的焊带减少遮光面积,使组件功率提升约5W(相对5主栅)。由于栅线分布更密,多主栅组件抗隐裂能力更强。该技术也能节省银浆,降低电池成本。
叠瓦将一个电池片分成几个等分(多为5或6等分),使用导电胶将小电池片边缘层叠在一起。由于无电池片间距,叠瓦组件提升受光面积,取消焊带和汇流条,能降低电阻损耗,组件功率提高8%-10%。
双面组件背面用透明材料(玻璃或者透明背板)。除正面正常发电外,背面也能吸收散射光和反射光发电,因此有更高的综合发电效率。

随着中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不断增加,中国光伏组件产量也不断增加。2021年光伏组件产量突破180GW,2022年光伏组件产量再创新高达到288.7GW,同比增长58.8%。据悉,我国光伏组件产量连续16年居全球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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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光伏组件市场集中度较高,目前主流的厂商包括隆基绿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阿特斯等,2022年主流厂商的出货量如下:

单位:GW

厂商简称2022年出货量
隆基绿能46.76
晶科能源44.33
天合光能43.09
晶澳科技39.75
阿特斯21.10
东方日升13.50
正泰新能13.50
一道新能9.15
尚德8.10
通威7.94

数据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

其中,前四大厂家出货量呈现断层式领先,合计达到173.93GW,占全球总出货量的60%-65%。

光伏组件可直接安装在光伏电站上,是光伏电站最主要的组成部分。目前,随着技术迭代和产能释放,光伏组件价格也呈下降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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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3)下游光伏电站主要分为集中式电站和分布式电站两大类。由于光伏电站安装相较于风电有灵活性高的特点,因此相较于传统的大规模风电厂,光伏电站不仅可以大规模集中安装,还可以分布于建筑物表面、户外等多个场景。

①集中式光伏电站

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将光伏列阵生产的直流电能,经逆变器转变为交流电、升压后并入公共电网的光伏电站。目前,我国以集中式光伏电站为主。除常规的地面电站外,集中式光伏电站还包括农光互补和牧光互补地面电站、水面电站。除发电外,这类电站通常兼具改善生态、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功能。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保持稳定增长,2022年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3,629.40万千瓦,截至2022年底,我国集中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23,442.00万千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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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中商产业研究院

②分布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是指安装在厂房、办公楼、居民住房等建筑物顶上或周边空地上的中小容量光伏电站,电站在用户侧并网,自发自用、余量上网。与集中式光伏电站相比,分布式光伏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减少输配网损、电量就近消纳等优势。因用电电价高于发电电价,分布式光伏通常具有更好的经济性。因其前述优势,分布式光伏应用具有很大的增长潜力。此外,分布式光伏电站还包括建筑一体化光伏、渔光互补和农业大棚光伏等应用。

数据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年来,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加速增长,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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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站新增数量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数量。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2021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为5,488.00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2,927.90万千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3.35%;2022年全国光伏电站新增装机容量为8,740.8万千瓦,其中分布式光伏新增装机容量为5,111.40万千瓦,占全部新增光伏发电装机的58.48%。

从新增光伏类型来看,分布式光伏电站可以分为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2022年,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新增装机容量分别为2,524.60万千瓦和2,586.80万千瓦,占比分别为49.39%和

50.61%。

(2)光伏行业现状

1)政策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拓宽光伏应用场景

在全球关注环保问题及我国“双碳”目标确立的背景下,光伏发电凭借“三低”即低污染、低能耗及低成本优势,受到国家政策大力扶持。“十四五”期间,为平稳度过“碳达峰”关键期,国家密集出台系列光伏发电扶持政策,鼓励“光伏+”与建筑、交通、工业等场景的进一步融合,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提升光伏发电的智能性与稳定性水平,助力产业加速发展。2021年1月4日,工信部等五部委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工信部联电子〔2021〕226号),提出:到2025年,光伏产业智能化水平将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2021年6月2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将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划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工商业分布式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

与集中式光伏相比,分布式光伏具有收益率高、可开发资源多、就地消纳、造价成本低等优势。成本优势叠加2021年“整县推进”政策影响,分布式光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容量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容量,占全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53.35%。同时,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占总累计装机容量的比重持续增长,截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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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已经达到了40.21%。

2)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光伏行业进入平价上网时代在政策与技术双轮驱动下,中国的光伏发电成本迅速下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测算,2021年全投资模型下地面光伏电站在1,800/1,500/1,200小时等效利用小时数的LCOE(平准发电成本)分别为0.21、0.25、0.31元/千瓦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LCOE分别为0.19、0.22、0.28元/千瓦时,与全国各地区0.28-0.45元/千瓦时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相比,光伏发电经济性特征较为明显。2021年起,国家取消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补贴,光伏平价上网时代正式到来。成本已不再是限制光伏应用规模的主要障碍。

3)全球化布局加快演进,国内布局愈加合理在产业布局方面,我国光伏企业通过海外建厂,应对欧美贸易保护政策。据中国新能源海外发展联盟发布的《2018中国新能源国际发展报告》统计,国内企业已形成东南亚、欧洲两大海外光伏制造基地群。东南亚光伏制造基地群主要涉及越南、泰国和马来西亚,欧洲光伏制造基地群主要涉及德国和希腊。同时,在国内产业布局方面,耗能较高、对电价敏感的多晶硅和拉棒环节向能源供应丰富、电价更低的西部地区转移,而硅片、电池片及组件的生产则集中在配套完善、人才资源丰富的中东部地区,产业布局愈加合理。

(3)光伏行业发展趋势

1)全球光伏装机量扩容,我国光伏制造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根据IRENA统计,2010-2020年间光伏发电成本下降85%以上。成本大幅下滑、碳中和目标下能源转型诉求及部分地区电价上涨等因素综合作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将目光投向光伏发电。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预测数据,2022-2030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量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30年新增装机量将达334GW,较2021年新增容量增长82.5%。中国作为全球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主要生产地,光伏制造市场规模有望进一步扩大。

2)产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以规模化和垂直化布局保持优势受供需关系及上下游产能不均影响,我国光伏产业已由原来的卖方市场逐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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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为买方市场,产业链单一环节获取利润的稳定性受限,推动部分龙头企业完善光伏全产业链业务布局,加快产业链垂直一体化拓展,以拓宽利润来源,强化竞争壁垒,从而推动我国光伏产业集中度的上升。未来,随着已具有先发优势的企业持续深耕全产业链规模化布局,光伏产业集中度有望不断上升,进一步挤压“长尾”企业利润空间。

3)分布式光伏占比将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在政策推动和技术支持的双重因素下,我国分布式光伏经历了快速的增长,截至2022年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已经达到40.21%,但该比率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偏低。

地面电站市场是组件价格敏感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与地面电站不同,分布式光伏的业主是居民和工商电力用户,没有能力独立实施光伏项目,倾向于成套采购系统解决方案。分布式光伏市场销售渠道长、客户重视应用体验和服务且对价格不敏感的特点给有渠道和服务优势的光伏企业提供了更多业务机会,有利于这些企业扩大分布式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未来分布式光伏市场广阔,占比将进一步提高。4)大尺寸硅片逐渐普及,将进一步降本增效行业主流硅片尺寸从158.75mm提升到166mm后,182mm和210mm产品也已经开始量产。大硅片能够在光伏制造和光伏应用两个方面降低成本,从而降低光伏发电的应用成本。在制造方面,在拉棒环节,加大硅片尺寸有利于提高长晶炉的加料量,从而降低能耗;在从拉棒、切片、电池片到组件的制造环节,加大硅片尺寸有利于以更低的边际成本提升产能,降低人工成本和折旧费用;在组件制造环节,加大硅片尺寸能够减少电池片间的连接,有利于提高组件可靠性,并减少电池片间空隙面积,提升组件效率,进而提升对组件辅材的利用效率。所有这些因素一起降低每瓦组件的非硅成本。同时,加大硅片尺寸有利于制造功率更高的组件。在应用方面,高效率和高功率组件能够减少电站占地面积,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效率,并减少支架、电缆等BOS用量,降低组件安装人工时,便于电站维护,从而降低电站的建设和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电站平准化度电成本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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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进入壁垒

1、汽车销售行业

(1)资金壁垒

中国二三线城市汽车4S店的固定资产投资一般达1,000万至1,500万元,流动资金要求在1,000万元以上,另外为获得代理权还要交纳数额不菲的“特许权费”。设备齐全的4S店,其管理费用、人员工资、展厅等日常营运费用也非常高。高昂的前期投入和后期日常维持成本,使得资金实力较弱的经销商和新进入者很难与资金实力雄厚的经销商抗衡。

(2)品牌和规模壁垒

近年来,随着国内4S店数量的大幅增加,竞争日趋激烈,4S店的经营已经逐渐步入微利时代,许多规模较小、管理较差的4S店均开始亏损甚至关店。目前能够盈利的经销商主要有三类,其一是具有品牌优势,销量大且价格管理严格,能保证销售利润的经销商;其二是市场占有率高、维修利润丰厚,可以弥补销售亏损的经销商;其三则是单点经营,短期内仍然形成市场垄断优势的经销商。上述三类经销商在市场竞争中或是形成了品牌优势,或是形成了规模优势。而行业新进入者无论在品牌还是规模上均处于劣势,必然导致购买汽车的客流较少,更无法保障后端服务的利润,在进入行业之初就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困境。

(3)人才壁垒

汽车经销商销售汽车,需要大量销售人才及汽车售后技术服务人才。汽车经销商直接服务终端消费客户,经销商销售人员需要面临各种需求不同的客户。由于市场上各品牌汽车竞争较为激烈,经销商需要经验丰富的销售人员,实现汽车销售。在售后服务方面,汽车经销商需要大量的技术人员为了客户提供标准化的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往往需要接受汽车生产厂商的技术培训,成绩合格后才能上岗。汽车销售行业具有一定的人才壁垒。

(4)管理壁垒

目前汽车销售趋向数据化、智能化、精细化,汽车销售企业是销售为导向,实现汽车产品采购管理、销售过程管理及售后服务管理。高水平的管理来自于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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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精干的管理团队和持续不断的管理技术更新,拥有良好管理能力的汽车销售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强。新进入汽车销售行业的企业难以在短时间内建立高效的管理团队和稳定的管理机制,获得整车厂商市场消费者的认可度不高。管理能力构成汽车销售行业的竞争壁垒。

2、环境治理行业

(1)业绩壁垒

由于环境污染治理的工程设计和施工较为复杂,并在环境治理中具有核心作用,客户通常会选择综合实力强、信誉度高、市场口碑好、经验丰富的环保企业,并重点关注企业以往项目的成功案例。在项目招标时,发包方一般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从事过一定规模的同类项目,且具有良好的运行记录,以此作为投标条件之一,尤其是在大型项目招标时,业主甚至将投标人已成功实施的重大项目业绩作为评价其能力的首要因素。由此可见,环境治理业是一个对从业经验和历史业绩要求较高的行业,既往的项目业绩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壁垒之一。

(2)技术壁垒

环境治理行业企业的竞争力主要体现在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工艺和工法等专业技术能力上。在实施过程中需要集成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有机废弃物处理、场地修复、生态绿化等专业技术,涉及环境学、建筑工程学、生态学、农学、机械电气等多个学科,对企业的技术水平和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有较高要求。随着环境治理行业的污染治理标准不断提高,对于行业内企业的技术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环境治理行业的特殊属性又往往对应着非标准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这种施工方式对于工程承包方的技术水平和施工技术有着很高的要求,因此,环境治理行业的这种特殊属性对新进入的企业形成了技术壁垒,只有具备深厚的技术基础和工程经验的企业才能在环境治理行业市场立足。

(3)规模壁垒

发行人所属环境治理业,通常情况下,业主单位都是各级政府部门或环保部门,而政府部门在环保项目上有严格的招投标流程,对于投标单位也有一系列严格的指标要求,这些指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以前承揽的项目数量、金额等。这无形中给意图参与这些项目的企业设置了较高的门槛,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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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进入环保行业的规模壁垒,一些资金实力不够、规模较小的企业较难参与竞争。

(4)资金壁垒

近年来,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的业务模式逐渐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的方式。行业内企业在开展具体总承包业务时,需向业主开具投标保函、履约保函,同时在设备采购及施工环节还需垫付资金。随着环保投资需求持续增加和投资规模的增大,政府鼓励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建设,出现BT、BOT、PPP等多种经营模式,对资金的需求及融资能力要求更高。与此同时,工程项目具有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回款速度慢的特点,这就决定了能够承揽到业务的企业需要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特别是对于大型项目,通常情况下,业主会重点考虑承包方的资金实力。

3、水务行业

(1)政策壁垒

目前,政府普遍采取区域内特许经营的方式对进入水务行业的企业进行管理和限制。同时,由于水务行业为市政公用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生态环境安全,各地政府对水务行业企业的投资主体、设立标准、建设规划、设施标准、运行规则、收费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等方面均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资质监管。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政策壁垒。

(2)地域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具有自然垄断的特性。水务企业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时,需要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区域建设规划并结合地域特征和供求分布,统一设计和建设。各地水务企业均经过长期、因地制宜的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一定区域内的垄断优势,使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地域壁垒。

(3)资金壁垒

水务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该行业投资主要集中于供、排水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金额巨大。同时,由于水务行业属于市政公用行业,企业产品、服务等的定价均受到政策管制,造成该类投资的投资回收期较长。因此,水务行业的新进入者面临较高的资金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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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房地产开发行业

(1)资金壁垒

房地产开发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由于单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所需的资金总量较大、资金回笼周期较长,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备相当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2)土地资源壁垒

土地资源储备是房地产企业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备条件。土地资源具有固定性、稀缺性和不可再生性,某一开发商获得了某一地块的开发权后,也就意味着排除了其它开发商对该地块的开发权。由于土地供给量有限,市场中只有有限的开发商在进行开发。这样,潜在的进入者很难对现有的企业形成竞争压力,这为在位企业行使垄断力量、索取垄断高价提供了条件。

(3)行政管理壁垒

在开发房地产项目之前,房地产企业必须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相关的证书。而要取得上述证书就需要取得基建立项批文、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金交纳证明等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批文或文件,涉及当地政府的城市规划、房屋管理、国土资源、工商管理、税务、建设、交通、环保、节能、卫生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上述证书和批文的行政手续较为繁杂,形成了行政性进入壁垒。

5、光伏新能源行业

(1)资源壁垒

在本行业中,分布式光伏电站清洁能源服务商需提供包括分布式光伏电站屋顶资源、并网服务、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硬件及后续智能化运营和维护服务等产品和服务,能够快速、规模化的提供上述服务和资源,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这成为其他企业进入该行业主要壁垒之一。

(2)经验壁垒

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属于整个光伏产业起步相对较晚的领域。大量的行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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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综合服务提供商取得客户信任的决定性因素之一。服务商通常需要通过长期的市场拓展与服务实践,才能逐步实现经验积累并形成成熟的行业解决方案,新的行业进入者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这一目标。

(3)技术壁垒

降低制造成本和提高产品品质是太阳能光伏企业竞争的关键因素,需要通过不断地技术研发、设备改造、生产流程优化来实现。同时,本行业具有新兴技术产业的特点,产品升级较快,对研发和前瞻性技术储备要求很高,因此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4)人才壁垒

光伏行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具备专业服务技能、丰富行业经验的高素质专业人才相对较少。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和运营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综合性,需要跨专业、多领域技术团队的高效组合,这客观上形成了较高的专业人才壁垒。

(5)资金壁垒

光伏产业的上游制造领域和下游电站投资建设领域,均是资本密集型领域。无论从事硅片生产,光伏组件制造还是光伏电站建设,均需要前期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如果没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入该行业将会比较困难。

(四)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汽车销售行业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扶持汽车销售行业的发展

商务部在2017年出台的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保证了经销商经营的自主权,供应商不得对经销商随意压货、强制搭售、干涉经销商的内部经营,同时,新办法还延长了品牌授权期限,总体来看,新办法有利于提高经销商在整个产业链中的话语权,改善经销商与整车厂相处中的弱势地位,促进汽车经销行业的健康发展,未来汽车经销行业的毛利润有望进一步提高。与此同时,国家汽车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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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战略规划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也为本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

