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张海波、王佳才、段浩然、彭威洋、闫康平、李双海、陈振华,合计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股权的议案》
贵州恒达矿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矿业”)为本公司与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旺达”)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4.90亿元,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恒达矿业51%、49%的股权,双方已按各自股权比例分别实缴出资2.04亿元、1.97亿元。根据恒达矿业设立目的,恒达矿业意在作为控股平台,由恒达矿业下设项目子公司具体实施项目建设,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贵州福祺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祺矿业”)为本公司与欣旺达合资公司,本公司与欣旺达分别持有福祺矿业81.65%、18.35%的股权。为加强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优化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各方达成意见如下: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恒达矿业4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欣旺达对恒达矿业的实缴出资1.97亿元,本公司放弃对恒达矿业49%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欣旺达对恒达矿业尚未履行的实缴出资义务由福祺矿业承继。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祺矿业受让欣旺达持有的恒达矿业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9月25日15:30召开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0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9日