2)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汽车经销商在营销方式上的数字化转型。通过多平台数据采集,可以生成深刻而全面的用户画像和数据标签,以大数据分析对营销投放内容、时间进行精准调配,从而为客户提供多元化、个性化、高品质的服务。

3)现有汽车保有量带来的置换和后市场服务需求截至2022年底,全国汽车保有量达到3.19亿辆。巨大的汽车保有量将不断催生汽车报废更新,以及二手车的置换需求。同时,随着汽车消费观念的进步,包括汽车养护、维修在内的汽车后市场服务将成为汽车经销服务业新的业绩增长点。

(2)不利因素

1)行业集中度低,市场竞争激烈从市场集中度来看,我国汽车经销市场的行业集中度依然较低,市场竞争激烈。根据“2022中国汽车经销商集团百强排行榜”的数据,2022年的百强经销商集团在2021年度的总销量为869.90万台,其中前五名汽车经销商的总销量合计266.45万台,占2021年全国乘用车总销量的比例分别为40.50%、12.40%。

2)道路交通拥堵程度加剧根据国际经验,城市道路车辆密度对乘用车需求有较为明显的影响。全国范围的大中城市普遍存在交通拥堵和行驶不畅的现象,“堵城”数量在增加,拥堵程度在加剧。目前,北京、上海、广州、贵阳、天津、杭州已出台汽车限牌政策,上海采用车牌拍卖手段抑制汽车需求,拍卖价格居高不下。随着汽车销量贡献较大的省份如广东、四川、浙江、湖南等省交通拥堵情况进一步加剧,如果出台政策调节市场需求,将会对行业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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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环境治理行业

(1)有利因素

1)环保政策的大力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大会中指出,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可预见的未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公众对于环境问题的逐步重视,政府部门对环境治理行业的产业投资、政策优惠的力度也将继续加强,推动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2)政府大力发展绿色金融近年来,绿色金融正逐步成为环保融资的机遇和亮点,“十四五”时期,绿色金融制度将得到进一步完善。在绿色信贷方面,政府支持有条件的银行探索绿色金融专业化经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碳排放权、排污权、合同能源管理未来收益、特许经营收费权等纳入贷款质押担保物范围。在直接融资方面,政府支持绿色债券规范有序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此外,政府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投资节能环保产业,探索发展绿色保险、绿色担保等新金融产品,逐步完善绿色金融体系。绿色金融的发展将有利于快速推动环境治理行业的发展。

3)居民环保意识逐渐增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健康环境的需求不断提高,公众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公众监督与社会舆论对环保政策的贯彻执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不利因素

1)环境治理行业整体技术水平有待提升、创新不足目前,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行业虽然市场需求旺盛,并呈快速增长趋势,但技术创新薄弱,众多企业依赖终端产品和服务开拓市场。在技术研发方面,虽然部分企业正在同高校等科研机构联合进行环境治理技术的研发创新以及产业化运用,但受到研发成本以及治理成本的制约,研发规模尚小,治理技术创新能力不足,尚不能满足国内环境治理的需求。和欧美国家相比,我国环境治理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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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待提高。2)行业内企业融资能力较弱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具有投资周期较长、资金需求较大、投资回报较慢和受政策影响较大的特点,加之大多数环境治理服务企业的规模小、服务水平低,因此行业内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的发展。

3、水务行业

(1)有利因素

1)国家政策鼓励水务行业的发展水务行业是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公共事业,是受到产业政策重点支持的行业。2017年11月,有关资源税的改革扩大水资源改革试点,用税收政策调节用水需求,从而缓解水资源短缺问题,有利于水务行业可持续发展。政府参与的PPP模式,更是给水务市场带来了资本实力,使得市场进一步扩展。在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规划纲要》中对全面提升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做出了总的要求:构建集污水、垃圾、固废、危废、医疗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形成由城市向建制镇和乡村延伸覆盖的环境基础设施网络。因此,在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大背景及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水务行业必将迎来持续稳定的增长。

2)水务行业定价及成本监审制度有望进一步改革目前,城镇供水价格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地方政府管理定价。水务企业供水业务的定价包括水资源费、自来水费、污水处理费三个部分,一般直接面向终端客户收费,由政府核定供水企业成本后制定。这种政府定价模式确保了公司可获得稳定的净资产收益率,但同时也存在着水价不能反映市场环境、影响公司效益、不利于资产保值增值的缺陷。

2021年8月,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城镇供水价格定价原则方法、定调价程序及水价分类、计价方式、规范供水企业服务收费行为等,建立健全了“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核心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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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机制。水价制定方式的变化以及成本监审制度的改革,将促进全行业服务质量的提高,有利于全行业的快速发展。

3)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在我国水务行业应用已有一定基础,其中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的水务现代化已初具成效。通过水务行业的信息化建设,加强水务行业信息资源整合,提高开发利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化标准规范,开发推广信息化关键技术和产品,促进水务行业信息资源共享,推动全行业管理水平提高,并给水务行业的快速发展带来了机遇。

(2)不利因素

1)资本要求高,融资渠道有限水务行业前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建设周期长,回款周期也较长。水务行业企业目前融资方式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导致企业资产负债率偏高。融资渠道有限,外部融资渠道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水务行业的发展。

2)市场分割的限制长期以来,由于我国水务企业主要采取各城市政府直接建设、经营、管理的模式,以及业务的自然地域性,使得水务业务受到地域限制,跨地区开拓市场存在一定难度,制约了我国水务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和发展速度。3)市场集中度过低市场集中度方面,截至2021年全国共有3,166家水务企业,其中,龙头企业北控水务的市场份额仅为5.40%,前五大企业的市场份额仅为14.47%。市场仍然处于过度分散阶段,制约了水务行业技术的进步和服务的标准化。

4、房地产开发行业

(1)宏观调控政策

房地产市场既具有普通商品市场运行的一般特征,又具有土地的有限性、资本的密集性等特点。国家制定的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政政策等因素成为影响房地产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受国家宏观政策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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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宏观经济运行情况

人们对房地产需求具有增长性和间断性,房地产市场的盛衰与宏观经济状况通常呈现正相关的关系。

当宏观经济运行良好时,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购买力旺盛。此时,人们对房地产需求的增长性开始凸显,导致了对房地产市场的关注度和投资力度也随之上升。而当宏观经济转入停滞乃至衰退期,居民购买力下降,其持有的货币主要将首先投向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消费领域,或继续持有货币以抵御收入继续下降的风险,而非投向作为耐用消费品的房地产商品,此时人们对房地产需求的间断性在影响房地产消费的因素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3)城市化进程

影响房地产业行业发展的因素有多种,有区位条件、自然环境、人文因素、人口状况、经济因素、政策和法律制度和城镇化率,而城镇化率是其他条件的集中体现。城市化的不断提高会使得城市规模得以扩张,具体体现在增加城市的建设用地,加快通讯、电力、给排水等基础设施,学校、医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宾馆、商场、娱乐场等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城市会通过税收增加财政收入,提供城市的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会给予城市的房地产业带来巨大的生命力。总体而言,城市化的发展对房地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驱动经济增长带来有效房地产需求;城市空间扩展,带动房地产业的发展升级;人口的集聚,带动房地产的持续性需求;城市分级,带来房地产区域差异扩大。

5、光伏新能源行业

(1)有利因素

1)能源清洁化与碳减排行动使整个光伏行业发展备受重视

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调整当前能源结构,以太阳能、风能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逐渐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发电具有无污染、可持续、总量大、分布广、利用形式多样等优点,在具备规模开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中,能够实现零排放发电。整个光伏产业日益受到各国关注,行业的发展将明显受益于世界整体能源结构的调整,获得加速发展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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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为适应全球节能减排和分布式光伏电站快速发展的大趋势,我国政府对于分布式光伏电站推广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扶持分布式光伏产业发展。政府的大力支持有利于包括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综合服务业务在内的整个分布式光伏产业的迅速成长,并尽快形成规模效益,增强行业整体竞争力。3)技术进步与成本下降使行业整体竞争力不断增强通过多年来的发展,光伏产业通过不断创新和技术开发,实现了全行业整体的技术进步。而随着全球光伏行业竞争的加剧,为了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光伏企业更重视技术的积累进步和新产品的开发,太阳能电池光电转换效率等技术参数指标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性能均在不断改善。

近年来光伏产业中主要原材料多晶硅的价格持续下跌,而生产技术不断进步也使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损耗逐步减少,太阳能发电成本因此不断下降,这将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光伏行业的发展。

4)分布式光伏电站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产业相对于传统集中式太阳能发电产业在我国发展时间较晚,目前行业内投资者、监管层、电站材料(包括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等)供应商等主体对分布式太阳能发电业务已有相对成熟的认识。相比较而言,部分屋顶资源拥有者和潜在屋顶资源拥有者对分布式光伏电站仍缺乏全面和深入的认识,部分屋顶资源拥有者甚至对分布式光伏电站有相当的误解和不必要的顾虑。

2015年以来,随着浙江等经济发达省份分布式光伏电站建成并网且稳定运营规模快速提升,越来越多的潜在屋顶业主逐步打消不必要的顾虑,对分布式太阳能发电的认识将逐步趋于成熟,更多的屋顶拥有者愿意接受分布式光伏电站,有助于分布式光伏电站的逐步推广和行业规模的快速提升。

(2)不利因素

1)其他可再生能源对太阳能的替代作用

在可再生能源发电领域,太阳能的主要替代能源包括风能、生物质能、地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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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潮汐能等。其中风能和生物质能的开发相对成熟,也较成规模,其对太阳能具有一定的替代效用。因此,如果其他替代能源取得突破性的进展,则会吸引更多的资源投入到替代能源中去,这将会给太阳能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2)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受产业政策影响较大近年来,我国光伏行业经过持续的创新研发和技术进步,逐步降低了光伏产业的整体成本水平,然而当前太阳能发电平均成本依然高于传统化石能源发电的成本,虽然国家对已建成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承诺20年的补贴不变,但是如果政府政策发展变化,补贴降低或者减少,仍将对会新建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收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国际贸易保护主义阴影依旧笼罩,贸易摩擦频繁目前,我国具有全球技术先进、布局全面、效率最高、成本最低的光伏制造产业,我国光伏企业主导全球市场。在我国光伏产业成长和发展过程中,美国、欧盟和印度等国家为保护本国光伏产业,多次实施贸易保护政策,限制进口我国光伏产品。2012和2013年,美国和欧盟开始对我国光伏产品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双反关税;美国于2018年开始对来自全球的光伏产品征收201关税,并从2019年开始对我国的光伏产品征收10%的301关税;印度也先后对我国和其它国家的光伏产品实施“印度制造”、保障性关税、BIS认证等贸易保护措施。

(五)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汽车销售行业

从汽车产业的上游来看,主要是汽车软硬件的开发和制造,主要可分为汽车硬件、汽车电子;中游主要是汽车整车制造,其涉及到汽车的设计,例如汽车材料的使用设计、内饰设计等等;汽车产业的下游主要可分为购车环节和后市场服务,主要服务于购买和使用车的用户。公司所处的汽车销售行业属于汽车行业产业链中的下游产业,直接对接汽车整车制造厂商和终端客户。

2、环境治理行业

环境治理行业上游产业主要为钢材、水泥等建材市场、环保设备市场,以及劳动力市场。上游的钢铁、建筑建材、人工成本等价格直接影响本行业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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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行业企业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环境治理行业下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政府客户的规划主要受到环保领域的财政资金投放计划以及各级政府采购计划、招投标安排等影响,与区域财政政策、预算规划、经济周期等因素关联性较强。

3、水务行业

水务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原水供应、化学药剂生产制造商、输水管材及水处理设备供应商、电力供应商等,同时还包括一些技术服务商和设计院等。原水取自天然水体或蓄水水体,交易价格一般由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目前,国内用于混凝、沉淀、过滤及消毒等工艺的处理药剂品种较为齐全,生产企业数量较多,市场化程度较高;管材生产企业工艺成熟,产品质量较好,且管材市场竞争充分,定价较为市场化;相对外资企业来说,国内水处理设备在寿命、实用性等方面与外资设备尚存在一定差距,但整体技术工艺水平在提高,在上游设备行业竞争也较为充分。水务上游企业的充分竞争将带来采购成本的进一步降低和技术水平的提升,从而促进水务行业的发展,同时水务行业的扩张也会拉动上游行业的发展。

水务下游行业主要围绕居民和企事业单位用户,满足其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和污水处理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人口规模提升和城镇化率的不断提升,市政用水和污水处理服务需求也将相应增加;环保政策的趋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会对供排水的水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因此,水务行业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下游客户需求,同时下游市场也将拉动我国水务行业持续发展。

4、房地产开发行业

以商品房开发及施工建设流程来划分,围绕地产开发企业为核心向上下游拓展延伸,可以将房地产开发产业链分为几个阶段。上游产业由土地购置、规划设计和建筑施工三大环节组成,其中涉及了地方土地供应、金融机构提供融资、前期工程咨询服务、建筑施工原材料和工程机械供应,以及施工建设、园林工程、建筑装饰等不同产业。而下游则主要是服务于项目销售及竣工交付后的产业,由销售预售、家居家装及增值服务等组成。其中又分别包含了销售策划代理、装饰设计、家装建材、家装设备、物管服务等具体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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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光伏新能源行业

光伏发电产业链上游为原材料,包括硅矿石、硅料、硅片、银浆等;产业链中游为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蓄电池组(可无)、逆变器等设备组成,其中太阳能电池板由电池片和电池组件组成;产业链下游则是光伏发电站以及光伏应用产品。

(六)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1)汽车销售业务在漳州市位居前列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福建省拥有23家汽车4S经销店,公司汽车集团旗下品牌授权情况如下:燃油车包括长安福特、领克、一汽丰田、吉利汽车、广汽传祺、长城哈弗、雪佛兰、长安汽车、东风本田;新能源车包括比亚迪、AITO问界、极氪、吉利远程、吉利雷达、吉利银河、奇瑞新能源。

(2)环境治理业务是公司重要的增长极

公司是漳州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工程施工板块资质齐全,项目经验丰富,自公司转型生态环保和绿色建造以来,参与了漳州各区县多个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污染整治项目建设,以联合体形式先后中标诏安县、华安县、东山县、漳浦县、高新区等多个项目。

(3)水务业务在漳州市区覆盖率达90%以上

截至目前,公司水务业务已形成包括制水、售水、污水处理和水务工程施工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在漳州市区范围内专营优势明显,覆盖率达90%以上。

(4)房地产开发业务在当地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主要分布在漳州市区及下辖南靖县、诏安县。2020年和2021年,主要项目销售面积分别为15,451.22平方米和6,984.41平方米,在漳州当地享有较高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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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积极布局新能源产业全链条投资转型,未来将在漳州市享有较大市场份额

2022年7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新能源投建的福欣特钢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投产,年均发电量达2,300万度,节约标准煤7,000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700吨。该项目是目前漳州市最大的自发自用全消纳的光伏项目,也是漳州发展首个实现投产的光伏发电项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建成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或签约3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在本地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市场具备了一定的经验和先发优势。

2022年10月,公司首个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项目——“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获批,并被列入福建省2022年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名单。

2023年3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新能源与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漳发新能源(漳州高新区)有限公司,将重点围绕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光伏新能源等业务开展区域合作。同时,漳发新能源携手福建中核汇能能源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中核云霄陈岱5万千瓦渔光互补项目开工建设。

本次募投项目包括“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和“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运营,公司的光伏电站装机容量将大幅度增长,公司的光伏电站业务市场份额将进一步提高,并形成区域内的领先优势。

2、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及劣势

(1)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漳州市区位优势较为突出,近年来区域经济及财政收入增速较快,未来培育产业的快速发展有望进一步带动地方经济和财政实力提升,为公司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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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控股股东为国资背景,政府支持力度大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为漳州市重要的国有资产经营及基础设施建设实体,在资产划转、资金注入及财政补助等方面获得政府大力支持。3)水务业务在漳州市区内具备专营优势截至目前,公司水务业务已形成包括制水、售水、污水处理和水务工程施工一体化的产业链条,在漳州市区范围内专营优势明显,覆盖率达90%以上。4)绿色建造、环境治理业务的工程施工资质齐全,项目经验丰富公司是漳州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工程施工板块资质齐全,项目经验丰富,项目获取方面可获得政府的有力支持。

5)光伏新能源业务:政策支持叠加区位资源优势,未来发展前景广阔公司发展光伏新能源业务具备天然的自然资源优势。漳州市是福建省光照条件最佳的区域,其沿海地区年太阳辐射总量为4,800-5,400兆焦/平方米,年日照可达2,000小时,年等效光照利用小时数约1,300小时。

从政策层面上来看,近年来,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新能源支持政策,漳州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指示,就发展战略规划作出调整,作为漳州市国资委下属重点国有上市公司,必将从漳州市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中深深受益。从光伏发电试点情况来看,漳州市是福建省光伏发展的重点区域。2022年,福建省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共1.77GW,其中漳州地区共1.24GW,占比70%以上;响应国家发改委《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福建省有24个试点单位,其中漳州有8个,入选数量及装机规模均居福建省第一位。

此外,漳州市目前已经初具产业集群优势,在光伏组件、光伏玻璃、光伏支架等领域都有众多知名头部企业涉足,未来漳州市拟引进光伏电池片制造企业,进一步形成产业集群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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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政府项目回款压力较大公司工程施工业务在建项目主要为政府相关工程项目,项目投资规模较大,回款周期较长。2020年至2022年,漳州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依次为192.21亿元、218.81亿元、250.61亿元,各期同比增长-0.24%、13.84%、14.53%;漳州市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依次为398.26亿元、386.23亿元、499.12亿元,各期同比增长6.40%、-3.02%、29.23%,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规模大于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财政压力较大。

2)资产负债率较高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3.77%、66.30%、67.98%和70.28%,长期偿债风险较大;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60倍、0.47倍、0.56倍和0.56倍,公司有息借款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营业务和产品情况

1、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2001年9月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陶瓷制造转变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涵盖水务、汽贸、房地产及工程建设等业务。2021年,公司践行“绿色生态、创新发展”理念,实现转型升级。2022年,公司根据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及主责主业,剥离地产业务,构建了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及产业投资“5+1”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业务、工程施工业务、水务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新能源业务等。

2、发行人主营业务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业务营业收入及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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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行业2023年1-6月2022年2021年2020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汽贸61,734.7241.93155,402.1055.78151,725.3750.36143,887.0947.42
工程施工68,538.5546.5562,218.5422.3392,161.9630.59100,312.1633.06
水务16,014.8710.8830,818.8311.0626,956.088.9524,883.108.20
房地产开发142.600.1026,646.619.5730,382.6010.0830,683.4210.11
贸易158.750.113,101.611.1153.330.023,649.401.20
新能源648.960.44393.380.14----
合计147,238.45100.00278,581.07100.00301,279.34100.00303,415.17100.00

(二)业务经营模式

1、汽车销售业务

(1)汽车销售业务概况

汽车销售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其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4S经销店的整车销售收入、以及售后维修及备件、汽车用品销售等业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福建省拥有23家汽车4S经销店,公司汽车集团旗下品牌授权情况如下:燃油车包括长安福特、领克、一汽丰田、吉利汽车、广汽传祺、长城哈弗、雪佛兰、长安汽车、东风本田;新能源车包括比亚迪、AITO问界、极氪、吉利远程、吉利雷达、吉利银河、奇瑞新能源。公司汽车销售分布于福建省内漳州、厦门、福州、三明、南平,以漳州为主,是全省规模较大的汽车经销商。

(2)汽车销售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汽车4S经销店的物资采购包括整车采购、维修备件采购以及汽车用品等采购。

整车采购方面,公司一般根据上年采购、销售和本年市场预估采购量,由公司结合汽车厂商的指标要求制定年度整车采购计划,按月采购汽车,整车采购一般采取全款预付或现款结算的支付方式。

维修备件和汽车用品等采购方面,公司成立了供方资源管理机构对供方资源及采购工作进行审批、检查及评价。公司通常参照车厂采购政策、每月出库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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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及新车销售量确认订货量,以汽车集团下发的采购价格为最高限价进行价格确认审批。

2)销售模式公司汽车4S经销店的销售业务包括整车销售,以及售后维修及备件、汽车用品销售等业务。

整车销售方面,公司一般根据上年销售和本年市场预测销售量,由销售部结合汽车厂商的指标要求制定年度整车销售计划,并分解至月份和各销售人员。各4S经销店每月根据厂家商务政策及市场行情制定当月销售价格政策表,并经相应权限人审批。销售人员通过目录式报价与潜在客户进行沟通,销售价格经相应审批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客户支付车款后由公司安排验收提车。售后维修及备件、汽车用品销售方面,客户选车并付款后,由销售人员指导客户进行车辆装潢并进行汽车用品销售;公司维修前台对车辆进行互动式接待预检,根据预检单进行目录式报价,进行备件领料申请并进行维修,通过终检合格后进行结算。

2、工程施工业务

(1)工程施工业务概况

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包含环保工程、水务工程以及其他工程。其中,环保工程主要包括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及与水环境整治项目工程相关的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水务工程主要包括漳州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配套供水工程,以及漳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供水工程;其他工程主要涉及城乡配电工程、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道路施工改造工程等项目工程。

(2)工程施工业务经营模式

1)经营模式

公司项目的经营模式主要包括投资运营模式、工程建设模式,以及上述模式的组合,具体情况如下:

①投资运营模式

投资运营模式是指公司在项目所在地投资成立项目公司作为运营主体,与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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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签订特许经营协议、资产转让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等,为客户提供投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等服务。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采用BOT、BT等一种或多种组合的业务模式向客户提供服务。BOT模式是指客户就环保水务项目与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特许公司承担环保水务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公司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收回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取合理回报。特许经营期满,公司将环保水务设施整体移交给客户。BT模式是指客户就楼房改造、水管网改建造、配电设施等项目工程与公司签订合同,公司负责项目的融资、建设,并在规定时限内将竣工后的项目移交客户,客户根据事先签订的回购协议分期向投资者支付项目总投资及确定的回报。

②工程建设模式

工程建设模式是指公司根据客户的需求,向客户提供环保水务设施建设过程中的设计、采购、建造、项目管理等部分或全部服务的模式,具体可分为EPC模式和专业承包模式等。(a)EPC模式EPC模式,指公司受客户委托,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环保水务工程的设计、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服务,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全面负责。EPC模式是一种工程总承包模式。在EPC模式下,总承包商对整个建设项目负责。除法律明确规定必须由总承包商完成的工作外,总承包商可以根据其项目管理经验、工程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将设备采购、施工及安装等工作采用分包的形式分包给专业承包商。(b)专业承包模式专业承包模式是指项目发包人将工程中涉及环保水务的部分专业工程发包给公司完成的业务模式,发包人为业主方或总承包商。专业承包一般需要相应的专业资质。(c)组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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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业务实践过程中,会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采用如EPC+OM等组合模式运营项目。EPC+OM模式指公司为客户提供项目的EPC工程建设服务及项目建成后的委托运营服务。对客户而言,EPC+OM模式的优点在于能够提高项目建设和运营质量。该模式能够促使承包商着眼于长远利益和运营收益,充分利用其技术工艺来设计项目,注重项目建设质量,保障项目运营阶段的顺利进行。对公司而言,EPC+OM模式较投资运营模式的优势在于同样能够获取项目建设阶段的工程建设收入和后续运营阶段的运营服务收入的情况下,公司无需投入大量资金,不承担投资风险。公司采用组合模式为客户提供服务,合作模式灵活,有效满足客户的诉求,系公司综合服务能力的体现。

2)采购模式

发行人采购主要分为常备库存材料采购和零库存材料采购。采购方式有:公开(或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方式,分别对应不同的采购标的,满足采购需求。

常备库存材料采购:材料中心定期统计仓库材料库存情况,由材料中心根据仓库材料的库存情况编制材料申购单,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组织采购工作,由厂家或供应商直接供应到公司仓库。

零库存材料采购:业务部门对日常大宗型消耗材料及物资编制材料申购单,经业务部门经理和分管领导审核后,由经营部材料中心组织采购工作,厂家或供应商直接供应到工地。

3)销售模式

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获取方式包括招投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询价。公司的项目营销模式具体可分为项目信息获取、项目立项、项目谈判和获取三个环节。

①项目信息获取

发行人依靠已经建立的各种业务渠道、信息网络和客户关系,广泛收集与自身业务有关的项目信息,并指派专人做好客户关系的维护与跟踪工作,密切关注当地基础设施建设动向,尽可能的取得行业的动态、客户的信息和需求,并从中国招投标网、福建省招标投标网以及其他省市招投标门户网络资源,搜寻与集团业务相关的工程项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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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项目立项

项目信息获取后,根据项目类型由相关业务板块公司牵头,召开立项会议,对公司资质条件、项目规模、客户资信、项目利润、项目风险等进行分析评估,立项通过的项目由相关业务板块公司继续跟进,组织谈判及招投标工作;立项未通过的项目终止跟踪。

③项目谈判及获取

项目立项后,相关业务板块公司根据客户规定的流程,负责牵头组织与客户的沟通谈判和投标工作;技术研发中心负责技术标和概算的编制、投标文件统筹,预算人员负责报价文件;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施工组织文件的编制;项目经理负责商务标和确定投标总报价;项目经理牵头汇总投标文件,经管理层审批后,投标专员准备标书,规范参与投标工作。项目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公司根据中标业务的类型交由工程管理中心、运营管理中心和各子公司、分公司开展建设和运营工作。

3、水务业务

(1)水务业务概况

发行人的水务业务为漳州市自来水的制售和污水处理业务。

1)自来水业务

公司的自来水业务工艺流程主要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的自来水制售业务主要由漳发水务及其子公司漳浦水务、金峰自来水和上峰自来水经营。漳发水务主要负责向漳州市区供水,金峰自来水主要负责向金峰经济开发区供水,上峰自来水主要负责向黄井开发区供水,漳浦水务主要负责向漳浦县及周边地区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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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发水务及其子公司漳浦水务、金峰自来水和上峰自来水从九龙江西溪、北溪或当地水库取水,按照自来水常规处理工艺对水源水处理后,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

2022年度,发行人实现供水总量11,868.25万吨,售水8,107.38万吨,售水量相比2021年度上升4.87%,主要以生活用水为主。

2)污水处理业务

公司的污水处理业务工艺流程主要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的污水处理业务主要由公司子公司生态科技以及漳浦水务的污水处理分公司经营。生态科技主要经营漳州市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漳浦水务的污水处理分公司主要经营漳浦县的污水处理。

其中,生态科技于2015年6月与经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特许经营协议》,以特许经营权的方式负责东墩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期限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44年12月30日止;特许经营权期限内,污水处理费为1.89元/m?,由住建局按出水量保底每月支付。

漳浦水务的污水处理分公司于2010年6月与漳浦县建设局签署《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资产转让协议书》,取得了漳浦县城区的污水处理及运营的特许经营权,且该排他性污水处理经营权永久持续有效。每吨污水处理费按1.35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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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公司的污水处理量为10,469.75万吨,较2021年度的9,571.03万吨增长9.39%。

(2)水务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自来水制售及污水处理业务的物资采购分别由智慧水务和生态环保板块的企管部负责。需求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请购申请,经需求部门领导、主管领导审核后,由企管部负责采购。大额及批量较大的生产物资如管材、净水剂、消毒耗材、水表、阀门等,采取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小额材料的采购,按照邀请比价或询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2)销售模式

在自来水制售业务方面,漳发水务及下属子公司供水业务所生产的自来水通过自来水管,输送至公司管网范围内接受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并且在用户端以水表计量实际售水量,按月向接受公司供水服务的用户直接收取水费。

在污水处理业务方面,根据相关协议,漳州市政府以及漳浦县政府作为公司污水业务的购买方,向漳发水务采购污水处理服务,污水服务结算价格由政府核定。目前,漳州市区每吨污水处理费按1.89元计算,漳浦县城市污水处理费按

1.35元/吨计算。

4、房地产开发业务

(1)房地产开发业务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房地产项目均位于漳州地区,通过控股6家子公司和参股5家公司进行运作。2022年,公司为响应漳州市委、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企业结构布局优化调整的有关工作要求,将持有的晟发地产100%股权、晟达置业100%股权、晟辉地产100%股权和矩正地产100%股权转让给漳龙集团全资下属公司福建漳龙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完成后,公司地产业务板块包括2家控股子公司及5家参股公司。其中,两家控股子公司为地产集团持有100%股权的漳发地产和诏发置业,上述两公司开发的漳发名都项目及尚水名都项目均已竣工且基本销售完毕,尚余车位、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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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发地产和诏发置业在现有项目开发完成后,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

(2)房地产开发业务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房地产开发业务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设备采购、造价咨询等,根据采购内容及金额可采用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投标等方式进行采购。采用招投标方式时,一般由项目公司组织比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公司,由各个项目公司与中选单位签订代理合同,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由工程部提交招标内容,经审批后,将招标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由法务部、审计部、企管部及地产集团相关人员参与评标定标工作,公示后由项目公司与中标企业签订合同。

2)销售模式公司房地产业务采用“开盘预售+竣工交付”的销售模式,待工程进度达到规划部门所要求的节点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预售。项目公司营销部根据整体房地产市场行情、区域内竞争状况、年度销售趋势制定项目年度销售计划,经由项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集团审核调整后下发项目公司营销部分解执行。成本管理部、工程部、财务部根据营销部提供的最终预售面积制定《定价建议书》,经漳州发展董事会最终审批后形成《价格表》及定价提案下发项目公司执行,置业顾问与客户洽谈并填写认购书,支付首付款并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办理合同备案及按揭手续,待商品房竣工验收后办理交房手续,公司确认销售收入,客户办理商品房产权证。

5、新能源业务

(1)新能源业务概况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立足漳州,以光伏产业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新能源业务,已布局集中式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建及运营、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目前,公司新能源业务主要是集中式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建和运营,由漳发新能源及其下属子公司实施;另外,漳发新能源的参股公司一道新能源科技(漳州)有限公司、太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漳州漳发特来电充电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主营光伏组件的制造、海底电缆及充电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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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伏电站投建及运营的业务流程

光伏电站投建及运营的业务流程图如下:

公司光伏电站投建及运营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前期开发、商务洽谈、项目建设方案确认、内部决策、项目建设准备、设计、采购、施工、并网验收和运行与维护等,具体内容如下:

1)前期开发

前期开发阶段,公司通过成立项目子公司方式进行初步探勘和项目备案。公司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分散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在发电条件适宜、政策导向较好的地区寻找适宜开发光伏电站的水面资源、地面资源及屋顶资源,进行光伏电站项目开发。

2)商务洽谈和项目建设方案确认

公司根据前期资料收集与沟通,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并与项目用地业主方针对建设方案、合作方式、商务条件、主要合同条款(若有)等方面进行洽谈,根据洽谈内容开展方案修订工作和项目评估,完成方案制定。

3)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项目建设准备

公司针对已修订的项目建议书或方案进行内部审核,内审主要由漳发新能源市场部牵头,财务部、技术部、合约部、设计单位配合。公司对光伏电站运营项目执行严格的内部决策制度,通过内部审核和投资审批的项目方可继续推进,并

前期开发商务洽谈

项目设计

项目采购项目设计

内部决策

内部决策项目终止

项目终止
项目施工并网验收

电站运行和维护

电站运行和维护确认项目建设方案

确认项目建设方案

项目建设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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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完成地质详勘、设计单位招标、完善设计施工图等建设准备工作。

项目建设准备阶段,公司对拟建设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积极推进与完成相关主管部门的备案、审批程序和环评流程。

4)项目设计、采购及施工

公司已具备自行完成分布式光伏项目设计的能力。在设计环节,公司不但重视系统集成层面的可靠性、稳定性,亦关注细节层面的精准性、完备性。对于集中式光伏项目,公司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合格的设计单位。

公司已制定完善的采购制度,以规范控制企业的采购行为和过程。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材料和设备的主要供应商,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的设备材料运抵项目现场后,由施工方负责安装和系统集成。

光伏电站项目的工程建设一般由子公司漳发建设总承包完成,漳发建设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确保光伏电站运营项目的建设施工顺利进行。

5)并网验收

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会根据项目类型,在电网竣工验收后与电网公司签署购售电协议和并网调度协议,并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进行并网发电。

6)电站运行与维护

公司对光伏电站运营项目执行严格、完善的运维制度,由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的运维中心在项目运行过程中进行巡检、定检及故障排查与修复工作。对于大型电站项目,配有专职运维人员;对于屋顶分布式电站项目,或配有专门的运维点,以负责就近地区项目的集中维护。

受益于智能化的集中监控系统、无人机巡检、运维手机APP等高科技手段的运用,公司能够对大型地面电站和屋顶分布式电站执行高效、精准的运维程序,及时发现电站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失误,确保电站项目的正常运行。

(3)光伏电站经营模式

公司投建的光伏电站项目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模式并网。在“全额上网”的模式下,公司与水面资源或屋顶资源业主签订《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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赁协议》,公司向业主支付租金,所发电量全部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下,“自发自用”部分通常公司与屋顶资源业主签订《能源管理合同》,约定按照当地电网公司同一时段电价的一定折扣由用电方向发行人支付电费,“余电上网”部分由国家电网按照脱硫煤标杆电价收购。

(三)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1、基本情况

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2,834.3013,659.12-39,175.1874.15%
机器设备37,867.7914,919.7013.2522,934.8460.57%
电子设备5,261.472,522.350.112,739.0152.06%
运输设备4,259.241,628.72-2,630.5161.76%
其他51,375.8821,598.72137.8729,639.2957.69%
合计151,598.6854,328.62151.2397,118.8364.06%

2、主要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的主要房产建筑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1发行人漳房权证芗字第01070775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十六层办公楼831.94-
2漳房权证芗字第01070776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十七层办公楼831.94-
3漳房权证芗字第01070777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二十一层办公楼848.19-
4漳房权证芗字第01070778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二十二层办公楼43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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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5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1397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十三层办公楼831.94-
6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123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第二十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写字楼896.86-
7漳州市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闽(2017)龙文区不动产权第0001062号漳州蓝田经济开发区龙文北路以西、朝阳南路以北其他商服用地11,449.30-
8漳州华骏迪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9230号芗城区博爱西道1号欣江悦景A幢402号城镇住宅用地/成套住宅158.65-
9福建省博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榕房权证M字第0200529号马尾区快安延伸区公北路其他用途2,675.20-
10三明玖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闽(2020)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6066号三元区大坂一路2号全部房产工业4,652.02抵押
11三明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闽(2020)三明市不动产权第0013209号三元区大坂一路1号一层、二层1号、二层2号工业3,998.71抵押
12漳浦水务浦房权证漳浦字第23244号漳浦县绥安开发区工业南路(第二自来水厂)其他1,015.20-
13浦房权证漳浦字第23247号漳浦县绥安开发区工业南路工业1,312.39-
14浦房权证漳浦字第23243号漳浦县绥安开发区工业南路工业1,266.14-
15浦房权证漳浦字第23245号漳浦县绥安镇朝阳城B区1幢6、7号店面92.28-
16浦房权证漳浦字第23246号漳浦县绥安镇土桥头工业346.23-
17漳发水务集团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06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荣花苑C2幢D15号其他商服用地/店面54.5-
18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05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荣花苑C2幢D16号其他商服用地/店面54.77-
19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07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荣花苑C2幢D17号其他商服用地/店面52.82-
20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08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其他商服用地/店面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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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荣花苑C2幢D18号
21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709号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人民市场外围10号鑫荣花苑C2幢D19号其他商服用地/店面55.6-
22漳发建设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38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1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59.48-
23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39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2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27.12-
24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40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3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41.24-
25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41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4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26.7-
26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42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5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57.72-
27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37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6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262.27-
28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21136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1307号商务金融用地/办公室158.15-
29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18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19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5.64-
30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19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20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6.39-
31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20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21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5.17-
32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21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39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5.17-
33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22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40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6.39-
34闽(2021)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36523号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1号九龙东方财富中心C141号商务金融用地/地下车位35.64-
35漳发新能源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6703号芗城区漳州发展广场8、9、10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写字楼2,495.82-
36鑫信建投闽(2020)漳州市不芗城区鑫园小区3幢02城镇住宅用25.71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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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动产权第0007747号号车库地/车库
37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48号芗城区鑫园小区3幢03号车库城镇住宅用地/车库25.71抵押
38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49号芗城区鑫园小区3幢01号车库城镇住宅用地/车库29.27抵押
39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0号芗城区鑫园小区1幢01-07车库城镇住宅用地/车库193.86抵押
40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1号芗城区鑫园小区3幢二、三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楼1,722.30抵押
41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2号芗城区东华广场2幢14号其他商服用地/店面20.82-
42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3号芗城区东华广场1幢C707号城镇住宅用地/住宅91.84-
43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4号芗城区东华广场4幢201号城镇住宅用地/住宅77.94-
44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5号芗城区鑫园小区附属楼01号(店面)其他商服用地/店面79.16抵押
45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6号芗城区鑫园小区附属楼10号(店面)其他商服用地/店面66.41抵押
46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7号芗城区鑫园小区附属楼二、三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楼475.69抵押
47闽(2020)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7758号芗城区鑫园小区5幢大堂、二、三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楼1,635.25抵押
48闽(2022)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7409号芗城区东华广场1B幢806号城镇住宅用地/住宅92.51-
49闽(2022)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18539号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南路99号鑫荣嘉园15幢505号城镇住宅用地/住宅122.59-
50漳发资产运营闽(2023)漳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235号芗城区向荣大厦九层其他商服用地/办公写字楼968.89-
51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08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19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2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15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20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3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22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21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4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2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16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5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3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17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6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3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18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7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4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19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58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53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20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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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59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6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21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0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68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22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1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0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18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2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05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17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3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10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16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4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15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115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5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2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23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6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73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42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7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75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43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8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7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41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69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78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44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0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8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40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1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83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67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2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8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24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3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88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268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4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90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89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5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94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W-9号车位车库/车位23.85-
76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9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88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7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39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W-10号车位车库/车位23.85-
78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40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87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79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404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W-11号车位车库/车位23.85-
80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5406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2号地下一层第86号车位车库/车位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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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不动产权证号坐落用途建筑面积(㎡)他项权利
81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73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501单元办公279.63-
82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6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502单元办公279.21-
83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64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503单元办公313.59-
84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6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504单元办公362.79-
85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74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601单元办公279.12-
86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7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602单元办公279.73-
87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797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603单元办公313.59-
88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900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604单元办公362.79-
89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35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701单元办公279.12-
90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40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702单元办公279.73-
91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44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703单元办公313.59-
92闽(2018)厦门市不动产权第0004851号思明区领事馆路16号704单元办公362.79-

注: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已将房屋状况与土地状况登记在同一权属证书,土地使有权不再单列上述土地状况。

(2)房屋租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承租房产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1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陈宣琳、陈泽升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吉龙大厦A幢7A、7B、7D号945.022018.7.26-2024.7.25
2福建华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水乐园体育文化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福峡路88-7号1,026.792022.11.1-2027.10.31
3厦门华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鑫芙蓉工艺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埕坪东路厦门鑫芙蓉工艺品厂一期地块内4,500.002016.2.1-2028.6.30
4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鑫芙蓉工艺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埕坪东路厦门鑫芙蓉工艺品厂一期地块内5,500.002016.2.1-2028.6.30
5厦门市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厦门运生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湖里区枋钟路1919号6,462.632019.10.1-2023.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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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方房屋坐落租赁面积(㎡)租赁期限
6福建华骏天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福州仓山富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城门排下43号福州市城门涂印厂/2021.1.1-2033.12.31
7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黄丽玉漳浦县绥安镇聚源东岸1号楼D301号600.002022.3.10-2024.3.9
8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郑炳辉东山县前楼镇(草山)558号450.002022.11.1-2025.10.31
9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林燕华漳州市龙文区九龙大道1016号漳州碧湖万达广场A2地块8幢2103、2104号415.242023.1.15-2028.1.14
10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池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十八层北侧416.002022.11.10-2023.11.9
11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吴仁东南靖县319国道金山镇东建村下东洋70号霞山宫对面6亩2023.4.1-2023.10.1
12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商贸企业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南坑化建化工仓库群4,999.002019.7.1-2024.6.30
13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王小臻南靖县山城镇翠眉村东大路83号第三、四层260.002023.5.19-2023.8.18
14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张铋大平和县小溪镇龙溪路378-78、378-80、378-82号197.252023.3.13-2026.3.12
15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平和分公司蔡阿扁平和县小溪镇溪州村楼仔92号300.002023.4.21-2024.4.20
16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市漳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芗城区新浦路45号新立大厦九楼804.002021.7.1-2026.6.30
17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鑫芙蓉工艺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中沧工业区"鑫芙蓉工艺品”A1地块5,500.002013.7.1-2028.6.30
18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厦门鑫芙蓉工艺品有限公司厦门市海沧区中沧工业区"鑫芙蓉工艺品”A1地块4,500.002013.7.1-2028.6.30
19福建漳州发展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大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北路102号52,600.002014.8.1-2029.12.31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不动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情况如下:

序号权属人项目资产主要用途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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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属人项目资产主要用途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1福建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华夏汽车城福特4S店生产经营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受福州市国土局相关规定因素影响无法取得。
2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房屋等建筑物生产经营房产证正在办理,具体为目前正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房屋建筑工程竣工档案报送
3漳发水务集团漳发水务集团房屋等建筑物生产经营、办公、住宅水务大楼一至九楼尚未验收,暂无法办理权属证书; 二水厂:扩建工程尚未验收,待取得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后开始办理; 三水厂:正在办理; 部分改制前资产未办产权证,属历史遗留问题。
4漳发水务集团漳州金峰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加压泵站一期、二期建筑物生产经营正在办理
5漳发生态科技(漳浦)有限公司漳发生态科技(漳浦)有限公司房屋等建筑物生产经营已于2017年办理完成土地证,根据相关办理规定,需等三期预留地建设完成后才能办理房产证,因此当时未继续办理权属证书;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因涉及公司分立,需要沿用原所有权人漳浦水务名义完成房屋产权办理后,再过户到漳发生态科技(漳浦)有限公司名下。

3、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账面原值在300万元以上的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所属权人设备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1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二水厂扩建(一期)-工艺设备4,836.673,649.6775.46%
2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水厂一期工程-厂区(机器设备)4,495.913,748.4783.37%
3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老旧小区(二期)供水改造工程-二供设备1,636.291,390.6084.99%
4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水厂一期工程-厂区(工艺自控)785.03654.5283.37%
5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老旧小区(二期)供水改造工程-阀门分水器654.52556.2484.99%
6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二水厂扩建综合池工艺管道及设备508.78134.18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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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属权人设备名称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7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水厂一期工程-取水泵房(设备采购及安装)502.21418.7283.37%
8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水厂一期工程-取水泵房(外部线路)471.86393.4183.37%
9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老旧小区(二期)供水改造工程-水表327.26245.3674.98%
10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三水厂一期工程-厂区(厂区外电)319.49266.3783.37%

(四)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无形资产有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0,310.702,073.96-8,236.74
特许经营权62,795.816,449.01-56,346.79
计算机软件923.49641.73-281.76
其他0.170.17--
合计74,030.179,164.88-64,865.29

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以下土地使用权:

序号证书编号地址使用面积 (平方米)终止日期取得 方式用途使用 权人是否抵押
1漳国用(2011)第115613号芗城区县后街后埕内10号7,416.802056年11月7日出让公共设施用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2漳国用(2012)第132955号芗城区百里弦歌三湘江湾及三湘江河段(出让地)224.202056年11月7日出让公共设施用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3漳国用(2011)第115614号芗城区桃林新村市第二水厂42,548.802056年11月7日出让公共设施用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4漳国用(2011)第115615号芗城区浦南镇第二水厂取水泵站8,351.402056年11月7日出让公共设施用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5浦国用(2013)第02275号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开发区工业南路4号40,040.52/划拨公共设施用地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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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证书编号地址使用面积 (平方米)终止日期取得 方式用途使用 权人是否抵押
6浦国用(2013)第02296号漳浦县绥安镇麦市街东段东平小区1幢17.56/划拨住宅用地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7闽(2017)漳浦县不动产权第0000192号漳浦县绥安镇鹿溪村江滨景观路41,799.96/划拨公共设施用地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
8漳国用(2007)第72603号芗城区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第十六层2,364.002053年9月23日出让办公楼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9漳国用(2007)第72605号芗城区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第十七层2,364.002053年9月23日出让办公楼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漳国用(2007)第72604号芗城区胜利路漳州发展广场第二十一、二十二层2,364.002053年9月23日出让办公楼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1瓯国用(2013)第077号建瓯市中国笋竹城C区5-9号5,264.402052年12月11日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2瓯国用(2016)第00160号建瓯市中国笋竹城C区9号1,195.702055年9月24日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3瓯国用(2016)第00161号建瓯市中国笋竹城C区9号911.602055年9月24日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14榕国用(2003)字第4D00022号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快安延伸区4号地11,073.002052年10月29日出让工业福建省博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特许经营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以下特许经营权:

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合同签署日期特许经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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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合同签署日期特许经营期
1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5日至2044年12月30日
2漳州市东墩污水处理厂二期PPP项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福建漳发生态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4月30日至2044年12月30日
3漳浦县城区污水处理项目漳浦县建设局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2010年6月28日永久
4平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平和县山格镇人民政府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4年4月1日29年(不含建设期)
5南靖县靖城南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3月19日29年(不含建设期)
6S318(联十四)线靖城棋盘社至牛崎头段公路工程PPP项目南靖县交通运输局南靖县联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12月19日15年
7漳州市云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工程(一期)PPP项目云霄县云陵工业开发区管委会漳发生态科技(云霄)有限公司2018年2月2日30年
8漳浦万安生态开发项目一期县城区东部污水处理一厂项目漳浦万安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漳浦万安发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18年9月10日30年
9漳州市芗城区城中村与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PPP项目漳州市芗城区城乡建设局漳州源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10月19日12年
10南靖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PPP项目南靖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南靖漳发碧水源环境有限公司2018年10月25日30年
11漳州市区内河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6月19日23年(不含建设期)
12马洲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PPP项目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局漳发生态科技(漳州高新区)有限公司2019年11月7日30年
13漳州市龙文区学校基础设施组团建设工程PPP项目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漳州学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2日15年

3、商标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的注册商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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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商标国际分类申请/注册号所有权人期限
11第8628815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4日至2032年8月13日
22第8628909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4月7日至2032年4月6日
35第8629089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8日至2032年2月27日
46第8629160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1日至2031年11月20日
57第8629308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1日至2031年11月20日
614第8629554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14日至2031年9月13日
718第8633195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830第8636395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932第8636443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1033第8636464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1135第8636479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6月7日至2032年6月6日
1236第8641000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1日至2031年10月20日
1337第8641068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2月28日至2032年2月27日
1439第8641110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7日至2032年3月6日
1541第8641325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7日至2032年3月6日
1643第8641443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1日至2031年10月20日
1744第8641495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1日至2031年10月20日
1840第8641178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1940第8641547号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9月21日至2031年9月20日

4、专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的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核发证书号
1漳州漳发环境检测技术研究有限实用新型一种具有清理结构的自来水检测ZL 202320014216.82023年1月3日第190150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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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权利人专利类型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核发证书号
公司专利

5、软件著作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软件全称登记号登记日期
1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业务巡查养护管理系统2023SR03655712023年3月20日
2漳州市展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管网健康度管理系统2023SR02227132023年2月10日

6、域名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备案的域名信息如下:

序号权利人网址域名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审核日期
1漳州发展http://www.zzdc.com.cnzzdc.com.cn闽ICP备17022456号-22020年12月15日
2漳浦发展水务有限公司www.zpfzsw.cnzpfzsw.cn闽ICP备2020017148号-12021年2月7日

7、主要资质证书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已取得相应的资质及认证,主要资质证书情况如下:

(1)汽车授权经销合同

序号经销商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
1福建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长安福特汽车销售和服务2020.11
2福建华骏天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LYNK&CO领克汽车2023.1
3福建华骏天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ZEEKR极氪品牌售后服务2022.1
4漳州市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金康赛力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AITO汽车销售和服务2023.1
5南平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长安福特汽车销售和服务2022.5
6三明玖玖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销售国产丰田汽车2020.7
7三明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长安福特汽车销售和服务20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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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经销商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
8三明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雪佛兰汽车销售和售后2022.4
9厦门市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授权销售广汽传祺汽车销售服务2022.12
10厦门华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授权经销东南品牌、三菱品牌2020.1
11厦门华骏观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哈弗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哈弗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2022.1
12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吉利汽车、几何汽车2023.1
13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雷达汽车销售(山东)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雷达品牌2022.11
14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东风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授权经销东风悦达起亚全系列2020.5
15厦门华骏凯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银河汽车产品2023.3
16漳州华骏天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比亚迪品牌乘用车2023.1
17漳州华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司东风本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东风本田汽车销售和服务2021.2
18漳州市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长安福特汽车销售和服务2021.1
19漳州市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赛力斯新电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赛力斯品牌全系车型提供售后服务2023.1
20漳州华骏天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比亚迪品牌乘用车2022.1
21漳州华骏天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比亚迪品牌乘用车2022.11
22漳州华骏迪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授权经销长安汽车2023.1
23漳州市华骏天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领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LYNK&CO领克汽车2023.1
24福州玖玖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一汽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国产丰田汽车2022.7
25福建漳州发展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浙江远程智通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经销“远程牌”星智G7E、H8E、锋锐F3E、星享系列新能源汽车2023.1
26福建漳州发展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爱咖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授权经销奇瑞新能源品牌汽车2023.2

(2)工程施工业务

序号企业名称资质、许可证书批准机关许可项目有效期
1漳发建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5013667)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2023.3.16-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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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资质、许可证书批准机关许可项目有效期
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2漳发建设《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235013660)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2023.3.9-2023.12.31
3漳发建设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09」060007)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2021.4.15-2024.4.14
4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闽)JZ安许证字〔2004〕000383-1)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施工2022.10.26-2025.10.25
5漳发水务《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335159464(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2019.10.28-2024.10.27
6漳发水务《安全生产许可证》((闽)JZ安许证字[2019]060096)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施工2022.11.9-2025.11.8
7福建展恒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福建省书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2023.4.4-2023.12.31
8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编号:4-5-00075-2007)国家能源局福建监管办公室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2007.4.9-2025.5.16

(3)水务业务

序号企业名称资质、许可证书编号批准机关有效期
1漳发水务《取水许可证》取水(闽)字[2021]第600044号漳州市水利局2021.6.28-2026.6.27
2漳发水务《取水许可证》取水(闽)字[2021]第600045号漳州市水利局2021.6.28-2026.6.27
3漳发水务《取水许可证》C350603S2022-0001漳州市水利局2022.4.8-2027.4.7
4漳发生态科技《排污许可证》91350600MA32TYTMXB001Z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7.1-2026.6.30
5漳发生态科技(漳浦)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350623MAC4YWLW0E001V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6.5-2027.6.4
6漳发生态科技(漳州高新区)《排污许可证》91350603MA33BCUKCH001V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1.25-2027.1.25
7漳发水务《排污许可证》91350600678460297J002Q漳州市芗城生态环境局2023.1.12-202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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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企业名称资质、许可证书编号批准机关有效期
8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350627MA346JM94W001V漳州市生态环境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2020.12.9-2023.12.8
9漳发生态科技(平和)《排污许可证》91350628310663600P001Y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16-2027.6.23
10漳发生态科技(云霄)《排污许可证》91350622MA31FPYP48001V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12.22-2027.3.31
11漳浦万安发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91350623MA320B0A6W001V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6.6-2028.6.5

(4)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持有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其他主要资质及证书

序号企业名称资质、许可证书编号批准机关有效期
1漳州市华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36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4.27-2026.4.26
2漳州市华骏天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10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4.13-2026.4.12
3漳州华骏天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09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4.13-2026.4.12
4漳州市华骏天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11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4.13-2026.4.12
5漳州华骏天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75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5.20-2026.5.19
6漳州市华骏天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012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4.13-2026.4.12
7漳州市华骏天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699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11.2-2026.11.1
8漳州华骏迪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漳建污字第(2021)J0113号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5-20-2026.5.19
9漳州市华骏天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50623092681332K001W排污许可登记库2020.4.22-2025.4.21
10漳州市华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闽维ПQ3506030035漳州市龙文区运输管理所2018.7.6-202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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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1、战略定位

以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为先导,聚焦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走出漳州,面向全国,成为行业领先的城市运营服务商。

首先,通过积极参与城市片区开发建设业务,获取绿色生态工程建设项目,运用新技术,探索新模式,启动新业务,完成从传统产业向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其次,通过“老业务增加技术含量,新业务开展差异化竞争”,漳州发展稳定存量业务收益,不断扩大增量业务比重,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再次,在漳州发展各个板块注入绿色环保概念,打造生态文明产品:新能源板块积极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生态环保板块开拓城乡水体治理、生态修复、智慧水务等业务,构建绿色人居环境;绿色建造板块以开放未来社区智能住宅产品为主;同时积极引入装配式建筑项目,实现绿色施工;低碳出行板块打造一站式O2O汽车服务平台,提供低碳出行服务。最后,漳州发展通过与央企和上市公司合作,实现业务版图走出漳州,面向全国。

2、战略布局

漳州发展“十四五”期间完成如下战略布局:

第一,打造新能源板块,升级生态、建造、出行板块,注入绿色生态概念,开拓新兴产业项目。

第二,通过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重新定义和适时组建新的二级集团。

第三,二级集团作为经营主体,负责完成绩效指标,三级公司逐步虚化,缩短管理链条。

3、战略目标

“十四五”期间,漳州发展的战略目标涵盖几个层面:

第一,改变资产规模多年徘徊、体量偏小局面,实现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的较快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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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明确战略规划落地时间表,企业进入发展快车道,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快速增长。第三,公司盈利能力明显改善,各个板块定位清晰,利润率、净资产收益率超过行业平均水平。

第四,充分利用公司在A股上市的资本平台,实施“资本+产业”并购战略,资本运作上一台阶,通过重组、购并、投资等途径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第五,企业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在绩效考核、公司治理、集团管控、高层次人才引进、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漳州发展制定的发展战略规划落地实施提供支持。“十四五”期间漳州发展通过规模和利润提升,应实现公司市值的快速增长和投资价值有效传递。

(二)实现发展目标拟采取的计划

为实现战略愿景和目标,优化支撑体系,拟实施以下战略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上市公司平台,强化漳州发展战略咨询委员会职能,引入各方面专家团队参与战略开发、督导、评估和调整工作,进一步明确漳州发展领导分工。

2、党建引领

漳州发展应结合实际情况,强化党的引领,加强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党员及党组织在引领国企发展中的中流砥柱的作用,以确保战略的落地实施。

3、安全管理

强化漳州发展现有全面安全管理体系,建立积极应对机制,利用大数据平台转变安全管理方式,从孤立、静止、被动的管理方式向多元、动态、积极的管理方式转变;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和培训,培养企业全面安全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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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战略管理

立足企业内部资源能力,建立动态的战略管理体系不断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动态制定与企业发展相匹配的发展战略,并通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持续改善达成漳州发展预期目标。

5、管控体系

动态的漳州发展有效管控体系是战略有效实施的关键保障,这要求建立相匹配的二级企业(集团)管控体系,保证漳州发展及权属企业各紧密围绕企业整体战略发展,形成合力。

6、组织体系

漳州发展管控体系落地的关键保障是组织体系的建设,缺乏有效的组织体系作为支撑,再完善的管控体系也仅是摆设,无法发挥管控作用。

7、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团队是漳州发展“十四五”期间保证组织体系顺畅、高效运行的关键,高效的人才激励机制能够有效激发高层次人才团队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而提升工作效率。

8、绩效管理

建立以战略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并将绩效管理与激励机制的有效结合。同时,针对战略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通过制定、实施合理化改善方案,达成持续改进,提升员工和权属企业综合能力。

9、资金管理

通过强化漳州发展资金管理能力,统筹资金使用管理来发挥资金的规模效应,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周转率,降低使用成本,保证资金安全。

10、风险控制体系

漳州发展在关注规模发展的同时,更要重视发展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做好风险控制体系的规划来保证漳州发展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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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管理体系优化

“十四五”期间漳州发展需要持续优化制度流程管理体系,规范各层面的制度流程。

六、财务性投资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

(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

(三)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股类金融公司的,适用本条要求;经营类金融业务的不适用本条,经营类金融业务是指将类金融业务收入纳入合并报表。

(四)基于历史原因,通过发起设立、政策性重组等形成且短期难以清退的财务性投资,不纳入财务性投资计算口径。

(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

(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中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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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

(二)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能涉及的财务性投资的会计科目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科目账面价值是否包含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金额财务性投资占归母净资产比例
1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19,525.49637.320.24%
3其他流动资产10,390.39--
4债权投资206.43--
5长期股权投资108,298.681,031.050.39%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284.32284.320.11%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6,236.556,236.552.37%
合计144,941.86/8,189.243.12%

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账面无交易性金融资产。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19,525.49万元,主要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往来、暂时代垫款、押金、保证金等。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关联方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资金拆借及利息账面价值为637.32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

3、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为10,390.39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及预缴税款等,不涉及财务性投资。

4、债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债权投资账面价值为206.43万元,系公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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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高新区一药一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漳州高新区站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份额。上述合伙企业成立背景为公司作为的联合体中标的漳州高新区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一体化项目及漳州高新区站前总部经济产业园股权投资+工程总承包一体化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公司及联合体各中标企业成立上述合伙企业专项投资于项目公司。上述合伙企业投资与主营业务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5、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08,298.68万元,其中,持有福建华兴漳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54.17%股份账面价值1,031.05万元,属于财务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期末金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是否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取得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的判断依据
福建华兴漳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31.0554.17%创业投资业务投资方向与发行人主业无关,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信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5,829.8143.00%房地产开发系发行人开展房地产业务期间参与设立的联营企业,与发行人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东南花都置业有限公司2,620.1410.00%房地产开发系发行人开展房地产业务期间参与设立的联营企业,与发行人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有限公司8,473.5645.00%建设工程施工系发行人子公司福建漳发建设有限公司与福建省泷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与公司工程施工业务相关。报告期内,福建省泷澄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承担了发行人包括东墩污水处理厂在内的多个重要项目的建设业务,且发行人向福建省泷澄建筑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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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末金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是否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取得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的判断依据
有限公司提供工程施工业务,因此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省漳州福化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3,203.6934.00%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与发行人污水处理的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福建兆发房地产有限公司24,828.1730.00%房地产开发系发行人开展房地产业务期间参与设立的联营企业,与发行人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漳州兆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923.2430.00%房地产开发系发行人开展房地产业务期间参与设立的联营企业,与发行人主业相关,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太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9,957.7120.00%电线、电缆制造发行人围绕“光、风、储”新能源产业领域大力开展新能源业务,与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建海底电缆生产基地,符合发行人的战略业务规划。发行人子公司漳州市水利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已与太阳海缆(东山)有限公司签署了《电线电缆购销合同合同》,采购电缆商品,因此该投资属于产业链协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一道新能源科技(漳州)有限公司2,877.3220.00%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发行人围绕“光、风、储”新能源产业领域大力开展新能源业务,与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投建光伏组件制造基地,光伏组件为发行人开展光伏发电业务的重要材料,因此该投资属于产业链协同,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云霄县汇发新能源有554.0020.00%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发行人围绕“光、风、储”新能源产业领域大力开展新能源业务,为建设、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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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期末金额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情况是否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取得是否属于财务性投资财务性投资的判断依据
限公司业务;供电业务营中核云霄陈岱5万千瓦渔光互补项目与福建中核汇能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与发行人新能源主业相符,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6、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为284.32万元,系持有的福建省展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份额,属于财务性投资。

7、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为6,236.55万元,系持有的漳州天同地产有限公司及漳州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账面价值,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持有财务性投资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占比为

3.12%,低于30%,不存在最近一期末公司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的情形。同时,公司不存在经营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三)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发行人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具体认缴及实缴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投资主体投资对象设立时间公司认缴出资额2022年11月11日已实缴出资注2022年11月11日至今已实缴出资尚未支付的认缴出资额
1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展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0年11月11日2,000.00285.30-1,714.70

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为2022年11月11日。

对于福建省展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尚未支付的认缴出资份额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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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已在设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时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申请人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类金融业务的情形。综上所述,发行人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符合相关监管的要求,对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构成影响。

七、最近一期业绩下滑情况

(一)最近一期业绩下滑的原因与合理性分析

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同比变动
金额比例
营业收入152,790.96137,552.2515,238.7111.08%
营业成本126,854.89109,350.8917,504.0016.01%
毛利25,936.0628,201.35-2,265.29-8.03%
销售费用6,808.696,961.59-152.89-2.20%
管理费用6,459.085,763.18695.8912.07%
财务费用-5,344.52-554.15-4,790.37864.45%
期间费用7,923.2512,170.62-4,247.37-34.90%
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4,023.51-4,126.62103.11-2.50%
营业利润9,751.059,735.2215.830.16%
净利润5,554.386,724.71-1,170.33-17.4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0.225,809.93-2,729.70-46.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81.014,153.65-1,572.64-37.86%

2023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2,790.96万元,同比上升了11.0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80.2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729.7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1.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572.64万元。

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降幅为46.9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降幅为37.86%,公司半年度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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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上涨而净利润下滑主要原因为2023年6月,发行人漳发?尚水名都(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税款6,586万元,影响本年损益4,466.52万元。

(二)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业绩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联合水务54,487.7650,508.137.88%6,620.754,914.6734.71%
海天股份61,764.2555,481.7811.32%12,092.679,978.8321.18%
绿城水务109,672.17108,491.761.09%3,558.3511,543.30-69.17%
申华控股257,418.03297,749.77-13.55%-3,381.24-1,139.21196.81%
凤凰股份23,886.7449,489.67-51.73%3,278.747,857.43-58.27%
浩物股份158,985.56148,243.407.25%-3,576.391,178.22-403.54%
行业平均111,035.75118,327.42-6.16%3,098.815,722.21-45.85%
发行人152,790.96137,552.2511.08%3,080.225,809.93-46.98%

同行业可比公司联合水务、海天股份和浩物股份营业收入最近一期均上升。另外,同行业可比公司中绿城水务、凤凰股份和浩物股份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出现下滑,与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一致。

(三)相关不利影响是否持续、是否将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新增房地产开发项目,后续也将通过注销房地产公司、转让房地产公司股权或变更房地产公司经营范围等方式,退出房地产开发业务。因此导致业绩下滑的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补缴事项相关不利影响不可持续,且不会形成短期内不可逆转的下滑。

八、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一)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尚未了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争议金额1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如下:

(1)王顶超与龚耀平、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靖发展水务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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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王顶超作为原告与龚耀平、福建省天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钧建设”)、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靖水务”)作为被告就建设工程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原告向南靖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龚耀平和天钧建设支付原告王项超工程款4,516,827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请求判令南靖发展水务有限公司在欠付工程款4,516,827元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请求判令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由龚耀平承担。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2)漳州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闽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补偿案

2022年11月,漳州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因闽南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提前终止补偿事宜向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漳州市人民政府、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案涉及金额8,076.2万元,公司下属公司漳州闽南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作为案件第三人。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3月13日作出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2023年6月9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依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追加发行人为案件第三人。2023年8月22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原告漳州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诉,目前漳州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已提起上诉。

(3)漳发水务集团诉龙海市桥南供水有限公司供用水合同纠纷案

漳发水务集团作为原告与龙海市桥南供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南公司”)作为被告因供用水合同产生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水费1,376,983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并由被告承担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及担保费等。

2023年3月29日,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水费1,376,983元及违约金。被告未上诉,判决已生效,目前待履行判决。

(4)漳发水务集团诉漳州市滨水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漳发水务集团作为原告与漳州市滨水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水置业”)作为被告因建设工程事宜产生纠纷,漳发水务集团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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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令被告支付尚欠工程款7,218,887.09元及逾期违约金、确认原告就其所主张的尚欠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对案涉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并由被告承担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及担保(保函)费等。

2023年7月31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滨水置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漳发水务集团支付尚欠工程款7,218,887.09元以及以7,218,887.09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逾期违约金。被告未上诉,判决已生效,目前待履行判决。

(5)顺裕(龙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分公司诉漳发建设买卖合同纠纷案

顺裕(龙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分公司作为原告与漳发建设作为被告因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产生纠纷,顺裕(龙海)混凝土有限公司漳州高新区分公司于2023年8月2日向漳州市龙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漳发建设立即支付货款582,005.5元及违约金533,117.04元(暂计至2023年7月20日),判令漳发建设承担案件诉讼费、财产保全费、保全保险费2,000元及律师费67,000元。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6)漳州瑞星商贸有限公司诉漳发建设、郭佳林买卖合同纠纷案

漳州瑞星商贸有限公司作为原告与漳发建设、郭佳林作为被告因货物买卖合同产生纠纷,漳州瑞星商贸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漳发建设、郭佳林立即支付货款2,461,683.8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283,080.16元(暂计至2023年7月23日),并由漳发建设、郭佳林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目前案件尚未判决。

上述部分未决诉讼的诉讼金额虽然达到1,000万元以上,但占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下,不属于《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重大诉讼,上述诉讼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

(二)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受到的单笔1万元罚款以上行政处罚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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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如下:

1、发行人子公司漳发生态科技因预处理车间发生一起人员掉入曝气沉砂池淹溺

亡人事故,造成1人死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漳州市龙文区应急管理局于2020年12月3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漳发生态科技25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漳发生态科技已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2、发行人子公司漳发建设因位于南靖县龙山镇东爱村的污水管网施工项目发生一名工人致死事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的规定,南靖县应急管理局于2021年12月22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给予漳发建设30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漳发建设已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3、发行人子公司漳发生态科技(云霄)有限公司(曾用名云霄发展水务有限公司,简称“云霄水务”)因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1月17日向云霄水务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云霄水务:立即停止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于2022年2月17日前完成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具备办理排污许可证条件后7个工作日申领排污许可证。

漳发生态科技(云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12月25日向漳发生态科技(云霄)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漳发生态科技(云霄)立即停止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漳发生态科技(云霄)因配套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漳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漳发生态科技(云霄)314,300元的罚款。漳发生态科技(云霄)已缴纳完毕上述罚款。目前,云霄水务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

4、发行人子公司厦门市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因电焊工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厦门市湖里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6月21日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厦门市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10,000元罚款。厦门市东南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已缴纳完毕上述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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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相应处罚依据的条款中最重的一款,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且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作改正并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上述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行政处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发行人出具的说明,发行人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报告期内,在工商、税务、社保、住房公积金、应急管理、环保、土地、住建等部门没有因违反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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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

1、清洁能源特别是光伏发电将在全球新增电力装机市场中占据主导地位目前,严峻的环境及能源问题日益引发全球广泛关注,“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国际社会重要议题,全球大多数国家已先后提出碳中和时间表,而光伏、风电等作为降本增效路径清晰的清洁能源,碳中和共识将促使全球清洁能源产业发展再度加速。据IEA预计,2022年至2027年期间可再生能源装机量将增加2,400GW,年均增长480GW,至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将超过煤炭;同时,2022年至2027年期间光伏发电装机量增长将领跑所有能源,全球光伏累计装机量将在2024年超越水电,2026年超越天然气,2027年超越煤炭,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力来源。

2010-2027E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 (单位:GW)2010-2027E全球各能源类型累计装机容量 (单位:GW)

数据来源:IEA《2022年可再生能源》报告

2、政策引导及需求驱动将使得我国光伏产业维持高景气度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文件明确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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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文件明确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由此可见,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肩负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稳经济、促增长三大重要使命。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的《2022年-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2022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达到230GW,创历史新高。未来,在光伏发电成本持续下降和转换效率持续提升等有利因素的推动下,全球光伏新增装机仍将快速增长。2022年全国新增光伏并网装机容量87.41GW,累计光伏并网装机容量达

392.6GW,新增和累计装机容量均为全球第一。预计2023年全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最高可达120GW。

图:2011-2030E 全球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 (单位:GW)图:2011-2030E 国内光伏年度新增装机规模 (单位:GW)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22年-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

截至目前,国内已发布“十四五”风电及光伏新增装机目标的省市共规划光伏风电装机容量约874GW,其中光伏项目约500GW左右,占比近60%,对应“十四五”年均装机目标约100GW。在产业政策引导和市场需求驱动的双重作用下,全国光伏产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可参与国际竞争并取得领先优势的产业,预计“十四五”时期将形成集中式光伏与分布式光伏并举的发展格局,未来光伏产业高景气度将持续。

3、漳州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各级政策大力支持下光伏产业集群优势凸显

福建省漳州市沿海地区年太阳辐射总量4,800-5,400MJ/m

,平均日辐射总量可达20MJ/m

,是福建省内太阳能资源最丰富的地区,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为其发展光伏发电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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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鼓励各县(市、区)积极申报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福建省24个试点单位中漳州地区占8个,数量及装机规模均居福建省第一位。2022年10月,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名单的通知》,名单中福建省2022年集中式光伏试点项目装机容量共1.77GW,漳州地区达

1.24GW,占比70%以上。

《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提出持续提升能源高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推进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结合创建国家新能源产业示范区,支持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工业园区、大型商场、交通场站等建设屋顶太阳能光伏分布式发电,积极发展光照资源较好地区的建筑一体化技术,适度建设海上养殖场渔光互补项目,研究试点农光互补项目,力争“十四五”全省光伏发电新增装机容量300万千瓦。《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将新能源产业列为“三大三新”产业集群之一,围绕“核、储、风、氢、光”五大能源,努力探索“核光风储氢一体化”的发展路径;推动发展光伏发电产业,构建形成从太阳能电池及组件到系统集成、电站工程总承包的产业链;至2025年全市实现新能源产业产值达500亿元,打造东南沿海最大的清洁能源基地。

在政策大力支持下,漳州市充分发挥太阳能资源丰富的优势,以资源带动产业发展,大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目前,漳州市在光伏组件、光伏玻璃、光伏支架等光伏产业链重点环节均已引进或培育出国内知名企业,初步建立起光伏产业集群优势。

4、公司作为漳州市重点国有上市公司,具有独特的区位和竞争优势

国家、省、市出台一系列新能源产业支持政策,漳州市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驶入快车道。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进一步深入学习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指示,2021年10月,公司董事会决策调整《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确立了“以绿色智慧城市建设为先导,聚焦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低碳出行,走出漳州,面向全国,成为行业领先的城市运营服务商”的战略发展规划,着力打造新能源业务板块,并于2022年剥离原有房地产业务。新能源业务板块是公司实现业务转型的最重要一环,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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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公司新能源业务板块已在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建设及运营、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制造、充电网建设等领域实现布局,构建新能源全价值产业链。

作为漳州市国资委下属重点国有上市公司,随着漳州市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将借助独特的区位和竞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公司属地优势及国有上市平台资本优势有利于获取本地光伏资源,同时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作为漳州市定位的“三大三新”新兴产业集群,更需要公司作为本地国有企业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骨干、示范、支撑和引领作用。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及与能源央企合作开发相结合,加快推进2022年福建省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与县区域国企合作,积极拓展区域公共机构、国有物业及工商企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以资本赋能产业发展模式,与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合作打造福建省光伏组件制造示范性基地,与电缆生产龙头企业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建福建省首家海底电缆生产基地,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布局漳州市域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在漳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中承担了重要角色。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目的

1、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加快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入漳州地区集中式光伏及重要工业区屋顶光伏发电项目,旨在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政策导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加速绿色清洁能源发展,改善能源消费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和效能,降低经济社会发展的单位能耗,符合国家发展绿色清洁能源的发展思路。

2、加大新能源业务投入,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新能源业务板块是公司面向“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新增的业务单元,也是公司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地位,项目的推进将有助于公司快速积累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奠定良好基础,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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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强资本实力,提升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营运资金更加充裕,资产负债结构更为合理。本次发行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陆续投建及并网发电,公司新能源业务将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板块收入将得以提升,盈利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持续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同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且本次发行结束后漳龙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漳龙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最终认购数量由双方协商后确定。漳龙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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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公司将在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在注册批文规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对象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同意认购不低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数的10%,且本次发行结束后漳龙集团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漳州发展股份比例合计数(最终发行数量由漳州发展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漳龙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漳龙集团将不继续认购。

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最新规定对本次发行对象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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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注册管理办法》及证券监管部门等有权部门的规定,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目前,公司总股本为991,481,071股,按此计算,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297,444,321股(含本数)。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股权激励行权等导致股本变化的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发行时按照发行对象实际认购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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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及上市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若后续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对限售期的监管意见或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则上述限售期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政策相应调整。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届时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之日起至股票解除限售之日止,认购对象就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由于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享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1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1,981.7057,000.00
2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82,650.9765,800.00
3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7,825.117,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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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202,457.7818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对象之一为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本次向漳龙集团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时,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在本次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已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回避相关议案的表决。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除上述发行对象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尚未确定,最终是否存在因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公司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991,481,071股,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374,427,3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6%。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漳州市国资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97,444,321股(含本数),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漳龙集团认购10%测算,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的前提下,本次发行完成后,漳龙集团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最低将下降至31.36%。

因此,公司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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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取得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的批复。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在完成上述审批手续之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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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漳龙集团在内的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漳龙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工商注册号3506001000189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子毅
注册资本382,850.00万元
成立时间2001年07月11日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东路3号漳州发展广场16、17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07297104295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招投标代理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纸制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灯具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水泥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炼焦;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洗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股权关系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说明书出具日,漳龙集团股权控制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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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业务的发展状况

漳龙集团是漳州市属国有重点企业之一,也是漳州市政府授权独资经营的国有企业之一,经营管理漳州市国资委授权所属的国有资产。漳龙集团逐步由城投类企业转型升级为产业投资类企业,以漳州城市发展母基金、漳龙创投基金管理公司为主体的金融服务为基础,全面推动产业投资、供应链运营、片区开发等三大板块发展。

二、发行对象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过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漳龙集团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均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漳龙集团与公司之间不会由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同业竞争,漳龙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构成关联交易,除此情形外,漳龙集团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新增关联交易。

若未来漳州发展因正常的经营需要与漳龙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照市场化原则公平、公允、公正地确定交易价格,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发行对象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本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披露前12个月内,漳龙集团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五、认购资金来源

漳龙集团本次认购资金均为合法自有或自筹资金。漳龙集团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来源已作出如下承诺:1、本公司用于认购本次向特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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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除外)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2、本公司不存在接受发行人或利益相关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3、本公司不存在将持有的股票质押后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或计划。

六、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概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1、协议主体

甲方(发行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认购方):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2、签订时间

2023年5月11日

(二)合同摘要

1、认购标的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认购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的80%,且不低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甲方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申购竞价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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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出现无申购报价或未有有效报价等最终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的情形,则乙方将不继续认购。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现金分红、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3、认购数量、认购价款及方式

甲方同意向乙方发行、乙方同意向甲方认购的股票数量为不低于本次发行股票总数的10%,且本次发行结束后乙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乙方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最终认购数量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乙方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同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认购对象以相同的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乙方本次认购价款=乙方实际认购股票数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

乙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认购价款缴纳、验资及股份登记

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甲方启动发行后,乙方应按照甲方与主承销商确定的具体缴款日期,将认购价款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划入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主承销商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甲方在收到乙方缴纳的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款后,应当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在乙方按照本次发行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支付认购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根据本次发行的情况及时修改现行的公司章程,并至甲方登记机关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应及时向深交所及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乙方申请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手续,乙方应为此提供必要的协助。

5、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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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的要求就其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出具相关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锁定事宜。乙方所取得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乙方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甲方对此不作出任何保证和承诺。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对于上述限售期安排有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乙方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新的制度规则或要求对上述限售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

(三)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同时在以下条件均获得满足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甲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批准;

2、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3、乙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其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

本协议保密条款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生效,且不受本协议解除、终止、无效之影响。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方可生效。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本协议自以下任意事项发生之日起终止:

1、本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2、本协议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

3、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主动向深交所或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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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依据中国有关法律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原因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均视为违约。违约方的违约责任按如下方式承担:

1、本协议已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承担情形的适用相关具体约定;

2、本协议未具体约定违约责任情形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的任何责任和/或发生的任何费用(包括合理的法律服务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如因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履行、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导致本协议的缔约目的无法达成的,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应予以足额赔偿。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未获得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审核通过、同意注册及/或豁免,导致本次发行事宜无法进行,不构成违约。

不可抗力是指由于甲乙双方在订立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双方过错或疏忽的事件或事情引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灾、风暴、爆炸、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调整等情况。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本协议生效前,为确保本次发行顺利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且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甲方有权根据深交所、中国证监会对于本次发行事宜的监管政策或审核、注册文件要求的调整情况取消或调整本次发行方案,甲方无需就取消或调整本次发行事宜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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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3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97,444,321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1,981.7057,000.00
2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82,650.9765,800.00
3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7,825.117,200.00
4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50,000.00
合计202,457.7818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一)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漳州市漳浦县漳浦盐场,项目规划装机规模100MW(128.6MWp),储能配置标准为装机规模的10%;投资总额为61,981.70万元,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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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用渔光互补的模式,将水上发电、水下养鱼相结合,现代渔业与光伏相结合,在光伏场址内规划了全套的生态养殖系统,其中包括低密度养殖塘、自然生态养殖塘、沙滤塘、高密度养殖池、尾水处理池等一系列自然生态养殖。另外,升压站附近预留了光伏示范区,规划了研学基地,集合乡村振兴、渔业研学、观光旅游、社区科普等功能,并在基地两侧铺设观光旅游栈道,充分融合展示渔业、光伏、闽南风情。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全球能源发展趋势,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以太阳能、风能为代表的清洁、可再生能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已逐渐成为全世界的共识。在各种可再生能源中,太阳能发电具有无污染、可持续、总量大、分布广、利用形式多样等优点,在具备规模开发条件的可再生能源中,能够实现零排放发电。整个光伏产业日益受到各国关注,行业的发展将明显受益于世界整体能源结构的调整,获得加速发展的机遇。

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产和消费国,煤炭消费量占能源消费总量超过50%。这种过度依赖化石燃料的能源结构已经造成了很大的环境、经济和社会负面影响。大量的煤炭开采、运输和燃烧,对我国的环境已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大力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是保证我国能源供应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发展非化石能源,坚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举,大力提升风电、光伏发电规模,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提高到20%左右。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光伏电站建造,是积极响应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具体行动,有利于提升清洁能源消费比重和效能,为我国能源消费结构转型添砖加瓦。

(2)符合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方向

光伏发电是新能源发展的前沿领域,是福建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2021年5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加快建设“海上福建”,提出要大力发展临海能源产业,培育“渔光互补”光伏产业,实现水上发电、水下养殖“渔光互补”。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推进当地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符合福建省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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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能源发展的方向。

(3)有利于地方能源供应和产业发展

福建是一个少煤缺油省份,一次能源资源匮乏,自给率低。但是福建具丰富的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能和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具备发展新能源产业的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募投项目工程场址的太阳能资源丰富,适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具有较好的开发利用前景,可作为地区能源供应的有效补充,而且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的建设工期短,是快速缓解地区电力供应缺口的有效选择。此外,加快光伏项目的开发,将有利于促进地区相关产业发展。

(4)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新能源产业布局是公司“十四五”战略发展重点,也是公司践行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地位,有助于公司快速积累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奠定良好基础,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5)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

福建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既要解决电力供应不足问题,又要保护好生态环境。兴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能源电站,实现电力结构多元化,是今后福建省电力发展的必要趋势和重要方向。福建省电力系统燃煤发电比重大,且发电用煤主要来自省外,由于煤炭运输以及燃烧中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和氮化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和污染较大,电源建设面临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

光伏发电是国家重点扶持的清洁可再生能源。募投项目建成后,与同等规模的火电厂相比,每年可减少使用大量标准煤,同时大量减少向大气排放粉尘、二氧化碳、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灰渣等污染物。因此募投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改善系统电源结构,减少大气污染,缓解电力行业较大的环境保护压力,促进地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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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18)的评估标准(太阳总辐射年总量:3,780MJ/m2~5,040MJ/m2,属资源丰富;5,040MJ/m2~6,300MJ/m2,属资源很丰富;6,300MJ/m2以上,属资源最丰富)。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位于漳州市漳浦县,年平均等效光照利用约1,324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为5,655.24MJ/m2,工程场址的太阳能资源丰富程度等级为资源很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适合建设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具备良好的政策导向基础

2021年3月,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的《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8,000万千瓦以上;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构建更加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推进“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2022年6月,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立足“十四五”经济发展、能源转型、“碳达峰、碳中和”等要求,至2025年,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清洁能源比重从28.1%提高到33.6%。募投项目属于当地政策支持的项目,具备良好的政策导向基础。

(3)渔光互补项目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渔光互补项目是将光伏发电与生态养殖有效结合起来,建设集约化生态养殖光伏电站。在光伏发电的同时,光伏组件支架下正常开展养殖,不但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率,而且还提高光伏电站的综合收益。渔光互补项目开创养殖与光伏产业结合集约用地新模式,使之成为集太阳能发电、渔业综合开发、生产经营等功能于一体的光伏电站生态渔业示范园,具有极大的推广和示范效应,将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4)公司拥有光伏电站运营管理能力

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是漳州发展全资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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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紧紧围绕“核、储、风、氢、光”五大能源,坚持自主开发与并购相结合,深入探索“光伏+”、微电网、光储充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开展光伏发电、新型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投资、运营、维护和资产管理,向社会提供低碳高效的清洁能源。漳发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拥有电力行业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与资深设计院保持紧密合作关系,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具有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经验,能够满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61,981.70万元,其中工程静态投资总额为60,677.03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57,000.00万元。具体投资安排如下:

序号工程静态投资投资总额(万元)占比
1建设投资60,677.03100.00%
1.1设备及安装工程40,740.4767.14%
1.2建筑工程9,921.7116.35%
1.3其他费用3,552.705.86%
1.4基本预备费542.150.89%
1.5送出线路28km3,920.006.46%
1.6鱼塘改造及研学基地2,000.003.30%
合计60,677.03100.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预测依据及模型

本项目主要按照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等对本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分析,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采用如下模型:

销售收入=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其中上网电量由于发电机组设备随年份出现折损而逐年降低。

本项目发电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和利息支出等。

发电利润=发电收入-发电成本-销售税金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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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电力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附加税和所得税。销售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国家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净利润=发电利润-所得税收益测算采用 IRR 模型,该模型通过在一定投资周期内的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到内部投资报酬率。

(2)项目经济效益具体测算过程

①收入

按现行福建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上网电价为0.3932 元/kWh,上网比例100%。本项目总容量128.62MWp,项目建设期1年,运行期24 年,运行期上网发电量4085.68GWh,运行期平均发电量170.24GWh。

②成本费用

本项目发电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和利息支出等。主要成本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折旧费:光伏折旧年限20 年;储能设备折旧年限12 年,固定资产残值比例5%。

运维费用:光伏运维费用按45元/kW;储能运维费用按储能总投资的3%计列。

保险费:按固定资产原值0.15%;

利息支出:本光伏发电工程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20%,其余80%部分按照银行长期贷款考虑,实际贷款利率按照3.80%计入,还款方式采用等额还本利息照付方式,还款期为15 年;流动资金按30 元/kW 计算,其中30%为铺底流动资金,70%为贷款,贷款年利率为4.35%。

③税费及其他

税金及附加:电力工程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率13%,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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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5%,以上附加税以增值税为基础征收。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税率在2030年以前按15%计列,2030年以后按25%计列。经测算,该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所得税后)6.03%,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12.94 年,经济效益可行。

6、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1)项目备案及环评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注1]闽发改备[2023]E040064号办理中

注1:项目名称与发改备案名称不一致主要系项目原申报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州国昌茂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成功后以实施主体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进行发改备案,备案项目名称沿用申报名称。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避免歧义,名称中删除了“国昌茂”,补充了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28.6MWp”。

注2:根据漳州市漳浦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国昌茂漳浦盐场10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生态环境保护初步意见》:原则同意该项目选址;该项目在确保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申报中,预计2023年10月至12月30日前完成。

(2)项目土地取得情况

本项目建设涉及光伏区用地及升压站用地两部分,具体土地取得情况如下:

1)光伏区用地光伏区用地中一部分土地属于漳浦县漳浦盐城竹屿居民委员会的集体用地,目前公司已与漳浦县漳浦盐城竹屿居民委员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并取得竹屿居民委员会居民代表大会关于土地租赁事项的决议文件,土地租赁事项获超过三分之二村民表决通过;光伏区用地中另一部分土地属于地方国营福建省漳浦盐场,公司已与地方国营福建省漳浦盐场签署了《土地租赁框架协议》。

2)升压站用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根据《漳浦县政府关于2022年集中式光伏项目升压站建设用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会议原则同意该项目升压站用地选址,该地块尚待通过专家评审取得选址意见书后完成用地预审,后续再通过出让方式通过招拍挂程序有偿取得升压站用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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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项目预计实施进度

项目的建设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主设备及材料采购、土建施工及设备安装、电气调试、并网发电等,项目预计建设期12个月。

(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拟在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进行相应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运维。本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196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或“全额上网”的发电模式,静态投资总额为82,650.97万元,建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5年12月。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顺应全球能源发展趋势,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一)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之“(1)顺应全球能源发展趋势,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

(2)政策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拓宽光伏应用场景

“十四五”期间,为平稳度过“碳达峰”关键期,国家密集出台系列光伏发电扶持政策,鼓励“光伏+”与建筑、交通、工业等场景的进一步融合,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并提升光伏发电的智能性与稳定性水平,助力产业加速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1年我国分布式光伏新增容量首次超过集中式光伏电站新增容量,占全年新增光伏发电装机容量的53.35%。同时,我国分布式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占总累计装机容量的比重持续增长,截至2022年已经达到了

40.21%。

2021年1月,工信部等五部委印发《智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光伏产业智能化水平将显著提升,产业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支撑新型电力系统能力显著增强,智能光伏特色应用领域大幅拓展。2021年6月,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报送整县(市、区)屋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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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式光伏开发试点方案的通知》,将开展整县(市、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建设,规划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光伏可安装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等不低于40%,工商业分布式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不低于20%。政策的出台鼓励发展分布式光伏发电,积极拓宽光伏应用场景,分布式光伏进入高速发展阶段。

(3)提高建筑物利用率,优化地区能源结构

该项目布置在各建筑物的屋顶,有利于集约用地,普及可再生能源,并使原有建筑物在原有功能的基础上,增加了发电、节能的功效,提高了利用率。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将成为电网的一部分,随着近几年漳州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地区电力需求也不断增加,分布式光伏开发将为当地带来大量绿色电力,为当地用户提供清洁高效的电能,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创造先决条件,有助于提高地区清洁能源的供应比例,优化地区能源结构。

(4)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一)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之“(4)贯彻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5)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一)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之“(5)改善生态、保护环境的需要”。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未来市场广阔

近年来,在政策推动和技术支持的双重因素下,我国分布式光伏经历了快速的增长,截至2022年累计装机容量占比已经达到40.21%,但该比率相比于欧美发达国家仍然偏低。

地面电站市场是组件价格敏感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与地面电站不同,分布式光伏的业主是居民和工商电力用户,没有能力独立实施光伏项目,倾向于成套采购系统解决方案。分布式光伏市场销售渠道长、客户重视应用体验和服务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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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不敏感的特点给有渠道和服务优势的光伏企业提供了更多业务机会,有利于这些企业扩大分布式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未来分布式光伏市场广阔,占比将进一步提高。

(2)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18)的评估标准(太阳总辐射年总量:3,780MJ/m2~5,040MJ/m2,属资源丰富;5,040MJ/m2~6,300MJ/m2,属资源很丰富;6,300MJ/m2以上,属资源最丰富)。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位于漳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年平均等效光照利用约1,110.43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5,333.7MJ/m2,属资源很丰富地区,适合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

(3)项目实施地区位及产业优势明显,用电需求日益增长

项目实施地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位于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该开发区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战略定位为两岸高端及文化产业合作引领区,闽南高新产业聚集新节点,漳州经济跨越发展的增长极。2022年1-12月,漳州高新区累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08.8亿元,累计完成规模工业产值312.44亿元,同比增长10.1%;累计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98.42亿元,同比增长9.8%。同时,靖圆“一药一智”产业园是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的三大片区之一,旨在加快打造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两大产业集群,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园区内企业对安全、清洁、平价电力的需求将日益增长,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4)公司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经验

2021年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开始布局新能源,成立漳发新能源,利用漳州市资源战略转型新能源,发展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2022年8月,漳发新能源投建的福欣特殊钢20MW分布式光伏电站并网投产,为福建省最大的自发自用全消纳光伏项目。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建成7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在建或签约35个分布式光伏项目。漳发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拥有电力行业设计、施工等多项资质,与资深设计院保持紧密合作关系,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者和技术人才,具有光伏电站开发运营经验,能够满足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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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静态投资总额为82,650.97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65,800.00万元。

序号静态投资构成投资总额(万元)占比
1工程费用76,668.4192.76%
1.1建筑工程费6,611.888.00%
1.2设备购置费65,333.6279.05%
1.3安装工程费4,132.555.00%
1.4其他费用590.360.71%
2其他费用4,761.115.76%
3预备费用1,221.451.48%
合计82,650.97100.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预测依据及模型

本项目主要按照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等对本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分析,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采用如下模型:

销售收入=自用电量*自用电价+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本项目发电成本总成本主要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本包括维修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等。

发电利润=发电收入-发电成本-销售税金附加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电力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附加税和所得税。销售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国家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

净利润=发电利润-所得税

收益测算采用 IRR 模型,该模型通过在一定投资周期内的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到内部投资报酬率。

(2)项目经济效益具体测算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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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入

自用电价按照当地工商业平均电价的75%预计,上网电价按现行福建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自用电量按照总发电量乘以当地工商业消纳率预计,上网电量为总发电量减去自用电量。

(2)成本费用

本项目发电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和利息支出等。主要成本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取5%。

维修费:按项目静态总投资的0.4%暂估。

管理等其他费用:按营业收入的2%暂估。

工程保险费用:按总投资的0.25%暂估。

工资及福利:全场定员按25人计,标准15万元/人?年。

利息支出:本光伏发电工程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20%,其余80%部分按照银行长期贷款考虑,实际贷款利率按照3.80%计入,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期为15 年

(3)税费及其他

税金及附加:电力工程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率13%,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附加费5%,以上附加税以增值税为基础征收。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税率在2030 年以前按15%计列,2030年以后按25%计列。

(4)测算结果

经测算,该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所得税后)7.84%,投资回收期(所得税后)11.48年,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1-1-142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闽发改备[2023]E150032号备案号:20233506000400000012

7、项目实施主体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漳发新能源(漳州高新区)有限公司。漳发新能源(漳州高新区)有限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漳发新能源与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漳发新能源持股51%,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9%。发行人通过借款方式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实施主体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漳州发展与实施主体签署相关借款合同,借款利率参考借款到账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协商确定。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不提供同比例借款。

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系募投项目实施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当地政府下属国有企业,由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100%控股,主要承担综合性投融资任务,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对建筑业、贸易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贸服务业、公共设施管理业等行业投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科技金融、招商服务等。圆山发展在漳州市高新区的项目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优势的资源,上市公司通过与圆山发展合作可以顺利切入当地市场,有利于公司获取当地光伏屋顶资源,提高项目投建的效率。

8、项目预计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总体包括初步计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电气调试、并网发电等,预计本项目将在2025年12月前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三)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在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内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一期),进行相应的分布式光伏电站投资、设计、建设、并网及运维。本项目规划装机规模为20MWp,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发电模式。

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经发改委备案的装机规

1-1-143

模为63.52MWp,项目静态投资总额为24,851.05万元,分三期建设,建设起止时间为2023年4月至2026年12月。其中,一期项目纳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之“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未来市场广阔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之“(1)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持续增长,未来市场广阔”。

(2)项目所在地区太阳能资源丰富,具有较好的开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行业标准—太阳能资源评估方法》(QX/T89-2018)的评估标准(太阳总辐射年总量:3,780MJ/m2~5,040MJ/m2,属资源丰富;5,040MJ/m2~6,300MJ/m2,属资源很丰富;6,300MJ/m2以上,属资源最丰富)。灿坤工业园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年平均等效光照利用约1,123.95小时,年平均太阳辐射总量5,548.60MJ/m2,属资源很丰富地区,适合建设分布式太阳能光伏电站。

(3)项目实施地区位及产业优势明显,用电需求日益增长

灿坤工业园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台商投资区。台商投资区龙池片区作为厦门漳州深度区域融合中心,是区域发展的新支点。灿坤工业园作为邻厦桥头堡,承担着厦门产业转移及区域生产生活服务配套的重任。灿坤工业园现状以电子家电产业为主,在漳州产业东移、厦门产业外溢的区域产业分工、台投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十四五规划背景下,灿坤工业园未来将作为台投区桥头堡、对厦东部窗口,区位及产业优势日益突出。随着当地经济发展,园区内企业对安全、清洁、平价电力的需求将日益增长,项目未来市场空间广阔。

1-1-144

(4)公司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经验

参见本节“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之“(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之“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之“(4)公司具备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经验”。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静态投资总额为7,825.11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7,200.00万元。

序号静态投资构成投资总额(万元)占比
1工程费用7,258.7092.76%
1.1建筑工程费420.005.37%
1.2设备购置费6,376.0081.48%
1.3安装工程费440.005.62%
1.4其他费用22.700.29%
2其他费用450.775.76%
3预备费用115.641.48%
合计7,825.11100.00%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1)项目经济效益预测依据及模型

本项目主要按照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和《光伏发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32043-2018)等对本项目进行财务效益分析,项目经济效益预测采用如下模型:

销售收入=自用电量*自用电价+上网电量*上网电价

本项目发电成本总成本主要包括经营成本、折旧费、摊销费和利息支出,其中经营成本包括维修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材料费和其他费用等。

发电利润=发电收入-发电成本-销售税金附加

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电力项目交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附加税和所得税。销售税金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含国家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税额为基础计征。

净利润=发电利润-所得税

1-1-145

收益测算采用 IRR 模型,该模型通过在一定投资周期内的未来现金流计算得到内部投资报酬率。

(2)项目经济效益具体测算过程

(1)收入

自用电价按照当地工商业平均电价的75%预计,上网电价按现行福建省脱硫燃煤标杆上网电价,自用电量按照总发电量乘以当地工商业消纳率预计,上网电量为总发电量减去自用电量。

(2)成本费用

本项目发电成本主要包括折旧费、修理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保险费、其他费用和利息支出等。主要成本费用计算过程如下:

固定资产折旧:本项目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取5%。

维修费:按项目静态总投资的0.4%暂估。

管理等其他费用:按营业收入的2%暂估。

工程保险费用:按总投资的0.25%暂估。

工资及福利:全场定员按25人计,标准15万元/人?年。

利息支出:本光伏发电工程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20%,其余80%部分按照银行长期贷款考虑,实际贷款利率按照3.80%计入,还款方式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期为15 年

(3)税费及其他

税金及附加:电力工程缴纳的税金包括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增值税率13%,附加税有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附加费5%,以上附加税以增值税为基础征收。所得税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税率在2030 年以前按15%计列, 2030 年以后按25%计列。

(4)测算结果

经测算,本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为8.04%,投资回收期(税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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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11.43年,经济效益良好。

6、项目涉及的报批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项目募投项目备案及环评审批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情况
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注]闽发改备[2023]E140073号备案号:20233506000300000031

注:目前该项目备案及环评以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福建漳发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为主体,后续漳发新能源拟与台商投资区当地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施本募投项目,合资公司由漳发新能源控股,相关备案及环评需更新为合资公司。

7、项目实施主体

漳发新能源拟与台商投资区当地政府下属国有企业成立合资公司实施本募投项目,合资公司由漳发新能源控股,目前合资公司成立尚待政府确定出资主体。

8、项目预计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建设总体包括初步计方案、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电气调试、并网发电等,预计本项目将在2025年12月前全部建设完成并投入运营。

(四)补充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基本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公司业务版图扩张,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保障

随着公司以光伏产业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新能源业务,公司流动资金需求也将随之增长。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未来生产经营规模、资产规模、业务开展情况等相匹配,有助于满足公司未来对于流动资金的需求。

(2)优化资本结构,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增长情况、现金流状况、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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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情况以及预期营运资金需求缺口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具备合理性。本次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50,0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

三、以募集资金投入的非资本性支出比例符合规定

本次发行募投项目的投资明细如下:

(一)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序号总投资构成合计(万元)资本化/费用化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设备及安装工程40,740.47资本化40,740.47
1发电设备及安装工程34,993.98资本化34,993.98
2升压站变配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303.57资本化1,303.57
3控制保护设备及安装工程1,248.28资本化1,248.28
4其他设备及安装工程137.46资本化137.46
5储能设备及安装工程2,813.27资本化2,813.27
6对侧间隔设备及安装工程243.91资本化243.91
建筑工程9,921.71资本化9,921.71
1发电场工程7,629.38资本化7,629.38
2升压变电工程215.93资本化215.93
3房屋建筑工程1,284.56资本化1,284.56
4交通工程448.90资本化448.90
5其他工程256.45资本化256.45
6储能工程66.49资本化66.49
7对侧间隔设备基础工程20.00资本化20.00
其他费用3,552.701,019.00
1项目建设用地费1,019.00资本化1,019.00
2项目建设管理费1,782.11费用化-
3生产准备费174.72费用化-
4勘察设计费385.87费用化-
5其他191.00费用化-
基本预备费542.15费用化-
送出线路28km3,920.00资本化3,920.00
鱼塘改造及研学基地2,000.00资本化1,398.82

1-1-148

序号总投资构成合计(万元)资本化/费用化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建设期利息918.80费用化
流动资金385.87费用化
合计61,981.7057,000.00

(二)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规模(万元)资本化/费用化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工程费用76,668.41
1建筑工程费6,611.88资本化5,719.27
1.1电气设备基础1,574.30资本化1,361.77
1.2基础立柱3,463.27资本化2,995.73
1.3电缆沟1,574.30资本化1,361.77
2设备购置费65,333.62资本化56,513.58
2.1光伏组件35,421.84资本化30,639.89
2.2光伏支架4,919.70资本化4,255.54
2.3逆变器3,345.40资本化2,893.77
2.4电气设备10,823.34资本化9,362.19
2.5电缆9,839.40资本化8,511.08
2.6防雷、安防等983.94资本化851.11
3安装工程费4,132.55资本化3,567.16
3.1综合安装费3,738.97资本化3,234.21
3.2调试费393.58资本化332.95
4其他费用590.36费用化
4.1并网电能质量评估590.36费用化
其他费用4,761.11费用化
1咨询服务费993.62费用化
2项目验收费1,283.43费用化
3工程保险费184.00费用化
4勘察与设计费2,300.05费用化
预备费用1,221.44费用化
合计82,650.9765,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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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

序号总投资构成投资规模(万元)资本化/费用化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工程费用7,258.70
1建筑工程费420.00资本化420.00
1.1防雷、消防等120.00资本化120.00
1.2电气设备基础60.00资本化60.00
1.3电缆沟240.00资本化240.00
2设备购置费6,376.00资本化6,376.00
2.1光伏组件3,600.00资本化3,600.00
2.2BIPV500.00资本化500.00
2.3检修通道36.00资本化36.00
2.4逆变器340.00资本化340.00
2.5电气设备800.00资本化800.00
2.6电缆1,100.00资本化1,100.00
3安装工程费440.00资本化404.00
3.1光伏综合安装费400.00资本化364.00
3.2调试费40.00资本化40.00
4其他费用22.70费用化
4.1并网电能质量22.70费用化
其他费用450.77费用化
1咨询服务费94.07费用化
2项目验收费121.51费用化
3工程保险费17.42费用化
4设计费217.76费用化
预备费用115.64费用化
合计7,825.117,2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募投项目中的资本化支出,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等费用化支出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投入,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比例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四、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2022年发行人已构建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

1-1-150

及产业投资“5+1”产业布局。自2021年以来,公司结合自身实际,立足漳州,以光伏产业为突破口全面开展新能源业务,已布局集中式及分布式光伏电站投建及运营、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及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目前为本次募投项目为光伏电站投资建设与运营,属于光伏新能源业务,属于公司的主营业务。作为漳州市国资委下属重点国有上市公司,随着漳州市新能源产业的高速发展,公司新能源业务将借助独特的区位和竞争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一方面,公司属地优势及国有上市平台资本优势有利于获取本地光伏资源,同时更好地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作为漳州市定位的“三大三新”新兴产业集群,更需要公司作为本地国有企业在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骨干、示范、支撑和引领作用。公司坚持自主开发及与能源央企合作开发相结合,加快推进2022年福建省集中式光伏电站试点项目;与县区域国企合作,积极拓展区域公共机构、国有物业及工商企业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以资本赋能产业发展模式,与一道新能源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合作打造福建省光伏组件制造示范性基地,与电缆生产龙头企业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合作投建福建省首家海底电缆生产基地,与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布局漳州市域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在漳州市新能源产业发展中承担了重要角色。

新能源业务板块是公司面向“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新增的业务单元,也是公司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助力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大举措。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提升公司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地位,项目的推进将有助于公司快速积累光伏发电项目的建设运营经验,为公司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做大做强新能源产业奠定良好基础,加速实现公司业务转型。

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如下:

序号项目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补充流动资金
1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括产品、服务、技术等,下同)是,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投建及运营,本项目为集中式光伏电站是,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投建及运营,本项目为分布式光伏是,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光伏电站的投建及运营,本项目不适用

1-1-151

序号项目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补充流动资金
的扩产的投建及运营,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产,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电站的投建及运营,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产,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为分布式光伏电站的投建及运营,是公司现有业务的扩产,项目的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光伏发电的装机规模及占比
2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级不适用
3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不适用
4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横向/纵向)延伸不适用
5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不适用
6其他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业务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公司未来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是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地位,提高市场份额和规模优势,增强公司整体运营效率,从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增长,营运资金将得到进一步充实,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公司的财务结构将更加合理,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到增强。

1-1-152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在总股本和净资产因本次发行而增长的情况下,公司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可能有所下降,存在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但长期来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和较强盈利能力,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公司提高主营业务收入与利润规模,提升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六、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营业务包括汽车销售业务、工程施工业务、水务业务、房地产开发业务、新能源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汽车销售业务的营业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6.17%、49.57%、54.48%和40.40%。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所处行业为发行人从事的主营业务归属于“F批发和零售业”大类下的“F52零售业”,发行人募投项目主要投向光伏新能源行业,属于发行人新能源业务板块主业范围。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2022年3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的通知,作为“十四五”时期加快构建现代能源体系、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文件明确加快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壮大清洁能源产业,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促进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2022年12月,国务院发布《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文件明确大幅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建设多能互补的清洁能源基地。由此可见,当前新能源产业发展肩负我国清洁能源转型、国家能源安全保障及稳经济、促增长三大重要使命。

发行人主营业务及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本次发行满足《注册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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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主业)的规定。

七、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新增大量固定资产或无形的相关说明本次发行募投项目为光伏电站投建,电站建成并网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将形成公司的固定资产,上述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取5%。根据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年均收入及折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运营期年均收入运营期年均折旧
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6,045.212,112.92
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8,914.283,140.74
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875.19297.35

如上表所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预计效益良好,年均收入可以有效覆盖年均折旧,新增大额固定资产折旧对发行人未来经营业绩的无重大不利影响。

八、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已满五个会计年度,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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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漳州高新区靖圆片区196MWp屋顶光伏发电建设项目和漳州台商投资区灿坤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一期20MWp),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有利于公司构建新能源全价值产业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时,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优化资本结构,为经营活动的高效开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资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公司业务与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根据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章程造成影响。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股东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原股东的持股比例也将相应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涉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重大变动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公司尚无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

(五)本次发行对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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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陆续投产及产能的逐渐释放,公司新能源业务将进一步做大做强,新能源板块收入增加,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将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将有所提高,营运资金更加充裕,资产负债结构更为合理。本次发行有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增强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需要一定时间,存在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将为公司新能源业务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随着公司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得到提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依据公司业务需求及发展战略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有利于公司构建新能源全价值产业链,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亦有利于公司长期盈利能力的提升。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有所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增厚,抗风险能力增强。在募集资金投入具体项目后,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也将大幅增加;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释放,公司盈利能力不断增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金额将逐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会发生变化,亦不会产生新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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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也不会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同时增加,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资产负债结构将更加稳健,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进一步增强。

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幅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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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除本募集说明书提供的其他各项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汽车销售业务的政策和外部环境风险

目前,汽车销售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2022年度,汽车销售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55.78%,汽车销售业务的毛利占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总额的

22.56%。鉴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持续增长、消费者购买力不断提升、城市和郊区人口增多及城市化改造和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持续增加等多种因素,同时国家出台购置税优惠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的政策,预计未来几年国内市场对乘用车(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需求将继续增长。但是,国内的汽车消费需求受多方因素影响,若政府推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发生变化、汽车工业景气度出现波动、油价与商品价格出现波动、芯片结构性短缺及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等不利因素持续得不到消除,将可能减少我国乘用车市场的消费需求,从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二、工程施工业务的施工安全风险

工程施工具有其固有的施工作业危险,如设备失灵等,加之技术、操作问题和施工环境存在一定的危险性,可能出现人身伤害、业务中断、财产及设备损坏,从而有可能影响工期、损害公司的信誉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虽然公司十分注重施工安全管理,根据专业经验形成了较完善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并在施工项目中得到充分有效的执行,但如果公司管理制度未能贯彻或公司未能就上述任何原因导致的风险获得有效保障,可能会产生较高的成本费用或导致重大损失;如不能妥善处理可能损害公司信誉。

三、原水供应和水质风险

供排水事关人民生产和生活安全,发行人历来十分重视自来水水质和污水处理后排水水质的质量控制。自来水出厂水和管网水水质均达到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排水水质也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公司的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务主要从九龙江西溪、北溪或当地水库取水,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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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来水处理工艺对水源水处理后,将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自来水通过输水管网输送到终端用户。

发行人的原水供给存在季节性,又易受到气候因素的影响,在丰水期易形成汛情,原水水质含沙量增加,杂质增多,从而将增加制水成本;在枯水期,原水水面下降,水流速度降低,河水低温低浊时水体污染物浓度增加,从而将增加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此外,水源地附近的人为活动也增加了公司的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九龙江西溪沿岸采沙活动增加,会使原水水面下降,江水水质含沙量增加,杂质增多,也增加了公司的取水成本和水体净化成本。

随着区域经济的不断发展,九龙江西溪上游业企业增多,向江水中排放的工业及生活污水增加,一定程度上对江水水质造成了污染;若政府不能加强对污染企业的治理和关停工作力度,环保工作滞后,将可能导致水质下降。同时,采沙活动的增加也可使江水的含沙量和杂质增多,影响原水水质。水质下降将增加公司供水业务的成本,水质恶化严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被迫更改取水口,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同时,水源水质短期内发生未预料的重大变化,也可能导致供水安全问题,进而对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尽管公司对取水口和生产工艺进行了技术改造并积极寻找备用水源,但仍可能由于上述风险对公司供水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比较完善和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独立健全的业务体系,并根据积累的管理经验制订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且在实际执行中效果良好,拥有一支专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公司剥离地产业务,构建了新能源、生态环保、绿色建造、智慧水务、低碳出行和产业投资“5+1”产业布局,每一块业务均面临不同的市场风险与竞争,要求公司建立起能适应各业务板块发展的管理团队。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随着公司新能源板块的业务扩张,在业务模式、业务流程控制以及人员管理方面必须做出一定的调整,若公司在整体协作及内部风险控制等方面未能及时适应业务扩张的需求,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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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风险

(一)偿债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和2023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63.77%、66.30%、67.98%和70.28%,长期偿债风险较大;发行人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60倍、0.47倍、0.56倍和0.56倍,公司有息借款规模较大,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风险。

(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2020年、2021年、2022年和2023年1-6月,发行人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分别为5.51%、5.36%、2.89%和1.1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分别为3.03%、4.75%、-1.18%和0.9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盈利前存在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三)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3,080.22万元,相较于2022年上半年同比下降46.98%;2023年半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581.01万元,相较于2022年半年度同比下降

37.86%。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系2023年6月,发行人漳发?尚水名都(一期)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补缴税款6,586万元,影响本年损益4,466.52万元。另外,2023年半年度汽车销售收入相较于上年同期减少12,645.30万元,同比下降17.00%,以及2022年下半年剥离房地产业务导致本期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21,995.64万元。未来若上述情况持续存在或发生其他影响公司经营业绩的不利因素,公司经营业绩仍存在下滑的风险。

(四)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365.12万元、30,105.67万元、38,788.70万元和55,364.56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39%、

9.56%、16.77%和21.42%。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430.57万元、46,67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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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64,849.73万元和77,834.1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63%、14.81%、28.04%和30.12%。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资产余额逐年增加的主要原因为PPP项目增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解释》规定,PPP项目建设期内确认收入,但由于尚未达到无条件收款权,对应金额计入合同资产,PPP项目建设收入增加使得合同资产相应增加。合同资产按照未来收取的现金流折现测算现值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未来PPP项目进度未达估计的进度,预期收取现金流的时间延后,可能使合同资产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应收账款余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工程施工业务及水务业务的客户主要为政府相关客户,回款进度受财政拨款进度的影响,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回款较慢,使得余额增加。如果未来公司客户出现资金困难致使无法继续结算支付可能使公司应收账款出现减值损失的风险。

六、光伏新能源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

公司加快新能源赛道投资步伐,积极参与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生产、集中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等重点项目投资,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实现多元化发展业态。但是考虑到光伏新能源业务的终端市场、上游原材料市场、销售采购定价业务模式、生产运营管理与公司原来的业务板块存在较大差异,如果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提升自己的经营管理水平并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可能面临新业务转型失败的风险。

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基于目前的国家产业政策、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等因素,公司已对募投项目技术成熟性及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充分考虑了产品的市场需求,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由于投入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公司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变动大,未来整体市场环境、供求关系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务预测依据可能会发生不利变化,公司面临项目实际业绩不达预期及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部分募投项目的用地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用地尚未取得,目前发行人正在与主管部门沟通推进用地预审及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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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预计项目升压站用地取得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项目所在地的供地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则存在项目升压站用地取得程序出现滞后或无法取得升压站用地的可能,从而导致募投项目存在建设延期的风险。

(三)部分募投项目尚未取得环评批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漳浦盐场100MW(128.6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的环评手续尚在办理中,发行人尚未取得环评批复,预计项目环评批复取得不存在实质性障碍。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及时取得该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将可能对本次募投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进度产生不利影响。

(四)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风险

根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出现较大幅度增加,折旧费用也将相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期效益良好,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效益将可以消化新增固定资产折旧的影响,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若因募投项目实施后,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的时间晚于预期或实际效益低于预期水平,则新增固定资产折旧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八、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摊薄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的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公司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同时公司就即期回报被摊薄制定的填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九、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注册。公司本次发行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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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赖小强 陈毅建 陈海波 林惠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陈爱华 庄平 木志荣

全体监事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韩金鹏 张广宇 李传华 陈溪国

_____________张鸿寿

除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杨智元 李勤 吴坤洪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6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福建漳龙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吴子毅

年 月 日

1-1-16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_______________

冯杭飞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熊炎辉 刘锐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65

四、保荐机构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 _______________

刘志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66

五、保荐机构董事长声明

本人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杨华辉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167

六、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 【】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

【】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168

七、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林宝明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林霞

签字注册会计师:______________吴远乐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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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董事会声明

(一)关于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再融资计划的声明

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趋势,并结合公司的资本结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来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需安排股权融资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于应对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保证本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的持续回报能力,本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将深入实施公司发展战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增厚未来收益,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股东即期回报的影响。

1、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并持续完善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及有效使用。

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尽早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完成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完成项目建设并实现预期效益。

3、积极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水平

公司将加快新能源赛道投资步伐,积极参与光伏组件制造、海底电缆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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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及分布式光伏电站等重点项目投资,推进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布局,实现多元化发展业态。在丰富业务的同时,公司将在有效控制经营和管控风险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强化内部管理,做到增收降本提效,全面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持续性的利润分配作出了制度安排,确保了公司利润分配制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强化了对投资者的回报机制。董事会同时制定了《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务院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作出的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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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会声明》之盖章页)

福建漳州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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